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犯錯了,各位爸爸媽媽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呢?
鬱悶、生氣、焦慮,還是客觀以待、平靜的和孩子溝通?(能做到這點的父母太強了,請收下優寶的膝蓋Orz)
在優寶的記憶中,最強悍的是一位爸爸讓女兒去公安局自首、另一位母親則直接幫孩子報了警。
不愧是親生父母系列
今年網上曾經流傳過一個視頻,視頻當中一位9歲的小女孩背著小手,來到了警察局和警察叔叔說:「爸爸讓我來自首」。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原來這個9歲的小女孩在家裡玩遊戲的時候偷偷往遊戲裡充了錢,但是卻沒有告知自己的家長。
爸爸知道後非常生氣,但沒有責罵女兒,而是要求她去派出所「坦白罪行」。
小女孩一開始到警局的時候非常緊張、害怕,在警察叔叔的引導之下,這才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在接受過警察叔叔的教育後,父母也隨之現身了。
他們偷偷跟在女兒後面,希望孩子能夠通過這次的經歷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並用於承擔這份錯誤。
而前不久也出了一個類似的事情,7歲的女孩在商場偷拿玩具。一開始無論女孩媽媽和店員怎麼問,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認,於是媽媽就想到了報警。
在民警勸說教育下(原話是你知道什麼是犯法,你知道坐牢嗎),小女孩終於承認了。
她看到小玩具很漂亮,但也知道自己家裡條件不好,不好意思向媽媽開口要錢,一時沒忍住就偷拿了幾個。
事後女孩媽媽按商品原價進行了賠償,警察叔叔也進行了批評教育,告訴她下次不能再這麼做了。
有人覺得這兩位家長的做法太贊了,但也有人覺得報警是對孩子的恐嚇教育,會讓小孩子的內心蒙上陰影。
我們沒法了解更多的內情,也許是孩子平時就難以管教,也許是父母一時衝動的決定,而涉及到金錢這種原則性問題時,報警的做法是否「太過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標準。
在這裡優寶不想過多去評論這件事的對錯,但它們反應出了同樣一個問題——當孩子犯錯時,父母的第一反應應該是怎樣的?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古人對後代世界的警示,一己之善,不但能為自己積功累德,也能利益他人;絲毫之惡,非但會損害自己的品格,也會危害到他人。
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佛家的這句經文正是對善惡對錯的進一步詮釋。
人沒有不犯錯,而且在一生中必定不少犯錯,如果不能意識到自己每一次的錯誤,便會逐漸失去本來的內心,當一個個小錯誤開始積累,終將鑄成未來的大錯。
佛講因果,育兒亦如是。
亂扔東西是錯,大吼大叫是錯,欺負別人是錯,偷錢偷東西更是錯。
但錯並不意味著懲罰、責打,而在於幫助孩子通過錯誤建立正確的是非觀。
可當父母在孩子犯錯時變得聲色俱厲,那麼映在孩子心中,批評將變成對他的侮辱,教育將淪為對他的碾壓,他的自尊如零落成泥的落花,是非對錯只剩下無情的踐踏。(skr~ skr~)
可您要說,孩子熊起來不打不罵不解恨啊!
ok,不要讓他當眾被別人的目光「凌遲」還是可以的吧~打完棒子給個甜棗也不為過吧~
但這只是對於那些不善於壓抑情緒父母的「折中之策」,當發洩完情緒也請用正常的態度和言行和孩子好好溝通他的問題。做不到幫他一同解決,至少也要讓他意識到問題所在。
為人父母的辛勞與壓力,作為一個成年人優寶很能理解,尤其孩子在外面淘氣犯錯,比起痛心孩子的行為,更多的是當著外人面的羞愧,以及無法言說的委屈與懊惱,惱羞易成怒。
但比起一次次面對孩子的各種問題,一次次被動的解決問題,還要時刻注意自己情緒,我們也可以主動出擊!
責任心——建立是非觀的一塊基石
在那些聽話懂事的孩子身上,我們總能找到一些共同點:
比如霍思燕的兒子嗯哼,他把媽媽當成公主,所以在他心裡知道應該去保護媽媽,在媽媽不敢玩滑梯的時候貼心的帶著她玩,還教她閉上眼睛,提醒她把腳放在安全的地方。
又比如沙溢的大兒子安吉,當父母不在身邊他會時刻關注弟弟小魚兒的一舉一動,幫他撣去褲子上的灰塵,給他一個溫暖的擁抱,也會因為弟弟走丟而瘋狂奔跑尋找。
因為爸爸媽媽告訴過他,他有能力與責任,他應該照顧好弟弟。
再比如鄒市明的兒子軒軒,他的座右銘是「唯美食與姐姐不可辜負」。
年僅6歲的他平時看見美食連爸爸都無法將他拖走,卻依然能在節目中堅定守衛無比誘人的冰激凌,甚至以一己之力阻攔其他想要偷吃的小夥伴。
這些孩子的心裡都很明確什麼應該做,什麼不該做,這份爆棚的責任感正是是非觀念建立的其中一塊基石。
那麼我們該如何培養負責任的孩子呢?
優家教育創始人吳臻老師這樣認為:
首先,父母要有包容孩子犯錯的能力,讓孩子可以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把每一次錯誤都當成一次成長的機會。
其次,每次犯錯之後,我們都要和孩子一起反思,選擇一個比較輕鬆的時間和孩子一起討論,那天發生了什麼,你做了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後可以怎樣做。
最後,要讓孩子自己的事情,儘量自己做,我們很容易把學習和生活割裂開,認為孩子只要好好學習,其他的事情都可以不用做。
然而恰恰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可以很好的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父母的言傳身教:孩子就像是一張白紙,他的言行舉止最開始源自身邊的大人,因此聰明的父母會勇於在孩子面前坦誠自己的錯誤。
並在教育過程中,將為自己的未來承擔責任的意識根植於孩子的心中,去培養孩子具備塑造未來的意識。
生活自理的能力:林肯曾經說過,每一個人都應該有這樣的信心——人所能負的責任,我必能負;人所不能負的責任,我亦能負。
儘早地讓孩子做他力所能及的事,讓孩子學會承擔一定的責任,並在自主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形成良好的品格。如此,孩子才能不斷磨鍊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識而進入更高的境界。
及時地肯定和引導:孩子勞動任務完成得好,家長要及時表揚和稱讚,讓孩子充分認識到自己的成功。
如果勞動任務完成得不好,也請保護孩子的那份積極性,保護孩子的自尊心,要和他一起分析、討論問題,尋求最好的解決辦法,鼓勵孩子承擔責任,而不是嫌麻煩而包辦代替。
如果各位父母心中仍有疑惑,小錯可以包容,但大錯又如何?那就讓我們回到最開始,仍用一個和錢有關的故事來結束:
一個12歲的小男孩在踢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需要賠償12.5美元。
孩子找父親拿錢,父親告訴他:「家裡有錢,但是這次不能給你,你11歲了,應該學會對自己的過失負責。這12.5美元我只能暫時借給你,不過,一年以後必須還我。」
從此,這個男孩每逢周末和假日便外出打工,經過半年多的辛勤努力,他終於掙足了12.5美元,還給了父親。
這個男孩就是曾任美國總統的裡根。
當孩子的錯誤嚴重到一定程度,父母不得不出頭的時候,對外解決完後,對內仍需將錯誤轉換成另一種形式,讓孩子承擔他應盡的責任。
比起報警、自首,這種方法不僅更為有效,也不容易傷害到孩子幼小的心靈。
沒有責任感的人無法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念,而責任感不僅需要父母的言傳身教,更需在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的影響。
願每個孩子都可以得到善意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