文/大樹維維安
經觀財經眼專欄作者
「晚舟」終究還是擱淺在了加拿大。
她還能回得來嗎?
曾幾何時,年輕的孟晚舟在華為的公開演講中,說過這樣一句話:
「變革,就是勇敢者的世界。」
如今,一年過去了,華為變革了很多,甚至還力排眾議,將5G穩穩地打入了歐洲的心臟。
然而,殉道於極端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終究是有代價的,孟晚舟,就是華為鳳凰涅槃的全球化之旅中最勇敢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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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部分國內媒體太樂觀了,在庭審還沒有結束之時,孟女士豎大拇指的造型,就已經躍然於各大門戶網站的封面上,有好事者甚至把孟女士拆開電子腳銬的圖片(不知道是不是P的)都發到了網上。
大家都太想念孟晚舟,想念這位把華為帶成世界第一運營商的天之嬌女能夠含冤得雪,解甲還鄉了。以至於對庭審結果,很多人產生了過於情緒化的樂觀預期。
事實,潑了大多數人一盆冷水。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財務長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是「有罪」的?
很顯然,這是加拿大司法體系中,目前為止最明確的結論。
既然「罪名」落實,下一階段,就該討論實施引渡程序的話題了,這將會是華為女神生命史上最漫長,最難熬的一階段——為了在中美之間找平衡,加拿大的「拖字訣」還要無限期繼續下去,而孟晚舟的最終歸屬,終將於中、美、加三國司法力量的短兵相接之間白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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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孟女士此時此刻的結局,很多人的第一句心聲就是:吾輩當自強!
沒錯,強如國之重器的華為,照樣在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頤指氣使下忍氣吞聲,救兵不至,幹將難回,貿易戰事正燃於火線,損兵折將之教訓,映於眼帘。
自強不息,奮鬥不止,丟掉幻想,準備鬥爭?
且慢,民族熱情激昂澎湃過後,我們來討論討論更為理性的話題。
除了自強以外,我們還有什麼可以做到,用以避免此類悲劇重生的呢?
答曰,自律。
請注意,此自律非彼自律,並非是道德下的自我約束問題,乃是中國公民處理與國際法關係,特別是英美針對外國公民的「特色」司法追溯體系時的「自律」意識。
我想孟女士一案,最大的敗筆就在於此——在政言政,在商言商,各有各的紅色地帶。在兩者高度重合,步步為營的政商領域,帶頭人孟女士的「自律」意識還是有所欠缺的。
請注意,美國檢察官給的最主要罪名是「欺詐銀行」,使得銀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違反了制裁禁令和參與洗錢的事情。這個陷阱設計很巧妙,因為加拿大不認為違反制裁伊朗禁令是犯罪,但是如果你參與了「欺詐銀行」,那肯定是重罪。
那麼,孟女士算準了美國要拿她開刀,但是沒算準她栽在了加拿大人的手上,也就顯得不那麼的冤枉了——不管政治意味影響幾何,哪怕是美國不參與進來,加拿大也有權利,也有義務,並給予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
加拿大的法官同樣沒有什麼選擇的餘地,從法理上只能判「欺詐銀行」屬於「雙重犯罪」。
孟女士如果足夠「自律」,完全可以避免當時犯下的過錯——不考慮任何有意或無意,善意或者非善意出發點,孟晚舟對滙豐銀行沒有如實陳述業務範圍,導致滙豐銀行可能為此承擔金融風險,孟晚舟的不如實陳述,就已經構成觸犯國際法的犯罪可能。
只是無巧不成書,這樣一宗個案在兩國關係高度敏感時期,是一定會被美國人利用起來的而已——孟晚舟全然醉心於華為的全球化版圖外拓,但因為自己對美國日益對外噴張的國內法武器缺乏敬畏,付出了代價。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我們怕的不是被揪住小辮子,怕的是「戴上皇冠」走出國門的人卻忘了入鄉隨俗——要知道,美國主導的「逆全球化」思潮不斷衝擊著中國最金碧輝煌的那一群人,皇冠一旦摔碎,頃一國工匠之力去彌補的代價,過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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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們在這裡強調「自律」的重要性,倒不是存心要批判孟晚舟女士,而是從該事件上的前因後果上來捋,我們甚至可以翻出很多個極盡相似的案例來警示自己。
這種必要的外交式「自律」,保護的不僅僅是個人,而是一整個企業與民族在對外關係上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尤其是我們的拳頭還不夠硬朗時,我們更需要三省其身,韜光養晦。
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做了,後果會如何?
這是每個走出國門的企業家都應該思考的,稱之為新時代的「經貿厚黑學」也不為過——時代真的變了,不同以往。看看聯合國、世貿組織在這幾年發揮的雞肋作用就知道,從2010年到現在,美國證監會和司法部共對345個機構和個人提出指控,共判罰175.6億美元。絕大多數都是在某些有名有望的國際裁判組織的眼皮子底下完成的。
聽說過著名的「阿爾斯通肢解事件」嗎?
2009年,美國司法部展開了對法國阿爾斯通集團的調查。隨後,美國起訴阿爾斯通在國際投標中存在行賄行為,並對其開出巨額罰單。阿爾斯通CEO柏克龍與法國政府倉促應戰。
最終的結果是,阿爾斯通中層管理者弗雷德·皮耶魯齊被逮捕,阿爾斯通在2014年向美國司法部投降籤署認罪協議,並最終於2015年,被美國通用天氣以白菜價吞併。
其實,我們很難評價阿爾斯通事件和華為孟晚舟事件的關聯性——一個是行賄,一個是欺詐,但我們似乎又可以從根本山把它們「併案」處理,甚至「併案」後的名稱都可以用阿爾斯通事件主人翁的那本自傳式名著的標題「美國陷阱」來概括。
美國的的確確存在釣魚執法,長臂管轄的惡習,美國以《反海外腐敗法》為基準的不同法律,通過域外法權,去控制全球商業流動,控制全球貿易也是不爭的事實。甚至先於華為之前,連意識形態「非常接近」的歐洲盟友都已經身先士卒給我們譜寫了血的案例——迄今為止,已根據此法繳納罰款超過1億美元的20多家企業中,超過一半是歐洲企業。
你要說華為是作繭自縛,那肯定是信口雌黃,但我認為,一個輕敵的華為比起大徹大悟的阿爾斯通來,即是幸運的也是不幸的——幸運之處在於華為還依舊活的好好的,遠離被訴訟到傾家蕩產,或者被肢解的命運。
但不幸之處又在於,孟晚舟事件在最不恰當的時候發生了,從而把自己的孤例變成了一連串實體清單的導火索,而且是在中國的晶片、半導體甚至5G技術離破局咫尺之遙,中美貿易關係遇到實質性瓶頸的時候,孟晚舟事件更像是最節外的那棵旁枝——它生在了法典上與世無爭,卻又政治外交上過於巨嬰化的加拿大人的樹上。
說句煽情的話,對於「晚舟」的早歸,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日思夜想,翹首以盼,這是關乎民族氣節,關乎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如何挑破世界經濟警察強權打壓的裡程碑事件。
但是倘若「晚舟」真的需要用「晚歸」作為適當的犧牲,來承接下一段中美之爭走向彌合之前的博弈,同樣也是在我們的預期之內。寵辱偕忘之餘,我們只鬚髮憤圖強,並做好真正的底線不動搖即可——無謂的犧牲到此為止,「走出去」的每一個人都請對這個國家和對應的產業帶負責,警惕美國的「國內法」陷阱,不能讓阿爾斯通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