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果殼
今日凌晨,果殼發布的「剛剛,WHO給新冠病毒起了正式官方名字COVID-19。這很重要!」一文中,混淆了病毒名稱與疾病名稱,給讀者造成誤解,特此致歉。
原文現已刪除,以下更正補充信息後重新發布。
再次就此前的不嚴謹向讀者們致歉。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已經擴散至25個國家,確診4萬多人後,它終於有了一個正式的官方名字——COVID-19。
2月1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總幹事譚德塞在日內瓦的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上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所致的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其中「CO」代表「冠狀」,「VI」為「病毒」,「D」為「疾病」。
「現在,2019nCoV所致疾病有名字了」 | WHO官推
同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CTV)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在預印本論文中,提議將新型冠狀病毒的正式分類名定為SARS-CoV-2。不過此論文尚未經過同行評議。
有人會覺得,起個名字而已,有什麼大不了?趕緊專心搞特效藥治病才是大事嘛。實際上,尋找治療方案固然重要,給疾病和病毒起名字同樣是大事,一旦命名不妥影響重大。
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起大名,
為什麼那麼重要?
我們先來回憶一下這次疫情及引發它的病毒的部分外號:
武漢肺炎:2019年12月末開始,人們知道了一種起自武漢的「不明原因肺炎」開始傳播,於是叫它「武漢肺炎」。
新型冠狀病毒:2020年1月7日,經實驗室分離、鑑定,明確了一種新的冠狀病毒。
2019-nCoV:1月30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新病毒臨時名稱,「2019」代表首次出現的年份,「n」意為新發,「CoV」代表冠狀病毒;WHO還建議將該病毒感染所致疾病命名「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
SARI:來自謠言「新型冠狀病毒被命名為SARI,是SARS的進化」,已被闢謠——SARI是「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Infections」的縮寫,即「嚴重急性呼吸感染病例」,並不特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所致肺炎。
中國肺炎/病毒:隨著疫情的全球肆虐,不少外國媒體在宣傳時直呼「Chinese Virus」。
NCP:2月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通知,將疾病暫命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名「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簡稱「NCP」;網友們開始玩壞這個簡稱——「No CP」「腦殘片」「你差評」「吃野味的,你吃屁」等。
起初由於公眾對病毒和疾病的認知不足、方便宣傳辨識、注意力集中於一線抗疫,暫時通行各種簡單粗暴的稱謂是可以理解的。但時隔近兩個月,名字不好帶來的弊端逐漸浮現。
首先,WHO此前認可的最權威的病毒稱謂「2019-nCoV」遭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嫌棄,大家都覺得這個名字難記、難寫又拗口,不利於溝通宣傳,也不能反映病毒的危險性、傳染方式等更多信息。中文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也好不到哪裡去,名字太長,讀寫均容易錯漏。
正是因為上述兩個名字的不便,國內外人民均熱衷給它取外號。其中「武漢肺炎」「中國病毒」這樣的稱謂明顯帶有地域歧視。國內頻現湖北人回鄉信息被洩露、武漢人住宿被拒等「抗鄂」事件。而某些外國媒體使用的「Wuhan Coronavirus」「Chinese Virus」等稱呼帶有極大偏見,已經引發了國際上一些歧視華人的行為。
在遊戲《瘟疫公司》中,你可以給病毒隨意取好玩的名字,但現實中不能這麼幹。| 作者供圖
2月8日,國家衛健委曾發布疾病的暫命名,統一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簡稱NCP。但隨著研究的深入,科學家發現2019-nCoV並非僅誘發肺炎,因而無論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還是「NCP」均不夠準確。況且,新與舊的概念是相對的,萬一病毒發生變異,或者新發現其他亞型的冠狀病毒,後者難道叫「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N2CP」嗎?
因此,早日為病毒及其所致的疾病取一個正式名字,實乃大勢所需。
曾經,給傳染病命名的方法五花八門
過去,人們命名傳染病及其病原體也曾隨意過,取名依據大多源於人們對疾病的當前認識。典型的命名法有:
1
寄主症狀命名法
麻疹(麻疹病毒):以其典型的皮丘疹為名。(有趣的是,2015年因一場麻疹疫情始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迪士尼樂園,當時麻疹又名「迪士尼麻疹」[2])
天花(天花病毒):一種痘病毒導致的疾病,英文名「smallpox」就是「小痘痘」的意思,典型症狀是明顯地分布在臉部、手和腿的天花紅疹,痊癒後臉上留有麻點樣的瘢痕,中文更加形象稱之「天花」。
在很多人看來,天花恐怕不能算「小」痘痘 | everydayhealth.com
白喉(白喉棒狀桿菌):患者咽喉部會出現白色斑點,融合成片狀之後形成白色膜狀物,因此而得名。
2
地域命名法
許多廣為人知的傳染病命名都與地域有關聯。
日本腦炎:大名是流行性乙型腦炎(簡稱乙腦),一種由蚊子傳播的人畜共患病,會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其病原體最早發現於20世紀初的日本[3]。
德國麻疹:風疹的別稱,最早被誤以為是麻疹,後來被一位德國醫師在1814年首次當作一種獨立疾病提出,故又名「德國麻疹」[4]。
伊波拉病:源於非洲剛果的伊波拉河流域。
中東呼吸症候群(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同樣是由冠狀病毒引起的傳染病,因病例多集中於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中東地區而得名[5]。
駱駝是MERS病毒的中間宿主 | 圖蟲創意
3
來源動物命名法
豬流感:2009年北美多國出現的新流感病毒導致多人死亡,因發現這種病毒由豬流感病毒變異,該病獲名豬流感。後科學家發現,這種新流感病毒是豬流感病毒、人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基因片段的混合體,且當時沒有證據表明病毒在豬-豬或豬-人之間傳播。後WHO宣布棄用「豬流感」一詞,更名「甲型H1N1流感」,其中「H」 (Hemagglutinin,血球凝集素)和「N」(Neuraminidase,神經氨酸酶)為病毒抗原類型。[6]
禽流感:同由甲型流感病毒導致,主要在禽類流行的傳染病,也有少量從禽類傳染至人類。近日湖南邵陽市爆發的禽流感即為H5N1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4
發現人姓氏命名法
湯氏病毒:1955年我國微生物學家湯飛凡分離出了世界第一株沙眼「病毒」,後正式改名為沙眼衣原體。
志賀氏菌屬:通稱痢疾桿菌。於1898年因日本細菌學家志賀潔首先發現而得名。[7]
立克次氏體:一類嚴格的活細胞內寄生的原核細胞型微生物,為1909年美國病理學家霍華德·泰勒·立克次(Howard Taylor Ricketts)研究落基山斑疹熱時首先發現。[8]
類似的還有勞氏肉瘤病毒、漢生病、馬雷克氏病病毒……雖然姓氏命名光宗耀祖,但想想克羅伊茨費爾特-雅各布病、賀-趙缺陷症、恰加斯氏病、美尼爾氏病……請放過學醫的孩子吧!
命名不妥麻煩大
20世紀80年代,愛滋病發現之初,曾被稱為「男同性戀相關免疫缺陷」(gay-related immune deficiency),引起了同性戀群體的強烈抗議,隨後很快就被更名。[9]
而豬流感、禽流感的命名曾引發世界各地對相關動物的恐慌,導致2004年初禽流感爆發時大量健康的家禽和野生鳥類遭到「誅殺」[10]。「豬流感」的名字讓一些國家政府「談豬色變」,甚至限制北美豬肉貿易。2009年H1N1流行時,埃及政府下令欲屠宰國內約20萬生豬,俄羅斯等國宣布暫停從疫區進口豬肉[9]。
「豬流感」這個名字可能令不少無辜的豬遭殃 | pixabay
2012年發生的MERS以「中東」命名,引發了汙名化爭議。中東國家認為該命名存在地域歧視,影響了當地的貿易、旅遊,一度向WHO提出抗議。[5]
傳染病命名新規則
可能是受到「MERS」抗議事件的影響,2015年WHO發布了命名新型人類傳染病的指導原則[12],呼籲科學家、國家當局和媒體廣泛採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國家、經濟和人民的不必要的負面影響。
其中,建議新傳染病名稱中不要包含以下信息:
地理位置(如西班牙流感、中東呼吸症候群)
人名(如恰加斯氏病)
動物或食物的名字(如禽流感、豬流感)
提及特定文化或行業(如軍團病、礦工病等)
可能煽動過度恐慌的術語(如不明、致命、流行)。
推薦的命名思路則如下:
疾病的通用描述性術語和臨床表現(如呼吸道疾病、神經症候群、水樣腹瀉)
受影響人群(如青少年)
疾病嚴重程度(如進行性、嚴重)
季節性(如冬季、夏季)
環境(如沙漠、海洋、河流等)
致病病原體及相關描述(如冠狀病毒、亞型、血清型等)
首次發現或報告的年(月)份(如2014、2019)
任意標識符(α,β,a,b,I,II,III,1、2、3)
新規則出來後很多人拍手稱讚,但它同樣也遭到了一些科學家的反對。哥倫比亞大學的病毒學家Lan Liokin認為類似「猴痘」這樣的命名非常好,本身有助於公眾了解自然宿主和潛在感染源。[13]而過於專業晦澀的名字反而會讓公眾難以區分和記憶。
例如,伊波拉病如果叫「絲狀病毒相關II型出血熱」,中東呼吸症候群改為「2012-β冠狀病毒相關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症候群」,軍團病改為「冷卻塔相關非典型肺炎」,[13]這樣的操作太令人窒息了!
也有科學家建議靈活使用首字母縮寫(反正人們大多不會關注單詞的含義),最大限度保證名稱的短小精悍。聽起來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才怪),但有時還是會產生麻煩。
例如2003年「非典」流行時,WHO使用了「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來描述這種非典型肺炎。縮略詞「SARS」讀來精悍霸氣、朗朗上口,令人生畏,還避免了「中國流感」這樣的歧義命名。然而,由於SARS和SAR的寫法非常接近,而後者是「特別行政區」(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縮寫,有人由此聯想起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而聯想到「病毒源於中國」的結論。[5](攤手)
「新型冠狀病毒」這個名字就再見了 | 圖蟲創意
為什麼是「COVID-19」和「SARS-CoV-2」
國際新傳染病的命名由WHO負責。
首先,WHO選擇「COVID-19」(意為「2019年爆發的冠狀病毒感染導致的疾病)這一名稱,總體上遵循了新型人類傳染病的指導原則,成功避免了帶有「武漢」「中國」「蝙蝠」「野味」這些與地域、動物等有關的字眼。正如WHO總幹事譚德塞博士所言,這一名稱有助於避免人們使用其他不準確或者汙名化的名稱。
其次,COVID-19患者除了可表現出肺炎外,還可能包括胃腸道等其他症狀。該名稱在反映疾病的致病原因的同時,涵蓋了疾病的不同臨床症狀的可能性,便於未來更多的臨床發現。
其三,由於冠狀病毒包含多種不同的類型,未來可能有新新型的冠狀病毒出現,使用疾病出現的年份可幫助區分在不同時間首發的冠狀病毒導致的疾病。
ICTV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負責命名病毒的分類名。很多時候,新病毒與所致的疾病在命名上具有統一性,如SARS-CoV與SARS,MERS-CoV與MERS。不過這一次,研究小組有自己獨特的想法[14]:
首先,他們聲稱選擇「SARS-CoV-2」這一命名基於對該病毒的系統發生、分類學的目前認識和命名慣例,以表明這種病毒與SARS病毒之間存在近親關係(不過此論文尚未經過同行評議),更加有利於進一步研究冠狀病毒家族。
其次,從未來科學數據管理來看,他們進一步建議使用統一規則命名不同的病毒分離株(可能同樣存在變異):按照「病毒/分離物/宿主/分離日期/分離地點」來標記命名,以方便科學家統一標記冠狀病毒家族的基因序列。
其三,SARS-CoV-2的命名並不等同其所導致的疾病是「SARS」。他們希望未來的病毒命名可以逐步脫離病毒所致疾病的臨床表現。他們希望通過取消冠狀病毒與其可能引起的疾病的命名約定,從而幫助WHO更好地命名疾病。
無論如何,病毒及所致疾病的命名目的是更利於世界各國的疫情研究、防治溝通。正式名稱早日塵埃落定,大家就可以把更多注意力重新放在開發疫苗、對抗疫情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