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記不起看過多少個影視版本的《東方快車謀殺案》了,大概是第五個,起碼是第四個。故事的結局自然早已寫就,豪華的列車,性格各異的乘客,兇狠的謀殺,聰慧的偵探,封閉環境下的驚悚,法理困境中的人性,一起成就了這部標誌性的推理派經典小說。
當故事情節由文字走向熒幕,在其誕生之後的數十年間,這個故事更是被多次改編為電影、舞臺劇、電視劇甚至電子遊戲;經典到底是具有經久不衰的生命力的。
而以不同藝術形式呈現的《東方快車謀殺案》,我亦多有涉獵。但單就電影作品而言,既要保持傳統推理小說的舊時代韻味,又要契合當下觀眾的苛刻審美,確非易事。所以,對《東方快車謀殺案》的現代化改造雖然順理成章,但其名氣之盛,無疑讓每一次的改造都承擔了巨大的風險。
這一點,於2017年這版《東方快車謀殺案》同樣成立。
(1)
《東方快車謀殺案》是英國推理小說巨匠阿加莎·克裡斯蒂最為知名的代表作之一,發表於1934年。阿加莎本人在世界推理文學領域的地位,與阿瑟·柯南道爾(代表作《福爾摩斯》系列)、日本推理小說家松本清張齊名,三人並稱「世界推理小說三大宗師」,阿加莎在國內更是被廣大書迷親切地稱為「阿婆」。
而《東方快車謀殺案》這個駭人聽聞的故事,雖然是小說,看似虛構,卻並非沒有原型。事實上,阿婆的靈感來源於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件。
1932年,美國新澤西州,一名叫做查爾斯·奧古斯都·林德伯格的飛行員的僅僅20個月大的兒子在其豪宅中被綁匪綁走,並被索要5萬美元的贖金。此案驚動了當時的美國總統胡佛,10萬名軍警受命搜索整個東海岸。期間,綁匪寄來第二封信,將贖金提升至7萬美元。經過斡旋,林登伯格雖然交付了5萬美元的贖金,但屢被歹徒戲弄;71天後,有人在林宅附近不到五英裡的地方發現了孩子已經腐爛的屍體。
在警方的調查過程中,視線慢慢轉移到林德伯格家的「內鬼」身上,比如他家的保姆,但保姆自證清白;比如他家的女傭,但女傭閉口不言,並最終選擇自殺,但隨後她也被證明是清白的。1934年,一個紐約的木匠被發現有嫌疑,雖然他自鳴冤枉,還是被判定有罪,並在1936年被送上電椅。但這並不是結局,在後來的各種傳聞中,陸續有人被各種蛛絲馬跡證明為兇手,甚至有人懷疑是林德伯格自己殺死了孩子,而那個木匠的妻子則一直到死都在為自己的丈夫喊冤。
在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歷史上,這個案件被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它是第一次調查局獲得地方案件辦理權;而在美國司法界,該案被定為「世紀犯罪」。
1928年,阿加莎首次乘坐東方快車旅行,這趟奔馳在歐洲大陸上的豪華列車給她留下深刻印象,而這趟列車也曾有被大雪圍困6天的經歷,後來又結合林德伯格綁架案,種種元素大大激發了阿婆的創作靈感。於是,《東方快車謀殺案》橫空出世,故事圍繞豪華列車上的一起完美的謀殺案展開,來自比利時的大偵探赫爾克裡·波洛恰好乘坐列車休假,他要撥開迷霧,從列車上的12名乘客中找出兇手。這本小說和《無人生還》、《尼羅河上的慘案》等一起成為阿婆最為知名的代表作。
而數十年來,這趟豪華的「東方快車」一次次在大銀幕上拉響汽笛,兇案也一次次發生,也一次次被聰明的偵探破解;但發生在現實世界裡的那起「林德伯格綁架案」,卻至今,真相成謎。
(2)
在《東方快車謀殺案》的眾多影視劇版本中,當以1974年那版最為經典和貼近原著,它有著最離奇的故事和最優秀的劇本,更是雲集了一眾如今早已封神的演員,如英格麗·褒曼、安東尼·博金斯、勞倫·白考爾、肖恩·康納利等,卡司陣容簡直令人咂舌。
2017年的新版,起碼在演員陣容層面,與舊版相較,毫不遜色,約翰尼·德普、朱迪·丹奇、佩內洛普·克魯茲等,無一不是有口皆碑;而肯尼思·布拉納則是本片的導演兼主演,他作為英國知名莎翁戲劇演員,更是在2012年被英國女王封為爵士。如今,一聲汽笛響,這趟豪華的列車再次滿載著一車的「戲精」,踏上破解這起離奇兇案的旅程。
然而,這趟列車,在原教旨主義阿婆推理小說愛好者的眼中,肯定是翻車了的。當然,這不代表這部電影一無是處,一眾戲骨的精湛演技與影片精美的構圖,還是值得稱道;但在人物形象、性格構建以及故事合理性、主旨揭示層面,都陷入了經典作品現代化改造的尷尬境地。於是,我們對這部電影的定位是——一部優秀的爆米花偵探電影,但不是一部優秀的「偵探波洛」電影。
誠然,對於經典作品的顛覆和解構,加上融合美國好萊塢電影的爆米花特色,也一定會有受眾喜歡。但這種契合現代觀眾審美的改造,從來都是帶著鐐銬跳舞,永遠難以使得所有人都拍手稱好。
而偵探這個行業,天生自帶「推理」的神秘光輝。在眾多的偵探形象中,波洛卻是一個非常奇特的存在,他不同於福爾摩斯那樣的天才式推理,也不同於那個動漫中出現的靠著奇怪裝備屢破奇案的靈異少年柯南,波洛靠的是高度的理性和嚴謹的心理、證據分析,換言之,他並不見得真的熱愛推理。事實上,在阿婆的筆下,這個偵探就是一個中老年油膩而又肥胖的老頭形象,甚至他並不熱愛自己的工作,因為我想真正見多了兇殺案的偵探,一定極其討厭其中醜惡的人心。波洛,很大程度上,其自我定位,只是現代文明社會的守護者,他的信仰和價值觀就是「法律、公正、正義絕對不容侵犯」。
但這樣一個貼近真實生活的偵探形象在這部新版《東方快車謀殺案》中改頭換面了,不再油膩,這或許是導演本人的自戀,畢竟,他自己還飾演了主角「波洛」。那誇張的大鬍子,高大的身材,矯健的身姿,英俊瀟灑、風度翩翩,又能打還會推理,分明有向福爾摩斯靠攏的嫌疑,而且一定是卷福版的福爾摩斯。
形象的改觀如果說為了觀眾看的舒服,或許情有可原,但人物性格的改編以及其影響到整個故事合理性,便讓人覺得失望。這個故事的結局,觀眾早已爛熟於心,也沒有什麼可以劇透的,車上的12名乘客其實全部都是兇手,他們合謀殺死了「阿姆斯特朗綁架案」(對應上文中林德伯格綁架案)中逍遙法外的真兇,以正義之名,一人一刀,所以死者身中12刀而死。波洛恰好碰上了這起案件,他在調查過程中,也慢慢意識到是集體作案,但這個真相讓他懷疑了自己的信仰,究竟什麼是才是正義?他最後選擇放過這12個人,某種程度上是選擇性失明,甚至是一種自我懷疑、自我厭棄、自我放逐的真實狀態。因為,他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到底對不對。
在原著以及前作中,對波洛最後做出的這個決定都有著充分的鋪墊,不再過多探討。但新版電影中,波洛最後揭示真相時,面對這12名兇手的自我辯護,居然不做什麼反駁,就這麼放他們走了,難道只是因為對方人多嗎?但波洛還自以為自己得到了什麼高深的人生感悟,泛泛而談,實在缺乏太多可以深入探討的內涵。
除此之外,阿婆「推理特色」的缺席,又成為故事合理性的一大硬傷。或者說,本作的推理情節全靠一拍腦門,靈光乍現,這不是神探,簡直是「神棍」,敘事邏輯的孱弱,讓整個故事缺乏足夠的合理性。
但這倒是契合當前觀眾不愛思考的特點,只要你畫面精美,情節別燒腦,你只要告訴我誰死了,誰是偵探,誰是誰的關係人,最後一破案,所有人都是兇手,我被震撼到了,這就夠了。這樣,觀眾就會在與朋友閒聊中提一下或者發個朋友圈——「這個電影結局好棒,兇手是所有人,太厲害了」。爆米花電影帶給人的樂趣,僅此而已。
所以,這大概就是電影結尾處暗示波洛還要去埃及破案的原因,因為,阿婆的另外一個故事《尼羅河上的慘案》也是波洛破解的。
是的,他們在說「我們還有續集」。
(3)
如果說這個版本的《東方快車謀殺案》對主旨的揭示太過泛泛,那麼,我們回到這個故事本身。
有朋友問我:我第一次在電影中看到這樣的偵探,他怎麼能放過那12個兇手呢?在法律之外,道德具有審判的合法性嗎?
我回答:某種程度上來說,波洛不代表法律,他只代表他自己。而處在一個「鄉村別墅」式的密閉空間(註:阿婆獨創了「鄉村別墅派」推理範式),法律出現了暫時性缺席,於法理困境之下,這12個人以道德為準則,以私刑去謀求正義,固然缺乏合理支撐,但讀者或者觀眾卻依然對此報以驚嘆和深思,想借波洛之手完成救贖,懲治法律所顧及不到的人性之惡,我想:這大概就是這個故事存在的意義,也是文學作品帶給我們的溫度和力量。
而無論在現實生活還是在推理小說中,所謂的理性也不見得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換做今天你我來處理這件案子,也未必就比波羅處理的更好。
最後,放上一段2010年英國電視電影版《東方快車謀殺案》中波洛對12位兇手說的一段話:不,不,你們這樣處置,豈不成了街頭的野蠻人?你們既當陪審團,又當劊子手,豈不是又回到了中世紀?法制的精神必須高於一切,因為如果整個法制一旦遭到破壞,整個社會,整個文明世界,將無處棲身。
這才是真正的波洛,也正因如此,我們要對健全國家法律提出更高的要求。
(4)
阿婆就是阿婆,經典就是經典,《東方快車謀殺案》具有的超越時代局限的延展性,讓它時至今日,依舊葆有鮮活的生命力,並在每一次不同的時空下產生內涵和意義。
而我們喜歡這樣的故事,或許並不是因為電影的功勞,只是因為作品本身的深度,帶給我們太多關於人性的思辨和震撼。
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無論在那個時代,總有人想拍它,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