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萬曆年間,渭河邊上有一個人叫陸煥,是一個非常老實本分的人,一輩子沒有什麼大的作為,就別說幹什麼壞事了。
一天晚上,他夢見幾個官吏手拿公文,威風凜凜,闖進了他的家裡,強行用鐵鏈子把他帶走了,來到一個不認識的官府,看見閻王坐在大堂上。
陸煥大吃一驚,心想自己怎麼來到了陰間,十分恐懼不安。就聽見閻王對他說:」陸煥膽大妄為,因為圖財害命,現在李醇已經把你告下了,你還有什麼說的?」
陸煥一聽,不由得渾身打顫。他愣了愣說:」我從來沒有做過一件對不起別人的事,我沒有圖財害命,他是誣告我。」
陸煥回頭一看,李醇就跪在他的旁邊。言詞非常堅決,據理力爭,說他親眼看見,就是陸煥搶了他的錢,然後殺了他。
事情原來是這樣的。那天李醇出外要帳回家,天還沒有亮就起床上路了,路上遇見了幾個人,看見李醇身上有錢,就見財起意,打死了李醇,搶走了錢。
那天,陸煥划著船恰好路過,看見一個人趴在河邊。急忙走近一看,認得是鄰村的李醇,還有一點氣息,就救上了船,灌了點水,準備送回家裡。
然後,李醇在船上慢慢地就清醒了過來,第一眼看到了陸煥,就認為是陸煥謀財害命,準備把他拋屍江裡。
李醇回家後,由於傷勢過重就死了。李醇死後,一直認為是陸煥搶劫殺人,對陸煥耿耿於懷。到了陰間,立即就把陸煥告到了閻王那裡。
閻王查了記錄簿冊,沒有找到陸煥殺人的記載,就對李醇說:」你不是被陸煥殺的,是過路的幾個人見財起意殺害了你。」
李醇認為自己親眼所見,豈能有錯,就是陸煥殺的。於是就和陰司官吏爭持不下,非要陸煥為他償命不可。
閻王說:」陰間的文案自來準確無誤。然而千百萬年以來,誰能保證沒有一次的失誤?我的判斷不如人質的親眼所見,官吏的言詞不如囚徒的有力證據。」
於是,對陸煥以殺人搶劫論處,下令緝捕關押陸煥,隨後聽候處理。但是,陸煥當堂暴跳如雷,死不承認搶劫殺人,請求用業鏡還原那天事情發生的經過。
閻王實在沒有辦法,只好命令啟動業鏡。陰間官吏啟動了業鏡,他們看了事情的全部經過,果然如陸煥所說,李醇才心服口服。
陸煥開始還心裡怨恨陰間把他抓來,閻王說了事情的過程,陸煥才明白陰間的律制是何等的嚴格。
於是閻王把李醇暫押另行處理,派人把陸煥送了回來。傳令快速緝拿搶劫殺人的那幾個人,依律嚴懲不貸,給李醇一個交代。
李醇屍體已經損壞,無法回到人間。讓李醇重新投胎做人,賜予一生榮華富貴,來生享受高壽無疾而終,作為對李醇的補償,李醇叩謝走了。
陰間律制森嚴,生死分明。不冤死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天道循環如常,自有公理存在。
(文|珺瑋 圖|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