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和都國際社區一、二、三期及五金機電城項目的購房業主來說,已經到來的2019年可謂悲喜交加:他們盼了五年的房子終於建好了,但是遲遲無法交付,原因是房價漲了,他們要補繳相應的購房差價。
而對於實際開發上述項目的宜賓中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澤集團」)來說,2019年似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在此之前,因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澤集團於2014年9月被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分局(下稱「翠屏公安分局」)立案偵查,2017年9月被移送翠屏區法院審理,該案時至今日仍未審結。
五年來,購房業主曾經多次維權希望拿到他們認為屬於自己的房子;中澤集團為了盤活該項目、解決資金困難,多次致函請求翠屏區政府幫助;翠屏區政府為了妥善處置這起在當地影響頗大的非法集資大案,專門成立了翠屏區多部門聯合組成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翠屏區打非辦」)。
但是五年來三方的努力,卻因2019年1月9日中澤集團發出的《宜賓中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宜賓區域遺留問題解決方案的通告》(下稱《中澤集團通告》)而面臨付諸東流的境地,到底誰該為中澤集團涉嫌非法集資行為買單,也成了引發爭議的焦點。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中澤集團成立於2004年11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鄧裕川,經營範圍為:對集貿市場、公路、市政基礎設施、旅遊、百貿、物業管理、房地產的投資。
據宜賓本地知情人士介紹,自2012年年初,中澤集團下屬宜賓市裕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裕川公司」)、宜賓市萬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萬金公司」)、宜賓市中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中惠公司」)等公司開發的和都國際社區樓盤在房屋尚未動工或尚未封頂並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之下開始售房。
2012年3月16日,裕川公司向翠屏區政府提交了一份《關於為翠屏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提供購房優惠的函》,其內容顯示:在和都國際社區項目建設推進過程中,得到翠屏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我公司自願按本函確定的房源和優惠價格,提供給翠屏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本人購買,房源範圍為和都國際社區項目A06-01塊地的住宅,數量約為800套。
2012年3月20日,翠屏區政府向翠屏區各街道、鄉鎮及區級各部門下發了《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宜賓裕川房地產開發公司為翠屏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提供購房優惠的函的通知》。
「此時該項目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出於對政府公信力的信賴,當時我們都踴躍購房,有的甚至購買多套。也正是因為沒有預售許可證,中澤集團只能以借款的形式或購房意向金、誠意金的形式收取購房款,並向我們承諾支付收款至實際籤訂房屋買賣合同之間的這段時間的利息。」多名購房業主表示。
另據了解,2014年年初中澤集團上述三家房地產子公司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補齊了前期所缺手續。在此基礎上,中澤集團把購房業主前期交付的各種形式的資金轉為購房款,給各當事人開具購房款收據,並與當事人籤訂了住建部門監製的制式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均顯示為全款購房。
然而,就在中澤集團與購房戶籤訂購房合同之時,其自身已經面臨嚴重的資金壓力。
一份落款時間為2014年8月26日、中澤集團向翠屏區政府提交的《關於企業面臨困境請求區政府支持解決相關急切問題的緊急請示》顯示:今年以來,由於國家政策調控、房地產行業整體面臨困境,國家金融政策調整、收緊貸款規模,翠屏區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影響銷售量等原因,企業面臨較大困難,矛盾更加突出,特請求政府支持。
2014年9月,中澤集團資金鍊斷裂,並因無法償還民間借貸資金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翠屏公安分局立案偵查,上述住宅項目亦被查封。
「中澤集團出現問題後,不管是建好的還是正在建的樓盤都被迫擱置了下來,因為擔心我們的血汗錢打水漂,我們曾多次請求政府出面幫我們協調解決此事。由於該問題涉及人數眾多、資金數額巨大,政府也的確非常重視,並專門成立了工作組。」多名購房業主向記者表示。
2016年8月9日,中惠公司貼出了一紙《「宜賓和都國際社區」一期項目復工公告》:自2014年以來,在宜賓市、區黨委政府以及各界人士支持下,中澤集團全力以赴開展債務重組和經營危機化解工作,現和都國際社區一期已具備復工條件。
此後,和都國際社區項目在查封狀態下,開始陸續復工。
然而,這邊是開始復工進展快速,那邊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刑事案件卻進展十分緩慢。該案件自2014年9月立案偵查以後,直到兩年後的2017年9月才由翠屏區法院受理,且時至今日又是一年半的時間過去,該案件仍未審結。
「看到小區終於復工了,我們內心是非常高興的,但是沒想到隨著樓盤陸續建好,我們卻越來越無法拿到按照合同本應屬於我們的房子。」多名購房業主表示。
2018年6月18日,中澤集團向翠屏區政府提交《向工作組匯報中澤問題解決方案的要點》(下稱《方案要點》),其內容顯示:對低價抵房行為認定無效,同時集資參與人與中澤集團對債權進行確認、籤訂清退集資款還款協議,清退時間按企業重組成功後,通過兩年的發展所得的收益償還本金,已領取的利息衝抵相應數額本金。根據刑訴法相關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審結的最後期限為2018年11月,若人民法院按期開庭,不利於解決集資參與人的集資款項清退及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懇請政府工作組協調翠屏區法院將該案審理期限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延期一年。
「如果說中澤集團提交的這個文件只是它的一家之言,我們並沒有太擔心的話,但是接下來事件的走向卻出乎我們的意料,甚至越來越讓我們擔心。」多名購房業主表示。
2019年1月9日,中澤集團發布針對中澤集團宜賓區域的購房業主、集資參與人和其他民事債權人的《中澤集團通告》。該通告顯示,中澤集團經過與在建工程項目相關的金融機構抵押權人多輪磋商,制訂了宜賓區域內業主交房、集資款清退和其他民事債務償還的綜合方案,並確定了一攬子方案。
《中澤集團通告》顯示,中澤集團將和都國際社區分為新、老項目進行分配處置。其中老項目是指2014年9月中澤集團案發前已經取得預售和銷售許可資格、停工時主體建築基本完成或已竣工的項目,比如和都國際社區一、二、三期及五金機電城項目。新項目是指2014年9月中澤集團未取得預售或銷售許可資格、停工時主體工程進度低於30%的項目,比如和都國際社區五、六期項目。
而涉及眾多購房業主的,正是和都國際社區一、二、三期及五金機電城項目,即中澤集團所指的老項目。針對這部分項目,中澤集團在《通告》中表示,已完成在房管部門合同備案手續的購房戶按交房方案交付,分期分樓交付房屋;以集資款、工程款、材料款轉抵房款的(下稱「以資抵房」),按以資抵房方案自主選擇條款進行處理,即繼續主張要房的,選擇房源需出具已選房源的票據即抵房收款票據及集資票據複印件,已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需要提供原合同,同時請第三方機構重新對房產的市場價格進行定價,往息抵本後剩餘的本金一次性衝抵房產價款,剩餘本金不足以支付的,由該集資參與人一次性現金補足。如放棄要房主張,以現金清退集資款。
就在同一天,翠屏公安分局發布《關於維護宜賓中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交房期間社會治安秩序的通告》:中澤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我局立案偵查後,現進入司法處置階段,並要求購房業主等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自覺維護交房期間秩序。
2019年1月24日,翠屏區打非辦也發布了一份《通告》:為有效保護各方利益,化解矛盾和問題,本著尊重歷史、依法處置的原則,中澤集團將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先與相關以資抵房人員重新籤訂《商品房買賣意向書》,根據雙方核定的剩餘房屋結算房款繳納到翠屏區打非辦設立的監管帳戶中,待司法機關將對應房產解除查封後,中澤集團將與相關人員籤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相關規定辦理網籤、備案等手續。籤約工作將在2019年4月30日前結束。逾期未辦理的以資抵房戶自行承擔法律後果。
「對照翠屏區打非辦的《通告》和中澤集團提交的《方案要點》及其發布的《中澤集團通告》,可以發現中澤集團的請求基本得到滿足,而我們作為購房業主,或者中澤集團認定的所謂集資參與人,卻在《中澤集團通告》所提出的解決方案制定過程中被剝奪了表達自身合法訴求的權利,中澤集團單方面制定了該解決方案,卻讓我們無條件接受?翠屏區政府在2012年為中澤集團銷售背書後,如今又在為這一解決方案背書,公信力何在?中澤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卻讓我們廣大購房業主為此行為買單,公平何在?如今房價漲了這麼多,就讓我們補差價了?那如果房價降了,會退給我們多餘的錢嗎?政府嘴上喊著保護各方利益,可從他們的行為看,這到底是保護了誰的利益?」多名購房業主表示。
2019年2月22日,受數十名購房業主委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曉兵以代理律師身份向翠屏區打非辦遞交了《關於中澤集團涉嫌非法集資一案的律師法律意見》。
「委託我的這些購房業主,情況不一樣:有的是直接交付購房款籤訂購房合同,是通俗意義上的購房業主;有的是前期在中澤集團非法集資過程中作為資金借出人與中澤集團發生過借貸關係,此後又以集資款加補足剩餘房款的形式與中澤集團籤訂了購房合同;還有的是2012年響應翠屏區政府號召購房但因中澤集團未取得預售許可資格而以其他名義繳納購房款,此後又正式籤訂購房合同的購房業主。後面兩種情況,就是中澤集團和翠屏區政府所謂的以資抵房戶。」劉曉兵說。
劉曉兵表示,對於上述第一種情況的購房業主,涉及的法律關係非常明確,在雙方自願、沒有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購房合同自然有效。對於第二種情況,其與中澤集團其實存在兩種法律關係,即借貸法律關係和房屋買賣法律關係。在借貸法律關係中,中澤集團是債務人,集資參與人是債權人。事實上,中澤集團在2014年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後,已陸續向部分債權人返還了前已收取的借款,返還的形式是轉為購房款並已被中澤集團以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就此而言,雙方的借貸法律關係已經履行完畢。而自雙方籤訂購房合同且已經全額支付購房款之後,雙方就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形成了購房合同法律關係;第三種情況同樣是這個道理,只不過轉為購房款的是意向金、定金以及中澤集團所稱的工程款、材料款等。無論上述哪種情況,雙方籤訂的購房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早已經全額交付房款的情況下,中澤集團卻未按照合同如期交房,已經構成嚴重違約。
「中澤集團聲稱其因受到脅迫而不得已接受各當事人以資抵房要求顯然混淆了以上兩種法律關係,不但違背事實,而且不合邏輯,更無權單方面決定合同的存廢,強迫購房業主重新籤訂購房合同並補足差價更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而翠屏區政府先是為中澤集團銷售背書,此後又為中澤集團現在的違法行為背書,更是難辭其咎。」劉曉兵說。
記者就上述事件採訪了翠屏區相關部門,翠屏區打非辦在經過翠屏區宣傳部門協調後答應接受採訪,但是當記者與翠屏區打非辦人員見面後,其又表示只能將該事件情況進行簡要介紹,並且不能對外公布。此後記者又重新將需要採訪問題列成清單交給被採訪人,並和當地宣傳部通報了這個情況,截至發稿時並未獲得回復。同時,針對中澤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緣何至今未能審結,記者也提出了採訪翠屏區法院的要求,但截至發稿時亦未獲得回復。此外,記者幾經嘗試也未能與中澤集團取得聯繫。
「其實不止針對所謂以資抵房戶,哪怕是第一種情況的購房業主,如果不補足房屋差價款,中澤集團也表示不能交付房屋。如今,4月30日的期限就要到了,希望中澤集團和翠屏區政府能夠切實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不要再一意孤行下去。2019年的春天已經來臨,但是對於這些購房業主來說,希望他們住上新房的那一天也儘快到來。」劉曉兵說。
本刊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