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20-12-08 12:27閃電新聞訊:近日,家住濟南帝華鴻府小區的業主向閃電新聞記者反映稱,該項目開發商逾期交房2年,拒不按合同向業主們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而是要求業主與之籤訂所謂的《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協議內容是以補償業主3年物業費(折合7000元)的方式抵償約5萬元的違約金。業主們算了一筆帳,發現兩者根本不對等,且差距較大,於是有業主選擇了起訴,然而急於入住的業主則選擇了接受,對於不籤署這份《協議》的業主,開發商不予辦理收房。
事件回顧:逾期交房不給違約金 「強制」籤補償協議?
[涉事小區簡介]:項目名稱:名稱:帝華鴻府(別名:帝華國際廣場);小區地址:唐冶東路與文苑路路口東北(唐冶立交橋北100米路東);環線位置:二環以外;項目特色:宜居生態地產,山景地產,低總價;建築類型:小高層,高層,板樓;建成年代:2017-10-31;產權年限:70年;裝修情況:毛坯;物業類型:普通住宅;開盤時間:2016-10-28;交房時間:2018-09-30;佔地面積:173000㎡;建築面積:523000㎡;容積率:2.8;綠化率:35%;樓棟總數:27棟;總戶數:3966戶;停車位:車位配比1:0.8;物業費:1.7元/㎡.月;物業公司:帝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投資商:帝華企業集團;開發商:濟南東城帝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濟南帝華鴻府東區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我買的房子是126.67㎡,物業費為1.7元/㎡.月,乘以3年物業費,大約是7752,然而,這套房屋兩年的違約金大約為5萬多元。」開發商欲用7752元的物業費來抵嘗5萬多的違約金,對此,我表示難以接受。
因為對《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不認可,包括王先生在內,小區百餘位業主起訴了開發商。王先生介紹官司的進展情況時說:「法院已經判決業主勝訴了,對於萬分之零點一的違約金標準法院也提出了異議,認為賠償標準過低,應予以調整,法院判決書給出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我是從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住宅加車位的違約金是47000多元,再加上現在延期的4個月,違約金已經5萬多元了。」業主雖然拿到了法院的《民事判決書》,然而開發商既未支付違約金,也不予業主們交付新房的鑰匙。
帝華鴻府客服部工作人員:想收房就得籤補償協議!
在此前的一次報導中,開發商售樓處承諾工作日上班給予購房者答覆,開發商會給出怎樣的說法呢?12月7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濟南帝華鴻府東區。
濟南東城帝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產客服部工作人員說:「目前籤了協議的1000多戶業主基本都已經辦理了交房。因為起訴的不是一戶兩戶,是集體起訴,法務說這段時間會對這部分做處理。」
(記者:是否向業主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是否允許不籤署協議的購房者辦理收房?)這名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問題仍然需要等待公司的通知。除了已經起訴開發商的業主,其他的業主想收房,前提仍然是需要籤署《延期交房違約金補償協議》。」(記者:當時合同內延期交房的違約金為何定的如此低?)工作人員說:「這都是公司定的合同,我們並不知情,目前只能按照補償協議執行。」
隨後,記者在小區裡進行了走訪,濟南帝華鴻府東區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我們急著入住啊,在外面租房子也需要自己花錢,就這樣默認了,一旦起訴,最少也得一兩年,我們耗不起。既然選擇入住的都是勉強能夠接受協議的,凡是不收房的都在忙於維權。」
記者從地產客服部工作人員那裡了解到,現在不管是起訴還是沒有起訴的業主,只要不與開發商籤署《違約金補償協議》,都無法辦理收房。而小區業主當時籤署協議的業主也是有自己的難處,他們也希望開發商能夠儘早給業主們一個滿意的答覆。
如今,事情沒有得到最終解決,涉事雙方就一直這麼耗著,開發商明擺著想逼迫業主放棄補償違約金,然而,有法律在,有法院的判決書在,開發商老是這樣無限期地拖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儘快介入進行協調。
原標題:《5萬違約金用7千物業費抵?濟南帝華鴻府:不籤協議,別想交房!》山東廣播電視臺閃電新聞客戶端官方帳號;閃電新聞;齊魯網·閃電新聞;本文編輯:王春令;審校:楊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