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將高素質複合型高中教師培養作為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的配套舉措予以全力推進,旨在培養一批富有高尚師德和教育情懷,具備深厚的人文與科學素養、紮實的雙學科複合知識與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學與實踐創新能力、廣闊的國際視野與自我發展能力,能夠勝任高中雙學科教學的複合型卓越高中教師。
為適應我省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對高中教師的新要求,經教育部批准,我省自2020年起開展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復碩培養試點」)。
實施方式及試點範圍
(一)實施方式
「復碩培養試點」按照兩種模式實施,一是完整試點,即從2020年高考生中招錄,經過本科和教育碩士完整培養;二是推免試點,即從2021屆大學四年級學生中選拔,通過推免方式錄取為教育碩士。
(二)試點學校
浙江師範大學、杭州師範大學。
(三)試點專業及人數
根據我省高中學校的改革需求及學校優勢,由試點高校結合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實際自行選擇試點專業,並根據教育部批覆合理確定培養人數。
培養目標
在高中畢業生(高考統一招生)、相關專業大學四年級師範生中遴選培養一批富有高尚師德和教育情懷,具備深厚的人文與科學素養、紮實的雙學科複合知識與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學與實踐創新能力、廣闊的國際視野與自我發展能力,能夠勝任高中雙學科教學的複合型卓越高中教師。
培養方案
按照《浙江省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方案》執行。
實施方法
(一)完整試點
面向高中畢業生,納入高考統一招生,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樂教適教優秀生源,提前批次錄取。擬錄取學生參照國家公費師範生管理辦法,入學前與試點培養單位、省教育廳籤訂三方協議,明確錄取為試點項目的學生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試點項目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專項招聘,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
試點項目培養方案本碩整體設計、分段考核、有機銜接。進入試點項目學生在本科第七學期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升入教育碩士轉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進入教育碩士階段學習,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試點,轉入相關專業繼續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任務,轉入專業及學分銜接管理由試點高校規定。
試點專業招生名額在學校總規模中安排,省教育廳在安排年度本科招生指標時給予統籌支持。
(二)推免試點
面向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四年級師範生,納入學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程序,經遴選確定推免資格,進入試點項目。擬進入試點項目的學生參照國家公費師範生管理辦法,進入項目前須與試點培養單位、省教育廳籤訂三方協議,明確碩士畢業後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試點項目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專項招聘,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
正式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者須取得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推免名額在學校總規模內安排,教育部在安排年度推免名額時給予統籌支持。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是我省改革創新傳統教師培養模式的重大舉措,有別於單一專業的教師培養模式,試點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加大投入,特別要建立協調管理專班,統籌好校內資源。要做好試點項目招生方案,確保宣傳到位、有序組織、公平公正、擇優選人。要按照複合型教師培養目標要求,深入研究複合型教師培養模式,不斷優化課程體系和教學方式,配足配齊配好教師和相關資源。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選拔、培養和就業過程管理,確保試點成功。
(二)完善相關管理
經教育部同意,明確對進入試點項目學生的學籍、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管理。
1.學籍管理。完整試點項目包括本科和教育碩士兩個階段,前4年學籍註冊為本科生,經學校考核通過推免方式錄取為雙學科複合型教育碩士,轉段後註冊為教育碩士研究生。推免試點項目學生按推薦免試研究生相關規定管理。
2.學歷學位管理。完整試點項目入學第4年,完成本科相關專業學習學生,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本科畢業證,符合學位授予要求,授予學士學位證書。轉段進入後續學習學生,完成碩士階段學習,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碩士畢業證,符合學位授予要求,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推免試點項目學生按推薦免試研究生相關規定管理。
3.教師資格管理。試點學校可自行組織該專業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工作。考核合格學生可直接按程序申請兩個學科的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無需參加全國統一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和面試。
(三)完善政策激勵
各地要按照國家公費師範生就業管理要求,統籌教師編制使用,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預留足夠空編,確保試點項目畢業生應聘到我省高中學校時有編有崗。服務期內由各地逐年返還學費。各地教育局和高中學校要充分考慮複合型教師承擔多門課程的實際,合理確定複合型教師的崗位職責,為發揮複合型教師作用提供支持,並在績效考核、職稱評聘、收入分配等工作中給予充分體現。省教育廳將試點項目納入浙江省教師教育創新實驗區建設,在相關省級專業建設中給予支持;對試點項目相關教師在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出國進修、職稱評聘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支持;優先支持試點項目申報國家「卓越教師培養計劃2.0」等改革項目。省級將根據試點成效給予獎補。
《浙江省高素質複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工作方案》
一、試點學校、學科和規模
(一)完整試點
1.浙江師範大學
試點專業:「地理科學+思想政治教育」「化學+生物科學」;
招生規模:每個試點項目40人,共計80人。
2.杭州師範大學
試點專業:「物理學+教育技術學」 「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
招生規模:每個試點項目40人,共計80人。
(二)推免試點
1.浙江師範大學
試點專業: 「學科教學(思政複合)」「學科教學(歷史複合)」「學科教學(地理複合)」 「學科教學(現代教育技術複合)」
招生規模:每個試點項目20人,共計80人。
2.杭州師範大學
試點專業:「學科教學(化學複合)」 「學科教學(思政複合)」「學科教學(現代教育技術複合)」
招生規模:每個試點項目20人,共計60人。
二、培養模式
(一)完整試點
1.改革招錄方式,兩次選拔優秀生源。本科階段招生納入高考統一招生,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樂教適教優秀生源,通過綜合考核選拔樂教適教優秀生源,提前批次錄取。試點項目學生進入本科第七學期時,對其進行升入教育碩士轉段考核,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進入教育碩士階段學習,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試點,轉入相關專業繼續完成本科階段學習任務,轉入專業及學分銜接管理由試點高校規定。
2.籤訂就業協議,實施到崗學費補償。參照國家公費師範生培養管理辦法,學生入學前與試點培養單位、省教育廳籤訂三方協議,明確錄取為試點項目的學生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試點項目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專項招聘,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服務期內由各地逐年返還學費。
3.全程貫通培養,素養能力並重。圍繞高素質複合型卓越高中教師培養目標,遵循通識基礎——雙學科知識——教師教育——實踐研究反思的課程邏輯,一體化整體設計本科、教育碩士階段六年人才培養方案。關注學生綜合素養培養,強調雙學科和教育教學知識的有機融合,將師德養成和教育實踐貫穿全程。
4.學籍學歷資格明確,教學管理銜接。入學後前四年學籍註冊為本科生,經升入教育碩士轉段考核合格,且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第五年開始註冊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學生完成本科和碩士相應階段學業,達到相應要求,分別授予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和研究生畢業證書、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與招生時專業名稱相同。
學生在學期間須參加試點學校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取得一個學科教師資格者方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學士學位;取得兩個學科教師資格者方可獲得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
進入試點項目學生一般不允許轉專業。確因身體、學業等特殊原因需轉專業的,需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有關學分銜接和教學管理按試點學校規定執行。
(二)推免試點
1.大四考核確定,通過推免錄取。面向特定專業大學四年級師範生,納入學校推免工作程序,經遴選確定推薦免試錄取研究生資格,進入試點項目。正式進入研究生學習者須取得一個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推免名額在學校總規模中安排,教育部在安排推免名額時給予專門統籌支持。
2.籤訂就業協議,實施到崗學費補償。進入試點項目的學生須與試點培養單位、省教育廳籤訂三方協議,明確碩士畢業後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試點項目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進行專項招聘,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且服務期不少於6年。服務期內由各地逐年返還就讀期間所繳學費(大學四年級及研究生階段)。如有違約,參照國家公費師範生培養管理辦法處理。
3.生源專業交叉,大四課程銜接。推免試點專業,只面向非本專業師範生招生,以保證複合型教師要求的達成。試點院校精心設計本碩過渡年級(大四)和教育碩士階段培養方案,確保本碩有機銜接、達到兩段及複合要求。進入試點項目學生在大四及碩士階段可參加試點學校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合格者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推免試點項目學生完成教育碩士階段學業且取得第二個學科教師資格方可獲得研究生畢業證書、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專業名稱與招生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