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錢瑜近日,珠海市教育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珠海市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分別從學校、家庭、校外培訓機構、政府4個方面提出了8部分19項具體減負舉措。
在學校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要優化課堂組織形式,加強課程和教科書管理,豐富教學方式;調整學生作業結構,加強作業管理,提高作業質量;完善質量評價體系,控制考試頻次和考試難度,完善評價方式;合理安排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在校時間,做好校內課後服務。 在家庭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聯動推進家庭教育,具體包括:樹立科學教育觀念,引導健康生活,強化協同育人。在培訓機構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具體包括:認真履行對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職責和強化在線培訓監管。在政府層面,《實施方案》要求,要強化政府管理責任,嚴格競賽管理,加強「進校園」管理,完善教育評價管理;規範招生入學行為,重點就規範招生和學校編班提出明確要求。《實施方案》提及,學校和教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難度。堅決杜絕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後講」行為,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使用電子屏幕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確保學生每天體育鍛鍊不少於1小時,條件允許情況下儘量安排在戶外。優化義務教育綜合實踐課程結構,確保勞動教育課時不少於一半。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中小學教材教輔管理相關規定,加強中小學教材和教輔材料管理,嚴格執行編寫、評議、選用、發行、代購、使用等相關政策。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使用境外教材。根據《實施方案》,學校要統籌調控不同年級、不同學科的作業數量和作業時間,建立完善學生各學科作業量情況摸查制度,並及時將摸查結果反饋任課教師。任課教師不得布置重複性、機械性、懲罰性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打卡提交文化學科作業。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教學和布置作業不得依賴電子產品,原則上採用紙質作業。《實施方案》稱,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分別不得超過6小時、7小時和8小時;原則上學校統一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含早讀)時間,小學不早於8:00,初中不早於7:40,普通高中不早於7:20。建立彈性離校制度,合理安排學生離校時間。教師不得採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擠佔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學生中午休息間隔時間不少於1.5小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實施方案》還提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舉辦重點班;義務教育階段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和排名;學校不得將學生考試升學情況作為教師考核、績效和獎勵的唯一依據;嚴禁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 | 黃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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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 | 關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