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傳說中的那個股神巴菲特
唯一重倉持股的這家中國企業
比亞迪,一度讓國人引以為榮
股價飆升&銷售穩增&信心百倍
比亞迪的前景可謂是一片光明
然而作為新能源汽車領導者
卻屢屢爆出產品和服務問題
異響、漏油、滲水、甚至自燃
......
發動機、變速箱、離合器
車身附件及電器
除了輪胎沒什麼問題
比亞迪的其它車身部位
都遇到了質量方面問題
@比亞迪,有巴菲特的加持
就可以不處理消費者投訴了嗎
Q1 頑固的異響故障
發動機異響,水泵異響,
甚至車玻璃異響,座椅異響......
只要能響的地方,都有異響投訴
換發動機、換變速箱、換油泵......
是在「拿顧客的車當小白鼠」嗎?
小異響,暴露大問題
直接反映出企業對產品質量的忽視
對消費者健康的漠視
Q2 鬧心的漏水漏油毛病
剛買的新車
副駕駛漏水
後備箱漏水
天窗漏水
能不鬧心嗎
如果連基本的密閉性能都做不好
如何相信產品質量沒問題呢?
比亞迪在細節上
需要重視的地方還很多
Q3 電動汽車電液模塊問題
電液模塊
算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了
剛出質保,核心部件就出問題
這樣的車,誰敢開呢?
搜索比亞迪電液模塊
負面新聞比比皆是
很多車主質疑問題源於設計
是設計問題還是質量問題
比亞迪不應該深入調查和整改嗎
Q4 讓人恐懼的自燃及失動力
高速公路上汽車突然失去動力
乘客安危只能維繫於車體慣性
正常行駛中汽車突然發生自燃
熊熊大火瞬間燒毀大部分車體
這是不是在上演一部驚悚大片
消費者可能還有印象
今年年中,不到一個月時間
比亞迪兩次自燃
頻繁發生的自燃事故
比亞迪是否應該有個說法
與死神擦肩而過的車主們
恐怕再也不會相信比亞迪了吧
Q5 消費者寒心的售後服務
服務態度
是企業良心的體現
比亞迪退款難
提車難、投訴難
這樣的服務態度
怎麼對得起消費者
對比亞迪品牌的推崇
推諉、扯皮
無休止的等待
長此以往
消費者對品牌的熱情
會漸漸冷卻
@比亞迪,請清醒一些吧
眾所周知,巴菲特
對科技和汽車概念都不感興趣
曾多次在股東大會上表示
「四個輪子的不是好生意」
能讓巴菲特改變初衷
斥巨資投資
比亞迪肯定有過人之處
但是,企業發展
離不開過硬的質量
和貼心踏實的服務
消費者投訴中暴露出的諸多問題
著實需要引起關注@比亞迪
有質量與服務加持
企業才能越來越好
律師說法
安徽世浩律師事務所孫躍禮律師:
中國質量萬裡行消費投訴平臺的廣大粉絲朋友們,大家好!根據投訴平臺多個案例顯示,比亞迪車輛存在一定程度的產品質量和售後服務方面的缺憾,消費者面臨維權問題。
消費者維權大致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種明顯屬於經營者的責任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第二種是有爭議的消費糾紛。
對於第一種情形,我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前述案例中新車漏水、遲退保證金、不能及時給新能源車上牌、交付定金後未及時交付車輛等情形應屬於第一種,車輛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對於第二種情形,例如車輛時速80公裡以上風噪問題,不能僅憑主觀感受,需要通過權威機構檢測來確定車內噪聲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只有車內噪聲超過國家標準,經營者才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等民事責任,包括電液模塊損壞、車輛自燃等方面問題,在理賠問題上往往會存在爭議,可通過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第三方調解來解決爭議,無法協商時,消費者可依法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另外,我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第(八)項規定,由於經營者的責任對消費者提出的賠償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因此,消費者對於極不負責的經營者可進行投訴、要求行政機關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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