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新聞12月11日電 (李明剛)為了方便打鳥,「80後」男子通過網際網路購買零件,並觀看網絡視頻自己組裝槍枝。12月9日,重慶榮昌警方通報,該男子李某因私自組裝槍枝已被警方抓獲。
「有人私自組裝槍枝。」11月15日,重慶榮昌警方接到舉報稱轄區一男子李某曾通過網際網路購買過槍枝配件。
接到線索後,民警經過偵查發現,從今年2月開始,李某先後次通過網際網路購買槍託、槍管、鋼珠、射釘彈等零件。
收到快遞後,李某將零件藏在家中私自組裝槍枝。
11月17日,民警在李某家中將其抓獲,並現場收繳改裝射釘槍1把,射釘彈35發,改裝工具2臺。
李某交代,其曾在網上看見一段組裝槍枝的視頻後感到好奇,於是通過某網站網購配件,按照視頻方法在家造槍。經鑑定,李某改裝槍枝是以火藥為發射動力源並具有致傷力的槍枝。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製造、非法持有槍枝被重慶榮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民警提醒:國家嚴格管理槍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制槍、玩槍均是違法行為,更不能用於打獵,如果打傷打死的是野生保護動物,可能還會承擔其他的刑事責任。如因歷史原因家中存有槍枝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上繳,否則將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如果發現有人製造、販賣,或者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應當向司法機關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