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西安音樂學院一學生家長實名舉報鋼琴系原書記梁某性騷擾自己女兒,致其抑鬱自殺。女生母親劉女士稱,女兒在遺書中寫道,梁某曾讓她叫其爸爸,並經常對她動手動腳。此外,女兒專業課考試前,梁某曾向他們索賄12萬元。 11月17日,校方回應稱,2018年年底,女生在校外租住屋自縊身亡後不久,學校就接到家長反映梁某受賄和性騷擾一事。省紀委已正式對此事立案調查。
女大學生被系領導性騷擾,常被摟抱讓叫其爸爸
近日,據媒體報導,西安音樂學院一名學生家長在路邊以"大字報"的形式,舉報鋼琴系原書記梁某性騷擾自己女兒,致女兒抑鬱自殺。受害者父親稱,"我孩子學習很好,得過國家獎學金,長得也漂亮,然後就被梁某盯上了。"
女孩媽媽發來的獎狀證書顯示,受害女生在西安音樂學院就讀期間,曾被評為優秀學生、優秀團幹部、先進個人等,獲得國家獎學金、乙等獎學金。
受害女生父親稱,"大約是從大一下學期開始,梁某就是利用發展我女兒入黨這個理由,來多次接近我女兒,逐漸發展到摟抱,讓我女兒到他家、到他辦公室,做各種非常下流的動作,我女兒嚇得不敢給家裡人說。"
受害女生在遺書中還寫道,梁某讓她叫爸爸,並以長輩的名義對她動手動腳。此外,梁某還經常炫耀其他"乾女兒"對他如何好。
這是不是很眼熟?是不是很像PUA或者精神控制? 一個是已經工作多年的老人精,一個是二十剛出頭的女學生,這是見識的差距。一個是系老師、實際負責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一個是被領導下的年輕女大學生,這是地位的差距。利用自身的優勢地位給對方洗腦,以滿足自身不正常需求。
受害人是個傻孩子,那種只會委屈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報復別人的人。自殺而亡的代價太過沉重,但可能不會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只會讓親者痛仇者快。自殺而亡,僅留下遺書,很難證明被害人的死亡與梁某的行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雖然我們都知道梁某絕對脫不了干係,但梁某的抑鬱情緒很難說服刑法的嚴謹。
受害女生不堪騷擾抑鬱成疾,最終選擇自縊身亡
此後兩年,梁某愈演愈烈的侵犯行為讓受害女生的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到了大二下半學期,她的精神狀態出現了重大問題。
2016年12月13日,受害女生被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確診為中度抑鬱。病歷顯示:3天前她差點跳樓,被同學救回。
受害女生父親回憶他們發現女兒異樣的過程,"2016年12月份,我愛人偶然來到西安去看女兒,直到那時她才發現我女兒要跳樓自殺,兩三次都被同學給攔住了。"
"我愛人匆匆忙忙在系裡給女兒請了個假,請假之後我孩子就休學了。然後我孩子到家之後,就把梁某騷擾她的情況,都給我和我愛人說了。"在聽到女兒所受到的傷害後,作為父母他們憤怒至極。
"休息一年之後我女兒返校,回到學校後在我女兒正在康復期間,梁某更是威脅我孩子,說我孩子要是敢不從、敢胡說,就讓我孩子在鋼琴系待不下去。"
2018年底,受害女生最終無法忍受,在校外出租屋自縊身亡。
受害女生父親稱,"2018年12月22號我孩子自殺,她在遺書寫得非常清楚,'爸我先走了,我實在忍受不下去這個侮辱了'。她倉倉促促留下一封遺書,就這樣走了。"
類似新聞中這樣的人物,要能力沒能力,要魅力沒魅力,利用手裡的一點權利,加上野心欲望,毫不掩飾的幹違法亂紀的之事。
必須嚴懲,懲前毖後。
值得注意的點很多,可以說觸目驚心
還有有多少「乾女兒」?多少女孩選擇了隱忍。要了「多少錢」?還有多少違法亂紀,到底多少罪惡沒有揭露?為什麼家長不曝光,不能自查自糾?他的家屬是不是知情者,有沒有共同犯罪?這個女孩遭遇這樣的事,為什麼不早點曝光? 一個人已經在火坑裡,為何不給她撈出來,非要等到活活燒死才驚訝? 我厭惡這樣的事後新聞的發生,抑鬱到自殺總有一個時間差,這個時間差裡,什麼使得這個孩子閉口不言,只能自我消化? 什麼使得家長被索賄卻只能沉默? 你們的環境是不是有什麼問題,譴責人渣是老套的思路了,我不反對譴責人渣。
但能不能下一次,在事情演變成這樣之前,阻止它。 我們要消滅阻止我們阻止它的那些絆腳石,比如被性騷擾說出來會給女孩帶來巨大的輿論壓力、比如不公平的潛規則等。
時間線
2014年,女孩入學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
2016年12月10日,女孩差點跳樓被同學救回,後在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確診為中度抑鬱
2018年12月22號,女孩在校外租住屋自縊身亡
2019年1月2號,女孩父母向學校紀委,陝西省教育廳紀委狀告梁x向女孩家索要錢財和騷擾女孩
2019年4月,陝西省教育廳紀委回復稱無法懲治梁x,讓女孩父母去公安局
2019年4月,學校對梁x做出停職處理
隨後,女孩父母到雁塔區小寨派出所報案,民警稱證據不足,而後再無下文
2019年10月,女孩父母給陝西省紀委,陝西省監委等部門寫了六十封左右舉報信
2020年5月中旬,陝西省紀委委託陝西省教育廳紀委成立專案組
2020年11月15日(陰曆十月初一,寒衣節),女孩父母在西安音樂學院校門口給女兒送寒衣
流傳的原因是11月15日上午,父母舉著花圈和告示牌,實名舉報西安音樂學院鋼琴系老師性騷擾他們女兒,導致女兒患抑鬱症自殺。 需要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12月,女生三番兩次想要跳樓自殺,但都被同學攔住。母親知道後便向系裡申請休學。休學期間,她告訴家裡人自己受騷擾的事。 然後,返校後,她又受到了梁某的威脅:要是敢不從敢胡說,就讓她在鋼琴系待不下去…… 在2018年12月,她自縊身亡…
總是有一些人侮辱了師德這兩個字,真不知道這樣的人究竟為什麼當老師。我老公也是大學老師,前兩天有兩個別的導師帶的學生聯繫他,想轉到他這裡讓他指導。說到原因的時候兩個小姑娘都快哭了,說現在的導師整天就知道讓她們幹活,研究方向也不一致,而且動不動就辱罵學生,還有一年就要畢業的,不想再多生事端了,就想跟著我老公好好的把最後一年渡過。
老公也覺得小姑娘們太可憐,就給學院反饋說同意接收。出於尊重對方導師的原因,我老公給那個老師打了個電話,結果那人一接電話就是劈頭蓋臉一頓罵,我老公脾氣那麼好一個人都生了好大的氣。真是太噁心了。
女孩走到這一步是有過程的,不一定是第一次被騷擾就自殺了。很可能是長期受到騷擾。而這個時候沒有人能幫她,她自己也幫不了自己,於是悲劇發生。 聽聞現在的學生學業壓力比較重,那麼,學了什麼了?現在的高考什麼樣不清楚,當年記得高考就考數語外和綜合幾科。 這就不夠。或者說避重就輕本末倒置了。 什麼是最重要的知識?
安全教育。 沒有安全教育,學校裡面,可以有暴力霸凌事件,可以有性騷擾和強姦事件,可以有師生戀乾女兒乾爹這種事情。 這還讓學生們怎麼學習?連安全都沒有了,還能學習嗎? 安全教育應該獨立成為一門課程從小教到大。 我希望的是什麼? 此事件中的女孩有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方法。 留下證據,儘早舉報,有的領導不是東西,但還不至於所有的領導不是東西。
即便發生領導們官官相護,那還有公安,可以報警。公安處理不了,還有媒體,上升到媒體的高度,還會有壞人生存的空間嗎?世界真就能一團黑? 女孩走前必然是絕望的。這不只是女孩的事情。
以下幾個問題,你們想明白了就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事情了。
為什麼教師可以潛規則學生,向其索取錢財或性賄賂?
為什麼專業考試是否通過全看教師評審?
為什麼沒有公正的考試機制?
為什麼考試不公正,向校方舉報,校方袒護教師,並批評學生?
為什麼向教育局舉報無果?
為什麼教師潛規則學生,沒有多少人敢舉報?
為什麼非要出人命才批評一下當事人?
為什麼以後還會繼續發生相同的事情?
怎麼才能做到保護自己不會教師潛規則?
有個疑問,為什麼2018年就向校方反映的事,要等兩年後才正式立案調查。
以後女生要是遇到這種事,最好能收集到證據,比如錄音什麼的可能派的上用場的,不能忍氣吞聲,助長了社畜囂張的氣焰。
網際網路時代了,曝光一個人其實也不難。
看過許多這樣的事例,昨天熱搜上一名護士發生的事好像和這件事相比也算大同小異。
會選擇去自殺的,都是對生活徹底絕望的,可能我體會不到受害女生的心情,但我知道,一旦把自己封閉起來,獨自承受這種「痛苦」之中,遲早會把自己逼瘋。
最好的是,發生了這樣的事首先告訴家長、朋友,有些事選擇一個人承受是扛不住的。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活著,才有機會反擊!管他是領導還是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