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塑這件事情上,萬萬沒想到,四川開了先河!
11月25日,從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該局已印發《關於全省公共機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塑料汙染治理的工作要求。
《通知》按照2020年、2022年兩個時間段,分地區、分時間、分領域提出了四川省公共機構塑料製品禁限目標。
到2020年底,省直部門及所屬公共機構、成都市城區範圍內公共機構、其他市(州)的黨政機關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到2022年底,實施範圍擴大至地級及以上城市所有公共機構。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全面開展「禁塑」摸底調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各級公共機構積極選用可降解或其它環保替代品。實施垃圾分類、抵制過度包裝,有效開展「禁塑」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健全專項督查機制,著力構建職責明確、措施有力、正向激勵、負向懲戒的督查工作體系。
禁塑目錄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類,包括購物袋、日用塑膠袋和紙塑複合包裝袋等。含有以上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飲具,包括盒(含蓋)、碗(含蓋)、碟、盤、飲料杯(含蓋)和吸管等。
這是繼海南(自貿港定位)之後,第二個省份明確禁止降解劑的做法,即便四川本次通知僅僅局限於公共機構部門。此番決策,或許是政府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先帶好頭,下一步視情況推廣開去。
過去數個月來,全國30多個省市區陸續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文案大同小異,均使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餐盒」,至於何為「可降解」並未進一步明確。
7月2日,四川省發布的《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方案》,也是使用禁止不可降解塑膠袋、餐盒、吸管,全文未對「降解」製品做進一步闡述。
不過,就在11月12日,四川省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發布的《塑料汙染治理政策解讀和宣傳材料》,對什麼是可降解塑膠袋、可生物降解塑料類型進行了解讀。(地址:http://fgw.sc.gov.cn//sfgw/fzxhjj/2020/11/12/b4082cc631174dc69b1dcbd11d13ee66.shtml)
該份材料特別提到,不可降解的傳統塑膠袋則是PE塑料材質。
而四川11月25日的這份通知無疑給生物降解產業注入一劑強心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