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網站1月13日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河北等省份通過省級消除瘧疾評估的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河北等省份通過省級消除瘧疾評估的通知
河北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你們關於申請消除瘧疾工作考核評估的請示均悉。按照《消除瘧疾省級評估實施方案》(國衛辦疾控函〔2017〕670號)和《關於簡化消除瘧疾省級評估程序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9〕546 號),我委於2019年4-12月組織對你省(區、市)消除瘧疾工作開展了終審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你省(區、市)達到了消除瘧疾目標。
希望你們在本省(區、市)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把維持消除瘧疾狀態與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結合起來,與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要求結合起來,與開展健康扶貧工作結合起來,繼續加強防止瘧疾輸入再傳播的管理,不斷提高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對輸入性瘧疾的發現、診治和疫點處置能力,進一步探索輸入性病例防控工作舉措,總結推廣成功經驗,鞏固消除瘧疾成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