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三友聯眾: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發行保薦書
3-1-2-1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之
發行保薦書
保薦人(主承銷商)
二零二零年十月
3-1-2-2
聲明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證券」或「保薦機構」)接受三友
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公司」或「
三友聯眾」)委託,
擔任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保薦人。
本保薦機構及所指定的兩名保薦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
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誠
實守信,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訂的業務規則、行業執業規範和道德準則出
具本發行保薦書,並保證所出具文件真實、準確和完整。
在本發行保薦書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釋義與招股說明書相同。
3-1-2-3
目錄
第一節本次證券發行基本情況.............................................................4
一、本次負責推薦的保薦機構................................................................................4
二、保薦代表人姓名及其執業情況........................................................................4
三、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組成員情況................................................................4
四、本次保薦的發行人基本情況............................................................................4
五、保薦機構關於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情形說明........................................5
六、保薦機構內部審核程序及審核意見................................................................5
七、關於項目執行過程中聘請第三方中介行為的說明......................................10
第二節保薦機構承諾...........................................................................12
第三節對本次證券發行的推薦意見..................................................13
一、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的推薦結論..........................................................13
二、本次發行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13
三、本次發行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13
四、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14
五、私募投資基金專項核查意見..........................................................................16
六、獨立性核查意見..............................................................................................17
七、關於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相關事項的意見..............18
第四節主要風險及發展前景評價.......................................................20
一、保薦機構對發行人主要風險的提示..............................................................20
二、保薦機構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22
第五節結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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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本次證券發行基本情況
一、本次負責推薦的保薦機構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薦代表人姓名及其執業情況
1、保薦代表人姓名:曾維佳、王卿
2、保薦代表人執業情況:
曾維佳女士,信達證券投資銀行二部業務總監,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
師資格;曾負責或參與
和順石油(603353)、
佳發教育(300559)等首次公開發
行改制、輔導、申報或持續督導,
華西能源(002630)、
華北製藥(600812)非
公開發行等項目。曾維佳女士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
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王卿先生,信達證券投資銀行二部總經理,保薦代表人,管理學碩士;曾主
持或主要負責
和順石油(603353)、
福安藥業(300194)、
佳發教育(300559)
等首次公開發行改制、輔導、申報或持續督導,
廣安愛眾(600979)非公開發行、
塞力斯(603716)
可轉債等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王卿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
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三、項目協辦人及其他項目組成員情況
1、項目協辦人:步曦
2、項目組其他成員:湯玉、王磊、李亞雄
上述項目成員均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無被監管機構處罰的記錄。
四、本次保薦的發行人基本情況
發行人名稱:
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SanyouCorporationLimited
發行人成立日期:200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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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朝陽
註冊資本:人民幣9,412.95萬元
住所:東莞市塘廈鎮莆心湖中心二路27號
公司網址:http://www.sanyourelay.com/
電子郵箱:ztb@sanyourelay.com
證券發行類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
經營範圍:產銷:繼電器、接觸器、微型開關、電子元器件、五金塑膠電器
製品、機械設備及配件、電子開關觸頭、模具;電鍍技術諮詢;實業投資;銷售:
小型家用電器;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
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五、保薦機構關於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情形說明
(一)保薦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持有發行人
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二)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持有保薦機構
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三)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
擁有發行人權益、在發行人任職等情況;
(四)保薦機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不存在為發行人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五)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六、保薦機構內部審核程序及審核意見
(一)內部審核程序
根據中國證監會及保薦機構現行的《投資銀行業務質量控制管理辦法》《投
資銀行質量控制委員會工作辦法》《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管理規程》相關制度,
信達證券投資銀行事業部質量控制部(以下簡稱「投行質控部」),是投行事業
部內部設置的質量控制工作機構,負責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建設、內部質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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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制工作,並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證券發行等投資銀行業務進行內
部審核;投資銀行質量控制委員會(以下簡稱「質控委員會」)是投資銀行事業
部內設的項目專業審核和決策機構,負責召開質控委員會會議,出具質控委員會
會議決議或審核意見。
信達證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機構由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委員會(以下簡稱
「內核委員會」)和內核辦公室組成,其中內核辦公室是保薦機構設在法律合規
部門的投資銀行類業務常設的內核機構以及投資銀行類業務內核委員會的日常
辦事機構,內核委員會是保薦機構投資銀行業務的最高內控機構,嚴格按照中國
證監會和保薦機構的規定召開內核會議,做出內核決議。內核機構的職責主要系
通過保薦機構層面審核的形式對投資銀行類項目進行出口管理和終端風險控制,
履行以保薦機構名義對外提交、報送、出具或披露的項目材料和文件的最終審批
決策職責。
信達證券內部審核程序簡介如下:
1、投行質控部現場核查
投行質控部按照《投資銀行業務質量控制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項目關鍵節點
視情況派人提前介入項目現場工作,對項目盡職調查工作情況等進行現場核查。
2、項目組向投行質控部提出內部審核申請
項目組在正式提交保薦機構內核會議申請前,向投行質控部提交「質控會議
申請材料」,投行質控部收到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投行質控部進行內部審核
投行質控部視項目情況安排項目現場核查工作,並按照《投資銀行業務質量
控制管理辦法》規定的現場核查措施、現場核查重點內容對項目進行現場核查。
經審核,投行質控部如認為項目申請文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規範
性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項目申請文件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且不
需要進一步補充核查、說明、披露、修改完善的,則提請質控委員會負責人召集
會議。如認為項目申請文件需要進一步補充核查、補充說明、補充披露、補充修
改完善的,投行質控部向項目組出具「初審反饋意見」。投行質控部收到項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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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初審反饋意見回復」及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後,由質控主辦人審核對
回復文件進行審核,認為項目組已落實「初審反饋意見」後,提請質控委員會負
責人召集會議。
4、召開質控會議審核
質控委員會負責人收到投行質控部關於召開會議的提議後,遵循專業對口的
原則確定參會委員、會議的召開時間、地點和方式、事由和議題、會議主持人,
並負責召集和主持質控委員會會議。
會議審議階段,會議主持人根據審議事項的性質與內容,可以綜合參會委員
的審核意見決定對審議事項付諸表決、暫緩表決或終止審核。經全體參會委員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即表示該項目通過會議審核。投行質控部對審
議事項形成會議審核意見,對付諸表決和終止審核的審議事項形成會議決議。
投行質控部將「質控委員會會議審核意見」反饋給項目組,項目組應按照會
議審核意見整改落實,修改、補充、完善相關文件,並書面反饋投行質控部及參
會委員。投行質控部收到項目組提交的審核意見回復和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
後,審核項目組落實會議審核意見情況。對於決定暫緩表決的審議事項,投行質
控部出具「質控委員會會議暫緩表決意見」,項目組落實且經投行質控部審核後
提請質控委員會負責人決定對該審議事項付諸表決。
質控會議審核意見回復報告和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經投行質控部及質控
會議參會成員審核無異議後,投行質控部對項目相關專業意見和推薦文件是否依
據充分,項目組是否勤勉盡責形成「項目盡調工作驗收意見」。
對於須履行保薦機構內核會議審核程序的投行項目事項,投行質控部對驗收
通過的項目出具「項目質量控制報告」,列示項目存疑或需要關注的問題提請內
核會議討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組應做出解釋或補充相關工作底稿後重新提交
投行質控部驗收。項目組在正式提交保薦機構內核會議申請前,應取得投行質控
部「項目質量控制報告」。
5、項目組向內核辦公室提出內核會議申請
內核辦公室負責對以保薦機構名義對外提交、報送、出具或披露的項目材料
和文件進行最終審核,對保薦機構投資銀行業務部門提出內核申請的項目進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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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對提出內核會議申請的項目申請文件的完整性、合規性及是否符合保薦機構
內核會議上會標準進行審核,組織召開內核會議,起草並督促落實內核會議審核
意見、內核會議決議,必要時對項目進行現場核查等。
在正式向監管機構報送項目申請文件前,項目符合內核會議申請條件,並經
保薦機構投行業務分管領導籤字同意後,由項目組指定的內核申請聯絡人向內核
辦公室提交內核會議申請材料,正式提出內核會議申請。
6、內核辦公室進行內核預審與問核
內核辦公室收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項目內核申請材料後原則上在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內核會議申請文件的完整性、合規性的審核。內核辦公室收到
內核申請聯絡人報送的項目申請文件後,根據項目情況,可由保薦機構內核負責
人指定專人組成內核現場核查小組對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內核辦公室根據對內核
會議申請文件的審核情況以及結合項目盡職調查過程和質量控制審核過程中的
重大風險和問題向投資銀行事業部及項目組出具「投資銀行類項目盡職調查重點
問題問核反饋意見」,投資銀行事業部及項目組完成投資銀行類項目盡職調查重
點問題問核反饋意見回復工作後,由內核辦公室履行問核程序,接受問核的人員
包括項目組籤字保薦代表人、項目協辦人以及投資銀行事業部部門負責人。對於
通過問核程序的項目,內核辦公室於問核結束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投資銀行事
業部及項目組出具「內核會議申請受理通知書」,並向內核負責人提議召開內核
會議。
7、召開內核委員會會議進行投票表決
內核負責人收到內核辦公室關於召開內核會議的提議後,決定內核會議的召
開時間、地點和形式、審議議題、會議主持人。內核辦公室負責聯繫落實參會內
核委員,送達「內核會議通知」,原則上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負責將內核會議材
料送達參會的內核委員進行審核。
內核會議對項目申請文件進行審核,內核委員逐一發表審核意見並就關注的
問題進行提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籤字保薦代表人和其他項目人員接受問
詢並回答問題。參會內核委員進行評議,會議主持人組織內核委員進行投票表決。
根據參會內核委員的表決情況,內核會議表決結果分為無條件通過、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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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否決共三種結果。其中:參會內核委員表決意見為無條件同意或有條件同
意的,均視為同意,經全體參會內核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的,
即為通過;對於其中有1名及以上參會內核委員的表決意見為有條件同意的,即
為有條件通過。對於未達到全體參會內核委員三分之二同意的,即為否決。
對於內核會議審核通過(包括無條件通過、有條件通過)的項目,內核辦公
室在會議結束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投資銀行事業部出具「內核會議記錄」「內核
會議審核意見」。投資銀行事業部在收到內核會議審核意見後,應逐項整改落實,
補充工作底稿,修改、補充、完善項目申請文件後,向內核辦公室提交「內核會
議審核意見回復報告」逐項說明審核意見落實情況以及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
內核辦公室對「內核會議審核意見回復報告」和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後,將上述文件發送參會內核委員徵求其審核意見。
對於內核會議審核通過的項目,且投資銀行事業部對內核會議審核意見中待
核查、落實及整改事項已經核查、落實及整改完畢,出具了正式的回覆報告並按
要求提交了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的,內核辦公室在投資銀行事業部完成上述規
定的2個工作日內,根據內核會議的決定出具「內核會議決議」。
8、內核會議後對項目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投資銀行事業部對於內核會議審核通過的項目,且對內核會議審核意見中待
核查、落實及整改事項已經核查、落實及整改完畢,參會內核委員已審核同意其
回復報告以及修改後的項目申請文件的對,經內核辦公室及保薦機構內核負責人
審批同意後,啟動項目申請文件上報審批流程,辦理保薦機構內部公文、籤字、
蓋章等手續,將項目申請文件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核。
9、對項目組就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的回覆報告進行審核
項目申請文件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核過程中,投資銀行事業部門在收到中國證
監會對證券發行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後,應及時將反饋意見報送內核辦公室。項
目組對中國證監會反饋意見的回覆文件、補充完善的工作底稿經投行質控部、內
核辦公室審核通過,並由保薦機構分管投資銀行業務的領導審批同意後,業務部
門將反饋意見回復文件上報中國證監會。
10、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移交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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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20年4月24日證監會頒布的《關於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實施前
後相關行政許可事項過渡期安排的通知》,本項目為在審項目,在創業板試點注
冊制相關配套業務規則正式發布實施後,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報。項目組在深圳
證券交易所相關配套業務規則正式發布後,對項目申報文件進行補充完善後按照
公司規定報質控部門及內核辦公室審核;經質控部門、內核辦公室審核、公司分
管領導審批同意後,將項目申請文件上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
(二)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內核意見
2019年5月17日,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內核委員會召開內
核會議,經認真審核並投票表決,通過了對
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項目的審核。
七、關於項目執行過程中聘請第三方中介行為的說明
根據《關於加強
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中聘請第三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
控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8]22號)等規定,保薦機構在
三友聯眾項目業務
執行過程中是否聘請各類第三方機構和個人(以下簡稱「第三方」)及本次發行
中發行人是否聘請第三方及相關聘請行為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
說明如下:
(一)保薦機構不存在聘請第三方的行為
信達證券作為
三友聯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保薦機構,不存
在直接或間接有償聘請第三方的行為。
(二)發行人存在聘請第三方的行為
經核查,在本次發行上市過程中,發行人除了聘請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
任保薦機構,聘請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聘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審計機構、驗資機構及驗資覆核機構,聘請國眾聯資產評
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擔任資產評估機構等依法需聘請的證券服務機構以
外,還存在有償聘請其他第三方的行為。
1、聘請的必要性
發行人分別在加拿大里奇蒙市(Richmond)設立境外子公司北美三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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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市(Seoul)設立境外子公司韓國三友,在德國克裡夫特爾市(Krifftel)
設立境外子公司德國三友。為確保子公司境外經營的合法合規,發行人分別聘請
了FaskenMartineauDuMoulinLLP(系一家加拿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系一家韓國律師事務所)和HeussenRechtsanwaltsgesellschaftmbH(系一家德國律師事務所)對上述境外子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
2、第三方的基本情況、資格資質、具體服務內容
發行人聘請境外律師事務所均為在境外子公司所在地註冊成立的律師事務
所,均具有法律服務資格,其就境外子公司的設立、註冊、稅務、訴訟、處罰等
事項進行了核查並發表了明確意見。
3、定價方式、支付方式和資金來源
發行人與上述境外律師事務所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服務價格,資金來源為自有
資金,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
發行人除上述聘請第三方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為本次發行直接或間接有償
聘請其他第三方機構或個人的行為,符合《關於加強
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
中聘請第三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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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保薦機構承諾
本保薦機構承諾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進行
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同意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並據此出具本發行保薦
書。
本保薦機構就下列事項做出承諾:
(一)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有關證券發行上市的相關規定;
(二)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
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的意見
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五)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
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六)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七)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八)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
管理辦法》採取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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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對本次證券發行的推薦意見
一、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的推薦結論
本保薦機構在進行充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的基礎上,認為發行人按照《公
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規範運作,在業務、
機構、人員、資產、財務等方面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
間相互獨立,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及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的能力。發行人根據
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了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等現代企
業治理結構,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正常運行。同時,發行人制定了高
效、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各項規範管理制度運轉良好,發行人各項財務指
標達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發行條件要求,具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條件。因
此,本保薦機構同意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予以保薦。
二、本次發行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
經查驗,保薦機構認為:
三友聯眾已依法定程序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
會議和2019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與本次發行上市事宜相關的《關於
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在創業板上市方案的議案》《關
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募集資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議案》
《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全權辦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
幣普通股(A股)並在創業板上市有關事宜的議案》《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
民幣普通股(A股)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的議案》等與本次首發相關的議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發行人章程的規定,發行人上述董事會、
股東大會決議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有關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事
宜的授權範圍及程序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深
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決策程序。
三、本次發行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本保薦機構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對發行人是否符合《證券法》第十二
條規定的發行條件進行了盡職調查和審慎核查,核查意見如下:
3-1-2-14(一)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發行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已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以下簡稱「天健所」)進行審計,並出具天健審[2020]7-822號無保留意見的
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
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發行人符合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
件。
四、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本保薦機構依據《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相關規定,對發行人是否符合《創
業板首發註冊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進行了盡職調查和審慎核查,核查意見如下:
(一)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發行人是東莞市
三友聯眾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友有限」)以2017
年6月30日為基準日,按經審計的帳面淨資產折股整體變更設立的股份公司。
三友有限成立於2008年5月16日,發行人自有限公司成立以來已持續經營三年
以上。
2017年9月12日,發行人整體變更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
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制度,
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發行人2017年9
月12日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
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因此,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條
的規定。
(二)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經本保薦機構核查,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已規範,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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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
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天健所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
告》(天健審[2020]7-822號)。
經本保薦機構核查,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已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
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天健所出具了無保留結論
的《內部控制的鑑證報告》(天健審[2020]7-823號)。
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符合《創業板註冊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三)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經保薦人核查,發行人主營業務為繼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完整,
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
1、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其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不
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2、發行人主營業務、控制權和管理團隊穩定,最近二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
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近二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
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
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
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
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四)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經本保薦機構核查,公司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產
業政策。
經本保薦機構核查,最近三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
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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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經本保薦機構核查,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最近三年內
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
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且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
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註冊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綜上,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首發注
冊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
實質條件。
五、私募投資基金專項核查意見
三友聯眾股東共計14名,其中自然人股東8名,法人股東1名,合夥企業
股東5名;法人股東為萬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股東為東莞市艾力
美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東莞市昊與軒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
市惠友創嘉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南京凱騰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
合夥)以及寧波梅山保稅港區京雅軒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信達證券通過查閱東莞艾力美及東莞昊與軒工商登記資料,其設立至今的銀
行進帳單或回單等資料,確認東莞艾力美及東莞昊與軒合伙人披露的真實性;通
過核查
三友聯眾及其子公司員工花名冊、社保繳納明細、相關人員與發行人籤訂
的勞動合同等資料,確認東莞艾力美及東莞昊與軒合伙人均為
三友聯眾及其子公
司員工。
信達證券通過查閱萬向創投的工商登記資料、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文件以及私
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備案文件,確認萬向創投為私募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
協會備案為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時間:2016年07月15日,登記編號為SH0866;
私募基金管理人為萬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2日更名前為通
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投資基金管
理人,登記編號P1008131,登記日期:2015年02月04日。
信達證券通過查閱深圳惠友的工商登記資料、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文件以及私
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備案文件,確認深圳惠友為私募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
協會備案為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時間:2017年08月10日,登記編號為SW3058;
3-1-2-17
私募基金管理人為深圳市惠友創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
會登記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P1023992,登記日期:2015年09月
29日。
信達證券通過查閱南京凱騰的工商登記資料、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文件以及私
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備案文件,確認南京凱騰為私募基金,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
協會備案為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時間:2015年04月30日,登記編號為S81508;
私募基金管理人為江蘇凱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
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編號P1011378,登記日期:2015年04月29日。
信達證券通過查閱寧波京雅軒現行有效的《合夥協議》、營業執照,其投資
資金來源均為自有資金,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情
形,亦未聘請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
綜上,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共計14名股東中,8名為自然人股東,1
名為法人股東,5名為合夥企業股東。萬向創投、深圳惠友、南京凱騰為私募基
金,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東莞艾力美及東莞昊與軒為三友
聯眾為激勵員工而成立的持股平臺公司;寧波京雅軒投資資金來源均為自有資
金;東莞艾力美、東莞昊與軒和寧波京雅軒均不存在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
募集資金設立的情形,未聘請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不屬於《證券投資基金法》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
法(試行)》定義的私募投資基金,不適用關於私募投資基金備案的相關規定。
六、獨立性核查意見
經核查,發行人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規範運作,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方面與公司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相互獨立,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和面向市場
自主經營的能力。
發行人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等方面的獨立性情況如下:
(一)資產完整情況
發行人自三友有限整體變更設立,三友有限所有資產均由發行人承繼,發行
人合法擁有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械設備、專利、非專利技術等的
3-1-2-18
所有權或使用權,具備完整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具有獨立
的原料採購和產品銷售系統。
(二)人員獨立情況
發行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
未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領薪。發行人財務人員也未在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兼職。
(三)財務獨立情況
發行人設有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已建立獨立的財務核
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發行人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財務會計制
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並有
效執行。發行人獨立在銀行開立帳戶,未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業共用銀行帳戶。
(四)機構獨立情況
發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制定了《公
司章程》,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和監督機構,已建立健全內
部經營管理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業不存在機構混同的情形。
(五)業務獨立情況
發行人是獨立從事經營的企業法人,專注於從事繼電器的研發、生產與銷售,
擁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能獨立自主地進行經營決
策,業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發行人與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
爭,以及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七、關於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相關事項的意
見
發行人針對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經過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審議,履行
3-1-2-19
了必要的程序。發行人作出的即期回報攤薄情況的合理性分析、填補即期回報措
施及相關承諾主體的承諾事項等,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
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
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關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規定。
3-1-2-20
第四節主要風險及發展前景評價
一、保薦機構對發行人主要風險的提示
針對發行人在未來的生產經營與業務發展中所面臨的風險,保薦機構已敦促
並會同發行人在其《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了其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並特別提示
發行人存在如下主要風險:
(一)客戶行業集中的風險
繼電器廣泛應用於電力控制的各個領域,下遊行業包括:家電行業、汽車行
業、通訊行業、電力電氣設備製造行業等。公司客戶所屬行業較為集中,主要為
家電製造行業。報告期內,應用於家電生產的通用功率繼電器銷售收入分別為
66,736.15萬元、69,195.24萬元、73,905.42萬元和32,840.33萬元,分別佔當期
主營業務收入的78.13%、77.23%、70.33%和59.41%。2015年度,隨著家電下鄉
政策逐步結束,家電行業面臨巨大的「去庫存」壓力,同年,國內主要家電製造
商如
格力電器、
美的集團等銷售收入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家電行業出現階段
性調整。隨著行業「去庫存」的結束,進入2017年後,家電行業進入產銷兩旺
的狀態,公司銷售收入及淨利潤隨之實現快速增長,2018年和2019年,家電行
業發展相對穩定。公司雖然已經加強在汽車行業及
新能源行業的產品研發及市場
開拓,但在收入結構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公司銷售收入受到下遊行業,尤
其是家電行業的影響較大,存在客戶行業集中風險。
(二)境外經營的風險
為了順應全球一體化的趨勢,開拓境外市場,公司設立了北美三友、韓國三
友及德國三友三家子公司,負責開展在北美地區、韓國及歐洲地區的銷售業務。
由於各個經濟體在政治、法律和市場環境中存在較大的差異,公司在境外的投資
存在投資風險和經營風險,隨著境外業務的拓展,未來公司將可能設立更多的境
外子公司從事繼電器銷售業務,從而有可能面臨更多的境外投資風險。
(三)應收帳款餘額較大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帳款帳面淨額分別為33,603.06萬元、30,368.70萬
元、36,892.80萬元和45,425.46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54.15%、47.96%、
3-1-2-2149.39%和54.12%,應收餘額較大。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擴大,應收帳款餘額可
能會進一步加大,使得計提壞帳準備增加。另外,儘管公司主要客戶為
格力電器、
美的集團及奧克斯集團等大型知名企業,但如果公司客戶未來經營狀況發生不利
變化,公司應收帳款按期收回風險將增加,從而可能對公司資產流動性和經營業
績產生不利影響。
(四)匯率波動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銷售收入為15,374.61萬元、15,561.91萬元、18,958.81
萬元和9,114.75萬元,佔各期銷售收入的比例為18.00%、17.37%、18.04%和
16.49%。公司的出口業務採用美元、歐元及韓元進行結算,隨著匯率制度改革不
斷深入,人民幣匯率日趨市場化,同時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也影響著人民幣匯
率走勢,匯率波動會影響外幣計價的銷售收入和匯兌損益。報告期各期,公司財
務費用中匯兌損益的金額分別為-265.82萬元、-290.74萬元、-193.97萬元和26.14
萬元。
雖然公司產品報價考慮了預期的匯率波動的因素,但如果與境外客戶籤訂訂
單的周期過長,人民幣對外幣匯率波動幅度的加大仍將可能給公司帶來財務風
險。此外,匯率的波動也有可能影響公司產品在境外市場的價格,使公司產品在
境外市場面臨競爭力下降的風險。
(五)存貨減值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餘額分別為14,768.33萬元、11,876.84萬元、
16,271.65萬元和15,972.26萬元,佔公司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3.80%、18.76%、
21.78%和19.03%,佔比較高。公司主要產品通用功率繼電器普遍應用於家電產
品的生產,市場需求量大,為了滿足下遊客戶交期的需要,公司會在對市場進行
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制定生產計劃,備有一定量的庫存以滿足及時出貨的需求;
此外,部分重要客戶採用寄售的模式,公司也會始終為其保持一定數量的庫存。
未來,若下遊客戶的需求發生變化而導致存貨的呆滯,將有可能對公司的經
營業績產生不利的影響。
(六)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繼電器生產的原材料主要為銅材、鐵材、塑膠料及銀材,報告期內原材料佔
3-1-2-22
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較大,分別為68.36%、67.35%、69.37%和70.75%。
上述主要原材料價格受國際市場銅價、原油等
大宗商品的市場波動的影響,
如果出現上升,原材料採購將佔用更多的流動資金。此外,如果公司無法通過提
高產品銷售價格將原材料漲價的負面影響轉移給客戶,將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
生不利影響。
(七)勞動力成本上升帶來的成本增加風險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規範和完
善,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和福利性支出持續增長。雖然公司通過提高設備的自動化
程度等方式提升生產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上升的負面影響,但若公司未來不能持
續加大自動化設備投入,進一步提升工藝技術水平,公司將會面臨勞動力成本上
升導致未來經營利潤下降的風險。
二、保薦機構對發行人發展前景的評價
雖然
三友聯眾存在上述對未來發展前景產生影響的主要風險,但考慮到如下
有利因素,保薦機構認為
三友聯眾未來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一)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的有利因素
1、國家政策扶持
信息化是當
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實現跨
越式發展是我國的基本戰略。《中國製造2025》明確指出,「針對基礎零部件、
電子元器件等重點行業,實施工業產品質量行動計劃」。「十三五規劃」提出「實
施智能製造工程,強化工業電子設備基礎,提升自主設計水平和系統集成能力」。
國家政策的鼓勵,將有利於包括繼電器在內的電子元器件基礎產業的技術水平的
提升,縮小與國外先進水平之間的差距。
2、我國繼電器行業整體具有競爭優勢
繼電器行業在我國的發展已經從最初的勞動力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和資本
密集型轉變。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電子元器件類產品在生產成本控制和產業鏈
完整性方面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同時,隨著對關鍵技術的逐步掌握,我國繼電
器的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也在日益接近。因此,從長遠來看,我國繼電器參與國
際市場的競爭力將越來越強。
(二)發行人的核心競爭優勢
1、豐富的客戶資源
發行人始終秉持「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客戶服務理念,努力為客戶創造
價值,依靠自身努力和多年穩健經營,憑藉優質的產品和服務,贏得了客戶信賴,
並且與主要客戶均保持了多年不間斷的合作。發行人客戶涵蓋
格力電器、美的集
團、
TCL、
四川長虹、奧克斯等國內大型家電企業,也包括德國
Diehl、韓國
LG、
美國
Jabil
Circuit等跨國公司旗下企業,以及力神電池、
宇通客車、一汽夏利等
汽車及汽車零部件製造商,發行人主要客戶情況如下:
序號客戶名稱客戶簡介主要應用產品
1
格力電器(000651)
全球空調市場份額第一空調
2
美的集團(000333)
世界
500強企業空調、熱水器、飲水機、電水壺等
3奧克斯集團
中國
500強企業,擁有
「三
星
」和
「奧克斯
」兩項中國
馳名商標
空調;智能電錶、智能終端等
4
海興電力(603556)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電氣儀器儀表
5
鼎信通訊(603421)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智能電錶、智能戶內終端
6
麥格米特(002851)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變頻家電功率轉換器
7
TCL集團
(000100)
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空調、冰箱、洗衣機
8長虹空調
上交所上市公司
四川長虹(600839)旗下公司
空調
9
拓邦股份(002139)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電飯煲
PCB板、照明電器、智能
控制器、電力自動化設備系統等
10
和晶科技(300279)
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冰箱、洗衣機、
PCB板
11
老闆電器(002508)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油煙機、微波爐、洗碗機
12廣東
瑞德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家電控制器行業領先
企業
家電智能控制器、設備控制器等
13深圳市銳鉅科技
有限公司
專業的變頻技術提供商空調
PCB板、充電器、遙控器等
14武漢盛帆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
國內領先的水、電、氣、熱、
能效管理解決方案提供商
智能電錶、水錶、氣表
15
DiehlAKO
Stiftung
&
Co.
KG
德國全球性的科技企業
Diehl
Group旗下公司
冰箱、洗衣機、
PCB板
3-1-2-23
3-1-2-24
序號客戶名稱客戶簡介主要應用產品
16樂金電子(天津)
電器有限公司
韓國LG集團旗下公司空調、微波爐
17煒伲雅大宇電子
(天津)有限公司
韓國大宇集團旗下公司小家電、冰箱、洗衣機、PCB板
18JabilCircuitInc.美國紐交所上市公司(JBL)
旗下公司
小家電、冰箱、洗衣機、PCB板
發行人主要客戶在其所在行業具有較高的市場地位,對繼電器需求量大,隨
著發行人與其合作的不斷加深,上述客戶採購的產品種類及數量逐步加大,為發
行人業績持續較快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發行人在技術、產品質量、響應速度等
方面能夠滿足客戶需求,多次被客戶授予各類榮譽:
除上述主要客戶外,發行人近年來在加拿大、韓國、德國陸續建立了子公司,
專門負責所在區域的銷售工作,已陸續直接或間接為BSH、GE、Arcelik、Whirlpool
等國外大型企業供應繼電器產品。發行人豐富的客戶資源,形成了較強的競爭壁
壘,為其銷售額的增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研發與技術創新優勢
經過十幾年的積累和發展,發行人已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的研發團隊,建立了
先進的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體系,具備了較強的產品研發、可靠性實驗、專有設
備研發等方面的能力。發行人自2010年起持續被評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截
至2020年6月30日,發行人已獲得授權專利390項,其中發明專利62項,實
用新型專利328項。
在產品研發方面,發行人擁有經驗豐富的核心技術人員,形成了成熟的
APQP產品研發體系,使得發行人在獲悉市場趨勢或客戶需求後,即可依靠多年
積累的繼電器研發經驗,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快速研發新產品、新工藝,
序號核心客戶名稱授予榮譽
1
格力電器優秀供應商
2
美的集團優秀供應商、QCC項目改善金獎、品質優勝供應商、
戰略供應商
3代傲電子控制(南京)有限公司最佳供應商獎
4江蘇新安電器有限公司品質卓越獎
5奧克斯奧克斯20年精誠合作獎、優秀供應商
6
科士達(002518)最佳合作夥伴
7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佳供應商
序號客戶名稱客戶簡介主要應用產品
16樂金電子(天津)
電器有限公司
韓國LG集團旗下公司空調、微波爐
17煒伲雅大宇電子
(天津)有限公司
韓國大宇集團旗下公司小家電、冰箱、洗衣機、PCB板
18JabilCircuitInc.美國紐交所上市公司(JBL)
旗下公司
小家電、冰箱、洗衣機、PCB板
發行人主要客戶在其所在行業具有較高的市場地位,對繼電器需求量大,隨
著發行人與其合作的不斷加深,上述客戶採購的產品種類及數量逐步加大,為發
行人業績持續較快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發行人在技術、產品質量、響應速度等
方面能夠滿足客戶需求,多次被客戶授予各類榮譽:
除上述主要客戶外,發行人近年來在加拿大、韓國、德國陸續建立了子公司,
專門負責所在區域的銷售工作,已陸續直接或間接為BSH、GE、Arcelik、Whirlpool
等國外大型企業供應繼電器產品。發行人豐富的客戶資源,形成了較強的競爭壁
壘,為其銷售額的增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研發與技術創新優勢
經過十幾年的積累和發展,發行人已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的研發團隊,建立了
先進的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體系,具備了較強的產品研發、可靠性實驗、專有設
備研發等方面的能力。發行人自2010年起持續被評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截
至2020年6月30日,發行人已獲得授權專利390項,其中發明專利62項,實
用新型專利328項。
在產品研發方面,發行人擁有經驗豐富的核心技術人員,形成了成熟的
APQP產品研發體系,使得發行人在獲悉市場趨勢或客戶需求後,即可依靠多年
積累的繼電器研發經驗,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快速研發新產品、新工藝,
序號核心客戶名稱授予榮譽
1
格力電器優秀供應商
2
美的集團優秀供應商、QCC項目改善金獎、品質優勝供應商、
戰略供應商
3代傲電子控制(南京)有限公司最佳供應商獎
4江蘇新安電器有限公司品質卓越獎
5奧克斯奧克斯20年精誠合作獎、優秀供應商
6
科士達(002518)最佳合作夥伴
7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最佳供應商
3-1-2-25
縮短產品上市時間。
在產品實驗室方面,發行人在東莞總部建有先進的產品可靠性實驗室和材料
實驗室。發行人實驗室獲得了CNAS、德國VDE數據實驗室、美國UL目擊實
驗室的認證。實驗室配備先進的產品和材料試驗檢測設備,可執行多種不同類型
的可靠性試驗。
在專有設備研發方面,發行人自成立之初就組建了設備研發部門,專門研發
自動化的繼電器生產設備,目前其已經擁有大量繼電器製造和自動化設備開發的
複合型人才,具備自動化設備的設計和開發能力。發行人建立了成熟的FMEA
分析體系,保證設計出來的自動化生產設備與產品有更好的兼容性。同時,發行
人還掌握了冷鐓機遠程控制系統、高精密五金模具製作技術、精密塑膠熱流道模
具製作技術等,為其設備開發和產品生產奠定了技術基礎。
發行人較強的研發與技術創新優勢,有利於其迅速開發滿足市場需求的新產
品,並通過相關產品可靠性實驗,及時獲得產品認證,運用其先進的全自動化生
產設備快速生產,滿足客戶對產品質量和交貨及時性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了發行
人的競爭優勢。
3、產品性價比與質量優勢
(1)產品性價比優勢
發行人不斷加強管理,提升效率,建立了高效的運營管理體系,使其產品相
對於國內外同行而言具有較高的性價比優勢。與國內同行相比,發行人具備了自
主開發全自動化生產線的能力,在行業內大規模運用全自動化生產線,大幅降低
了人工成本,使其生產成本領先於國內同行;與國外同行相比,得益於我國豐富
的人力資源和上遊製造業提供的高性價比原材料和零部件,發行人生產的產品較
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企業具有顯著的成本優勢。這兩點為發行人產品在國內和
國際市場上的競爭提供了有力支撐,性價比優勢顯著。
(2)產品質量優勢
繼電器應用領域極廣,是眾多產品的基礎電子元件,發行人建立了應用環境
測試實驗室,能夠根據客戶的使用條件建立實驗測試環境,從而能夠確保繼電器
工作性能的穩定性和耐久性。發行人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經
3-1-2-26
過多年的質量和環境管理體系建設,現已通過ISO9001:2015、ISO14001:2015、
IATF16949:2016三大體系認證。
發行人在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同時,嚴格按照相關的國家或行業標準進行
產品實驗測試,使其產品能夠順利獲得相關機構的認證,確保產品及時上市銷售。
截至本保薦書出具日,發行人通用功率繼電器產品全部通過了UL及CQC認證,
大部分產品還獲得了德國VDE、TüV認證,並滿足歐盟RoHS、REACH指令要
求;
新能源繼電器產品均通過了CCC認證,部分產品還通過了歐盟CE認證。
發行人產品獲得認證情況具體如下:
產品類型產品系列認證類型
通用功率
繼電器
SFK、SJE、SJ、SL、SMI(H)、SZ、SRB、SRC(H)、
SRD(I)CQC、UL、VDE、TüVSFD、SM、SME、SMET、SMF、SMT、SMK、SRD(I)
-L、SRG、SMLCQC、UL、VDEDSY2Y、SMH(E)、SPACQC、UL、TüV
通訊繼電
器
DSY2YCQC、UL、TüVSYS、SYS1(K)CQC、UL
新能源繼
電器
SEV250、SEV100、SEV40CCC、CESLE、SET-40CCC
發行人質量管理體系日臻完善,產品質量得到不斷提升,其產品具有較強的
質量優勢,陸續獲得了相關國家和地區的認證,為發行人在繼電器下遊行業內樹
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為其開拓相關市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生產製造優勢
發行人主要管理層在繼電器生產製造領域有接近二十年的從業經驗,憑藉其
豐富的繼電器生產製造經驗,設計和開發了成熟穩定的全自動化生產線,生產效
率不斷提高,不良品率逐年下降。
「好的繼電器需要好的零件」,為提高生產響應速度,提高零部件質量,降
低製造成本,發行人推行縱向一體化戰略,一方面不斷增強自身的零部件模具開
發製造能力;另一方面,發行人逐步加大核心零部件的自產比例,已經具備了觸
點、五金零件和塑料零件的批量生產能力。
在自動化生產線方面,發行人依靠自身的專有設備研發優勢,陸續研發了針
對不同類型繼電器的全自動化生產線,並可根據市場變化或客戶特定需求,快速
產品類型產品系列認證類型
通用功率
繼電器
SFK、SJE、SJ、SL、SMI(H)、SZ、SRB、SRC(H)、
SRD(I)CQC、UL、VDE、TüVSFD、SM、SME、SMET、SMF、SMT、SMK、SRD(I)
-L、SRG、SMLCQC、UL、VDEDSY2Y、SMH(E)、SPACQC、UL、TüV
通訊繼電
器
DSY2YCQC、UL、TüVSYS、SYS1(K)CQC、UL
新能源繼
電器
SEV250、SEV100、SEV40CCC、CESLE、SET-40CCC
發行人質量管理體系日臻完善,產品質量得到不斷提升,其產品具有較強的
質量優勢,陸續獲得了相關國家和地區的認證,為發行人在繼電器下遊行業內樹
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為其開拓相關市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生產製造優勢
發行人主要管理層在繼電器生產製造領域有接近二十年的從業經驗,憑藉其
豐富的繼電器生產製造經驗,設計和開發了成熟穩定的全自動化生產線,生產效
率不斷提高,不良品率逐年下降。
「好的繼電器需要好的零件」,為提高生產響應速度,提高零部件質量,降
低製造成本,發行人推行縱向一體化戰略,一方面不斷增強自身的零部件模具開
發製造能力;另一方面,發行人逐步加大核心零部件的自產比例,已經具備了觸
點、五金零件和塑料零件的批量生產能力。
在自動化生產線方面,發行人依靠自身的專有設備研發優勢,陸續研發了針
對不同類型繼電器的全自動化生產線,並可根據市場變化或客戶特定需求,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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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相關工藝。發行人的全自動化生產線對公司的毛利率、產能和產品質量都有
很大的提升效果。
綜上,發行人的生產製造優勢,一方面使公司具備了大規模生產能力,滿足
客戶對供貨數量、供貨及時性和產品質量的要求;另一方面,全自動化生產線和
縱向一體化,提高了其毛利率和盈利能力,有助於發行人從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
穎而出。
5、管理團隊優勢
發行人自成立以來一直專注於繼電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擁有一支跟隨其
發展多年的管理團隊,管理經驗豐富,凝聚力強。發行人從中層到高層管理層團
隊均在本行業工作多年,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團隊協作能力。同時管理
團隊在本行業的多年積累,也使得整個公司對於行業的理解和認識更加深刻,從
而促使發行人的日常決策和長期規劃均更加科學合理,對於促進其發展起到了積
極的作用。近年來,發行人加強境外市場的拓展,除了在國內培養專業人才外,
在境外設立子公司,組建了多國人才匯聚的銷售團隊,保障了發行人能夠有足夠
的人力資源參與國際化競爭。
發行人為保證管理團隊和核心人才隊伍的穩定性,除了完善薪酬制度、做好
人才規劃並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以外,還對中高層及關鍵崗位專業人才給予業績
獎勵,並實施員工持股。核心團隊的穩定也確保了公司的快速發展壯大,並能夠
持續提升管理水平和研發技術水平。
6、品牌優勢
繼電器行業是充分競爭的行業,國內繼電器行業眾多廠商中,除了
宏發股份和發行人外,大多數廠家經營規模較小。經過多年的市場競爭,發行人的繼電器
產品已在行業領域中形成一定知名度。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利於發行人參與重大
項目的招標,從而在市場競爭中佔有一定的優勢。
(三)保薦機構對於發行人發展前景的簡要評價
發行人目前主營業務收入持續增長,經營業績良好,財務狀況穩健。發行人
憑藉以上優勢,將在同行業內保持強有力的競爭能力;若本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
市,募集資金到位後,將提升公司研發製造能力,增強公司的綜合實力,促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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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發展。綜上,本保薦機構認為發行人的未來發展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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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結論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三友聯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符
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次發行申請文件不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特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保薦
三友聯眾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附件:保薦代表人專項授權書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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