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
今天是世界流浪動物日。
當代君想呼籲正在養寵物或計劃養寵物的小夥伴們:請善待你的寵物,如果決定給它一個家,就不要隨便拋棄它們。
其實城市裡的流浪動物,多數曾是別人的寵物(或後代),從溫暖的家裡流落到寒冷的街頭,寵物的命運幾乎都掌握在鏟屎官的手裡。在我國還沒有動物保護法的時候,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能自覺地愛護動物、尊重它們。如果你的寵物曾在你孤獨的時候給予了你陪伴和溫暖,就請不要讓它們的命運跌入冰窟。
在這裡,當代君想引用哲學家湯姆·雷根(Tom Regan)的話,「無論是狗還是其他動物,只要它有生命和感受,而且它的生命能因為我們的愛、同情心和正義感而變得更好,它就應該被尊重。」
從「親愛的」到「去你的」
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一書的序言中,特別指出「動物有不被虐待的權利」「它們同樣應該享有自然賦予的權利,而人類有義務維護這一點。」但現實情況是令人失望的。
2月1日,無錫一名醫護人員控訴,自己在一線奮戰時,家中寵物貓被社區私自活埋;2月10日,西安一小區防疫人員以防疫期不能遛狗為由,將業主帶下樓的寵物狗暴擊致死;除了虐殺動物外,還有許多人主動遺棄了自己的寵物,輕者將其丟在路邊,重者將其從高樓拋下。
如此令人瞠目結舌的新聞,在疫情期間頻頻出現,甚至有些地方開始對動物進行集體撲殺。經典的動物權利論中,把不虐待、不殺害動物定義為人對動物的消極義務,而部分人群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則顯得十分可怖。
無獨有偶,2003年非典時期也出現過這種現象,彼時被遺棄的貓狗大量湧現,拋棄、活埋、焚燒,甚至摔死寵物,施加在動物身上的暴行,為什麼如今再次上演?
1月29日晚,中國工程院院士李蘭娟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主人要對寵物加強管理,如果寵物在外面接觸到疫情,接觸到病人,那寵物也需要監控起來。這個病毒是在哺乳動物之間傳播,所以我們對哺乳動物也需要加以防備。」
本是一則理性的提示,卻被斷章取義地在網上傳播,令許多人陷入恐慌,一時間許多寵物貓狗被遺棄,成為了流浪動物。
疫情之下,寵物何辜?
在特殊時刻,讓大眾保持理智是一種奢求,而動物作為弱勢的一方,尤其是被人類控制的寵物,則很容易變成人們發洩恐懼情緒的出口。
3月6日,世衛組織(WHO)衛生緊急項目執行主任麥可·瑞安(Michael Ryan)在記者會上表示,在新發疾病的爆發中,發現動物被傳染上病毒並非不尋常的事,「這在新發疾病中一直是個問題,而我們需要回答一個核心問題,即動物是否與這種疾病的傳播密切相關,答案是否定的。」此外,瑞安還表示,在新冠病毒測試中出現陽性結果的狗更像是受害者。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也表示,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寵物可以傳播新冠肺炎,「現在,沒有任何理由採取對陪伴動物的幸福和安全產生損害的行為。」
但這樣的官方聲明,似乎並沒有改變寵物們被遺棄的厄運。疫情蔓延時,流浪動物數量劇增,社會公共安全因此出現了隱患,比如對其他野生動物的捕殺、傳染疾病、咬傷路人等等,同時成群出現的流浪貓狗也幹擾了居民的日常生活。
流浪動物管理,路在何方?
「所有人要認識到動物是有生命的,不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於建成人與動物共生的環境」,日本在《關於愛護及管理動物的法律》中這樣闡明,而達到這樣的願景可以說是「路漫漫,其修遠兮」。
疫情期間,許多城市成立了寵物救援應急小組與犬只收容中心。四川啟明小動物保護中心在疫情期間救助了20餘只寵物,襄陽市小動物診療協會則成立了專門小組,把流浪貓狗送到安置點隔離。但面對數量劇增的流浪動物,相關機構由於人力和資源的限制,也顯得力不從心。
疫情發生前,中國的流浪動物問題就不容樂觀,有數據顯示,全球2億隻流浪動物中,中國超過4000萬,佔據20%。其中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的流浪貓狗多達20萬隻,大部分是家養寵物以及其繁殖的後代,它們或是被人類遺棄,或是走丟。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對於流浪動物的管理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在還沒有出臺流浪動物相關的保護法。但流浪動物是一個國際性的問題,其他國家的處理方式具有一定的參考性。
被視為寵物天堂的法國,所有寵物都必須登記、建檔、辦理健康卡和身份號碼。市政府一旦發現丟失的寵物,則會公布相關信息,聯繫主人認領。
在美國,流浪動物收容中心會將它們飼養3-7天,部分收容中心會把動物的信息公布在報紙與電臺上,供人認領,時限一般為3天。如果錯過時限,收容中心將開放此動物的領養權限,7天內無人認養,則會將其以安樂死的方式處理。
在紐西蘭,有專門的管理人員會尋找和救助流浪狗,並帶回醫院做檢查,根據狗的健康狀況和品種純度進行篩選,高齡、多病、雜交嚴重的狗會被安樂死,剩下的健康狗會被送到領養所。
除了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外,日本還有「遺棄寵物回收車」制度,這種車會在各城市間穿梭,回收被丟棄的寵物,隨後送入收容所,在7天內無人認養,就會被送進一間「Dream Box(毒氣室)」裡安樂死。
但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並不把針對動物的安樂死看作一種殘忍的行為,因為「長期在收容所中生活的狗難免會遭受極大的痛苦」,與其痛苦度日,不如早些離開。
怎樣讓它們避免悲慘的一生?
甘地說過,一個國家及其道德進步的偉大可以通過它對待動物的方式來衡量。作為個體的人而言,也是如此。當你想要擁有一隻伴侶動物時,用領養代替購買,或許就能改變它的一生。
寵物交易市場是一個龐大的經濟產業,其中不乏黑暗與血腥的內幕,甚至存在寵物黑市,黑心商販在利益的驅使下把動物變成繁殖的機器,讓動物近親交配以獲得「純正血統」的寵物,無視這種行為會給寵物帶來的遺傳疾病。
德國《動物保護法》強調,必須把人以外的動物列入道德關懷的範圍內,對於動物的生命,人應該像對待在心智能力上居於同等層次的人的生命一樣尊重;凡是人為給動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責任。並且德國在《犬只飼養法》中明確規定,寵物店不允許販賣犬只,想要擁有狗的人需要去收容所收養,並通過考核才能獲得收養資格,這些流浪動物收容所一般由公益團體設立,由政府資助。
在發達國家,領養代替購買已經成為一種大趨勢。首先,能確保領養的動物沒有傳染性的疾病,其次,領養動物一般都會做絕育手術,這也更符合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初衷,同時更具有可持續發展性。領養寵物不僅能夠改變一隻動物的悲慘命運,也能夠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減少流浪動物對於周邊環境的破壞。
近年來,國內也開始倡導用領養代替購買,儘管領養過程比較繁瑣,但是能夠規避許多潛在問題。動物被領養前都會接受清理和檢查,確保領養人可以把健康的動物帶回家。但目前國內的動物領養機構亂象叢生,也存在很多問題。領養條件的嚴苛飽受詬病,一方面繁瑣的規則和要求,給想要領養貓狗的愛心人士設置了太多障礙;另一方面,對領養人的監督方式也會令人感到不適。
總而言之,想要推動領養代替購買的方案,相關機構的健康發展也至關重要。
值得慶幸的是,近幾年,一直有人大代表提出相關動物權益提案,在去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夏吾卓瑪也提出了「關於動物權益,制定《禁止虐待動物法》」的建議,農業農村部表示:對社會公眾普遍反對的殘忍虐殺動物等行為,由於缺乏相關立法規定而難以實施有效打擊,確有必要完善立法。可以說相關律法的出爐指日可待了。
《動物城邦》的譯者王珀在一篇文章中表示:「養伴侶動物總是會限制它們的自由,人類馴養動物的漫長歷史充滿著奴役、血腥和剝削。沒有馴養,就沒有傷害,想要避免傷害,我們就應逐漸減少家養動物的數量,直至讓他們淡出視野。」
因此,最佳的解決方式是:如無必要,不要馴養。
當代君願意相信傑裡米·邊沁想像的未來場景:總有一天,博愛將蔭蔽所有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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