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的時候相信大家都玩過玩具槍吧,那麼大家有沒有用玩具槍打過鳥蛋,打過燈泡這樣的事情呢?
對於玩具槍這種的玩具,相信很多人都玩過,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大家應該都很喜歡吧!
買玩具槍的商家應該都是小本買賣,根本就賺不了多少錢,卻依然有很多人選擇在買。
尤其是在過春節的時候,多家長都會在這個時候給自家孩子買一把玩具槍,對於朋友來講,這的確是一大樂趣。
但是,沒有想到有一位賣玩具槍的商家卻因為賣「槍」進了警局,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這件事情發生在山東省青州市國威玩具店,當時店裡的老闆李某以每隻290元的價格從臨沂市的批發商城景某那裡進了一批玩具槍,並且在以400塊錢的價格賣出去。
這種玩具槍的價格是不是有些貴呢?相信很多普通家庭都買不起這麼貴的玩具槍吧!
對於這種玩具槍的子彈都是塑料製成的,根據顧客董冰冰表示,買這把槍就是用來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鳥玩的,但是玩了還不到兩個星期就壞了。
在一次執法行動中,警方繳獲了20支相同的玩具槍,其中15被鑑定為槍枝,這對於景某,李某以及另外兩名顧客都被告上了法庭。
在2014年7月份審理這起案件的時候,對於4個人涉涉嫌的這件案情,青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買賣槍枝罪行,非法持有槍擊罪行等罪名處罰了他們幾個人。
景某和李某則是有期徒刑10年,在2023年期限吧,但是自從判決日起,他們就一直沒有停止過申訴,這已經是2020年了,不知道他們二人是否能夠在刑期滿之前,找到自己深淵的證據呢?
對於這起案子將在9月24日再次進行審判,李某的丈夫表示,自從妻子因為玩具槍進入獄後,他們家裡就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一直都抬不起頭來。
對於李某來講,當時她一直都認為自己進的是玩具槍,不會存在危害性,難道就因為自己購買的玩具槍而入獄嗎?
在2014年7月8日庭審的時候,他們幾人聽到玩具槍被認為槍枝的時候,他們的情緒都很激動。
他們都是出身於農村,文化程度不高,對於槍的理解也不是很多,甚至在法庭上庭審的時候,他們還大喊要求「用身體做實驗,可以用這些玩具槍打他們,看看到底是不是真槍」。
景某的哥哥一直都接受不了弟弟,因為賣玩具槍要被判刑10年。
就連李某的家人也是不能夠接受這件事情的,他們都覺得太冤了,在他們腦海中始終都認為自己所賣的槍就是普通的玩具槍,可是沒有想到警方卻說這些槍是真正的槍枝。
後來警方經過詢問,找到了景某在臨沂市永興國際玩具城經營鑫鵬玩具店,購買槍枝的地方。
其實最早出事的是青州農民李曉海,當時他是通過社交網絡出售各種玩具槍,還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但是沒有想到他們的貨源是來自於李某,以及景某。
因為這件事情他們幾個人都感覺比較冤枉,關於槍枝,最後鑑定認為只要是大於1.8焦耳你動能的彈丸都是屬於有危害性的。
不過也有人認為1.8焦耳動能彈丸是不能夠擊穿人體皮膚的,既然不能夠擊穿人體皮膚,自然也不能夠算是真正的槍枝。
最多算是仿真槍,關於仿真槍與真正槍枝的概念,還是有相差的程度。
一審判認定景某對李某出售的是仿真槍,律師周玉忠表示,法院認定銷售的是仿真槍,以此應當宣判無罪,因為銷售仿真槍不能夠構成犯罪。
在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的時候,最終作出了刑事裁定書,關於一審判決中的仿真槍說法改為「槍形物」,不過二審維持了原判。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件事情,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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