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構詞語素看,「利」是利益,「害」是損害,前者是positive,後者是negative,二者是並列關係的聯合式雙音複合詞。因為中國文化是一多不分的,是二元統一的,所以「陰陽」「正反」「福禍」「利害」是同一事物的一體兩面,因此,「利害」具有「關係」義是很好理解的。《清平山堂話本·死生交範張雞黍》:「汝兄巨卿不來,有甚利害?何苦自哭如死?」之用例便是如此。
因為「利」是利益,「害」是損害,所以二者最初是兩個單音詞,聯合在一起用的時候其實是一個詞組,《周禮·夏官·山師》「山師掌山林之名,辨其物與其利害」之用例便是如此。
在詞語發展過程中,「利害」逐漸開始出現「偏義」現象,即「害」開始凸顯,「利」逐漸淡化,這跟「動靜」「窗戶」「沒有」「忘記」「人物」「燈火」「國家」「恩怨」「捨得」等「偏義詞」的發展路徑是一樣的。因此,「害」所具備的「嚴重」「程度深」就開始進入到「利害」一詞的詞項之中,在元明清時代的戲曲雜劇小說等語言文本中較為常見。
「利害」出現「偏義」化以後,在「程度深」「嚴重性大」這個義項上,在語義提示功能上,構詞語素「利」已經起不到重要作用了,這時候,具備「程度深」「嚴重性大」這個語義信息的另一個同音語素「厲」就逐漸替代了原來的「利」,也就出現了「厲害」這個新詞形。從文獻資料上看,「厲害」出現的歷史遠遠晚於「利害」,主要集中於元明清時代,這跟引申出「程度深」「後果嚴重」義項的「利害」基本同時代,這表明在歷史上,二者可能混用過,同時並存過。
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對「厲害」一詞的認識也就基本清楚了:
1.「厲害」主要的語義功能就是表達「程度深」「猛烈」,從本源上來說,其實就是把「利害」這個詞語中「程度深」義從原詞形「利害」中剝離出來,這一過程並未結束,依然處於動態的歷時發展過程之中。
2.「厲害」一詞表示「程度深」,用在「人」身上就是態度「嚴厲」,用在「事」上就是情況「嚴重」。但是就像我們上文所說,由於中國文化是一多不分的,是二元統一的,所以,雖然「厲害」最初的語義主要側重於「消極」方面「程度深」「後果嚴重」,但是這種「消極」性的語義特徵在其進一步的發展過程中,也逐漸的慢慢淡化,其對應的「積極」性語義特徵,則開始慢慢發展。也就是說,「厲害」開始由「程度深」「後果嚴重」,開始向「程度深」「效果好」的方向發展。今天,在現代漢語中,一個人水平高、技能強也可以用「厲害」來指稱了。我們經常聽到諸如「瑪麗的漢語真厲害」這樣的句子。但是這個「厲害」的這個義項,雖然在口語中已經運用的非常普遍了,《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第六版卻都沒有收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並建議如下:
1.歷時的看,從「利」「害」到「利害」這是一個從詞組到詞語的過程,從「利害」再到「厲害」,這是一個義項引申發展後,從「義項」再到「詞項」的過程。
2.共時的看,「利害」這個詞語,因為新義項中新的語義信息的出現,經由理據重構而創製出了一個新的詞形「厲害」,這樣一來,「程度深」「強度大」這個義項就被兩個詞語「利害」和「厲害」同時保有了。單從這個義項上來說,「厲害」比「利害」可能在詞形上表義性更清晰一些,更合適一些。甚至我們可以預測,僅就這個義項而言,「厲害」最終可能會完全替代「利害」。
3.因此,從詞理上講,雖然「利害」和「厲害」是可以通用的,在字典中的解釋也大多如此,但是在表達「關係」義時,我們建議使用「利害」,表達「程度」義時,我們建議使用「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