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組織春季招生的學校應為具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包括普通中專學校。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人員的,於2021年4月20日前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系統中完成電子學籍註冊。嚴禁任何中等職業學校以任何理由招收初一、初二年級學生。招收初三年級學業困難學生的,必須保障學生完成義務教育,明確落實控輟保學責任;此類學生於2021年秋季進行學籍接續。各市(區、縣)要嚴格審核轄區內春季招生學校資格,落實監督管理主體責任,規範學校招生行為。
【來源:陝西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