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開阿拉上海寧的搜尋引擎
一定是這樣的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已經正式施行有一段時間了
個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處以200元罰款
單位混裝混運最高罰款5萬元
堪稱「史上最嚴垃圾分類措施」
不少市民直呼「太難了」!
悄悄告訴大家
其實,古代的垃圾管理制度可比現代嚴格多了
今天我們就「穿越」回古代
看看古人都為垃圾處理付出了什麼?
先秦時期
亂扔垃圾要斷手
早在商周時代,中國人就已經就有了城市衛生意識,法律中也對此有了明確規定。若是隨地亂扔垃圾,以《韓非子》裡的說法叫「棄灰於道者斷其手」。
也就是說,商代的人如果隨便把垃圾扔在路上,逮到就是剁手,一共就兩隻手,大家算算能亂扔幾次垃圾。現在是不是十分慶幸還好你沒出生在古代?
變法的那個商鞅大家記得伐?他出臺的《秦律》也沒少了對亂扔垃圾的規定。在《漢書·五行志》中記載:「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黥」。黥刑,是一種在臉上刺上記號的刑罰。
可別以為這是「小豬佩奇身上紋」,黥刑是永遠無法消除的恥辱記號。不僅受刑的過程十分痛苦,當你想出門逛一圈,滿大街都會知道你就是亂扔垃圾的那個人。扔垃圾不過是舉手之勞,為此承受這些嚴酷的刑罰實在是不值。
雖然這些刑罰,作為現代文明社會管理垃圾的手段肯定不合適,但在以酷刑聞名的先秦時期,卻產生了良好的震懾效果。
刑罰是一方面,對垃圾的管理也同樣重要。據記載,最早的垃圾處理機構出現於周朝。《周禮·秋官》記載,「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條狼氏」相當於現今的環衛工人與城管。主要職責是清除道路垃圾、驅避散亂行人。但凡有人亂扔垃圾,就會被條狼氏當場逮捕並處罰。
唐宋時期
亂扔垃圾杖六十
唐朝的都城長安彼時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唐朝的繁榮昌盛人人都知曉。這樣強盛的國家怎麼能允許小小的垃圾破壞城市的形象呢?
唐朝的《唐律疏議》中如此寫道:「其穿垣出穢汙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論。主司不禁,與同罪。」翻譯過來就是,誰敢亂扔垃圾,拉出去打六十大板,主管部門如果監管不力,一起打板子。
雖然比不上先秦的刑罰那麼可怖,但打上六十大板,身體素質不好的可能就頂不住了。再者有人亂扔垃圾,監管者也要受罰,這樣一來監管者自然不敢怠慢,對垃圾的監管也格外嚴格。
除了管理亂扔垃圾的現象,唐朝還有人專門從事垃圾回收工作,從此發家致富走上人生巔峰。到了宋朝,就不止民營企業做垃圾回收了,官方也來摻了一腳,設立專管城市環境衛生的「街道司」。旗下的環衛工人負責灑掃街道、整頓市容。
彼時在汴京、臨安這樣的大都市,負責清理城市衛生的工人,有五百人之多。每天早晨都會集中打掃各大街道,然後按天領取工錢。更先進的還在後面,南宋時期都城臨安,還有以清除糞便為業的人員,定期上門服務,清理垃圾,這種服務一直延續到明清時期。和如今的垃圾回收小哥異曲同工。
明朝
歐洲人看了都羨慕
到了明朝衛生管理技術更加先進,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垃圾收運處置產業鏈。如垃圾糞便,有專人回收,再運到鄉村出售,用於耕作。甚至各種城市生活垃圾,都有專門人員回收。
這些健全的管理制度,造就了一個無比整潔的明朝,在當時的歐洲人眼裡,這一切簡直不可思議。
利瑪竇讚嘆蘇州城清澈的河水:「這裡的水是淡水,清澈透明,不像威尼斯的水那樣又鹹又澀。」在杭州居住了十年的傳教士曾德昭,同樣感嘆西湖整潔美麗的風光:「優良的宮廷」,「水之清澈令人樂於觀賞」。
清朝
垃圾堆上天
到了清朝,清政府將亂扔垃圾的懲罰降低了。管理效果也大不如前。人們乾脆直接把垃圾隨意亂丟,人都在垃圾堆中穿梭。
到了光緒末年,政府設置了清道夫,重視環境衛生,情況才有所好轉。所以說古裝劇啊都是騙人的!
穿越之旅結束啦!
是不是感嘆還好自己是現代人
有了先進的設備和技術
我們更要發揚先輩的美德
垃圾分類,創造美好未來
信息來源:環境問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