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古裝影視劇中,經常看見古人成親當天,新郎直到晚上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才進入洞房,辦正事。然而,現在的婚禮大多都是一早上就開始了,典禮儀式一般都會在中午12點之前就開始了那麼,婚禮到底是應該在晚上舉辦還是在上午舉辦呢?
從結婚的「婚」字,可以推斷出古人結婚的時間,「婚」字就是「女」字加上「昏」字,古人結婚的時間應該是在黃昏時分開始舉辦結婚典禮的。
還有一種說法就也是與「婚」有關。說是在上古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期間,當時盛行「搶婚」這一習俗,所謂的搶婚就是想要結婚的男子,叫上自己信任的兄弟,趁著黃昏時分,出去搶奪小姑娘的一種遠古時期的結婚辦法。當然了,有的夥伴會問,如果小姑娘不從怎麼辦?在當時的上古時期,人們應該是很野蠻的,應該不會憐香惜玉吧。
其實還有一種說法,個人覺得比較扯淡了,就是,相傳在上古時期之前,男人想要結婚,就拎著一根大棒子出去,當尋覓好結婚對象之後,一棒子就把女的打暈,然後拖走成親。就是「女」「昏」合起來為昏「婚」。
《周易-屯》中記載,「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乘馬班如,泣如漣如。」意思是說,一幫如同強盜的馬隊奔過來搶親,不願意服從的婦女淚水漣漣,拼命呼喊。
後來這種搶奪女孩的陋習被人們拋棄,但是,其中的一些儀式感的東西還是傳承了下來,比如雲南有些少數民俗仍然保留「搶婚」這個儀式,只不過「搶婚」不是真的搶,而是婚禮中一種不可缺少的儀式感。
中國古代傳統婚姻成立的六道手續,也叫「六儀」。具體內容見於《儀禮·士昏禮》,包括:1、納採,即男家請媒人去女家提親;2、問名,即男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宇與出生年月;3、納吉,即男家卜得吉兆後,備禮通知女家,決定締結姻緣;4、納徵,亦稱「納幣」,即男家以聘禮送給女家。女方一接受聘禮,婚姻即告成立;5、請期,即男方擇定婚期,備禮告女家,求其同意;6、親迎,即新郎親去女家迎娶。筆者所在的江蘇省常州武進地區就是一個非常重視婚慶禮儀民俗的地方。在常武地區,傳統的婚慶民俗有「三儀六聘」的說法,一般來說有以下步驟:說媒(即納採和問名)、相親、定親(即納吉和納徵)、請媒人送日貼(請期)、發請柬、結婚(迎親)、雙回門。
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遷,不同地區很多的婚禮風俗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許多年輕人也改變了結婚時的風俗習慣,採用了「新事新辦」的新風俗,一些新的婚慶民俗現象正逐漸形成。比如說,旅遊結婚,教堂結婚,酒店請婚慶公司操辦婚禮,這些都是一些好的做法,應該說婚慶文化的發展方向總體上是對的。我們在回憶過去的這些婚慶民俗,更多的是對我們過去文化的回味,對一些美好的傳統的一種繼承。在婚慶習俗日趨現代化的背景下,在今後的生活中,對於傳統婚慶民俗文化的傳承和發揚,能把傳統的婚慶民俗與現代化的婚慶習俗相結合,吸取其中的精華,形成有地區特色的婚慶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