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又一件讓人感到窒息的新聞出現在大眾視野:不孕遭虐致死女子被安排陰婚。
女子嫁人時身高過1米7,體重160左右,最後被抬出來的時候身形瘦削得不成人樣,婆家說是病死,但明眼人都能看出這是非正常死亡。
更讓人無語的是,火化前,娘家為了「讓她死後不孤單」、「有個伴」、「算是一個安慰」,而安排了陰婚,收了幾千塊錢,就這樣讓別人拿走了女子的骨灰。
網友說,她生前遭遇了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劇,沒想到死後還要被利用,連骨灰也要被榨得乾乾淨淨。
任誰看了這新聞都會被氣到,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陰婚這種封建陋習存在。以往只曉得歷史上確實存在陰婚,但新世紀開始這麼久了,原以為只有在恐怖電影裡才能看到這種情節了,誰曾想,現實有時比電影還荒唐。
冥婚有多遠
陰婚又叫冥婚、幽婚、嫁殤婚、結鬼親等,是指給死人找配偶,他們會在親屬的『意願』下舉辦合葬。
冥婚的出現由來已久,早在西周以前就產生了此俗,經歷代發展蔚然成風,雖然歷代都有人反對冥婚,認為其荒誕無稽,但這並沒有阻止冥婚的盛行。
《周禮》有云:「禁遷葬與嫁殤者。」由於冥婚操辦起來也相當耗費資源,因此曾被予以禁止。但這種陋習還是展現出了頑強的生命力,延續了下來。
秦漢時期,由於奉行周禮的緣故,冥婚現象較少。而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動蕩,戰亂頻繁,冥婚又映入視野。如《三國志·魏書·邴原傳》中記載,曹操的愛子曹衝夭折,司空邴原也有女早亡,曹操便想與其結為親家,行冥婚之事。結果被邴原拒絕:「合葬,非禮也。」曹操於是又轉而聘甄氏亡女為媳,與愛子合葬。
隋唐五代時期,佛教普及興盛,冥界的說法也極為流行,鬼神是存在的,這種觀點幾乎無法被質疑,它滲透到人們的思想深處,不可撼動。
《舊唐書·懿德太子重潤傳》中曾記載,唐中宗曾為李重潤舉辦過隆重的冥婚,皇室如此,民間豈有不效仿之理。因此這時期的冥婚現象也極為普遍。
宋元明清時期的冥婚依舊穩定發展,宋人撰寫的野史小說《太平廣記》中就記載了很多冥婚故事。而且更絕的是,古時婚禮有媒婆,對照到冥婚,竟也出現了職業媒人。
「鬼媒人」說親,八字推算佔卦,有條有理,儼然是一條成熟的產業鏈了。
由此可以看出,冥婚的出現,無外乎兩大原因,一是關乎人們為人父母的情感寄託,二是古時迷信的墳地風水、宗教信仰。
古代的迷信,歸根到底,是因為還不具備有認識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的能力,在這之下,人們會編造一些看起來合理的解釋,來暫時充當結論。比如天會下雨是因為有龍王的存在,墳地裡出現磷火是因為死者的鬼魂在徘徊。
像黃泉、冥界這樣的設想,也是因為人們對死亡的畏懼和好奇。尤其在一些宗教信仰裡,人簡直就是被分成了n種成分,有陽氣、陰氣,有三魂七魄,生前辛苦生存,死後還要去陰曹地府報到——話說這不慘嗎,不管生死都要工作。
就是因為這些迷信思想,衍生出了無數奇怪而詭異的認知、做法。但其實掩藏在這兩個原因之下,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利益的驅使。
為什麼周代時會主張廢除冥婚,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因為它太浪費,所謂事死如事生,對死者有感情的親人會想著為他們舉辦最後一次的、隆重的婚禮。而利用了這些心理的商人、風水家們,為了多賺錢,自然也會吹噓這套理論,甚至更加添油加醋,竭力慫恿人們舉辦冥婚。
冥婚有多近
看起來冥婚好像是古代的老封建迷信了,建國之後已經被禁止了,沒有人再辦這種陰森可怕的事情了,但實際上,冥婚之俗並未因時代推移而消失。就是現在的21世紀,也沒有完全絕跡。
在某些地方,尤其是農村,冥婚更多的是一種生意。2007年,震驚陝晉兩省的殺人賣屍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劉某、楊某為了做『生意』,為死去的單身漢找女屍合葬,竟先後將一名智障女孩和一名賣淫女殺死,將屍體以上萬元的價格賣出。為了賺錢,將自己的人性拋棄,成為了真正的惡鬼。
我們總覺得,現在都21世紀了,大家可以平等自由地生活,接受著各種進步思想和新理念,但卻不知道,那塊掩在水下的冰川是如此龐大,以至於要連根拔除是那麼的困難。
就在不久前,廣西財經學院還表演了一段舞蹈《殙》,以封建背景下一位父親賣女兒的故事為內容,大膽而震撼,全網刷屏。再結合剛出爐的新聞來看,是多麼諷刺啊!
可能有些人認為,冥婚的心理出發點是,為人父母心疼自家兒女生前因種種原因而沒有嫁娶,覺得對不起兒女,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於是便想著為他們完婚,讓他們在地下有人陪伴。
乍一看,這樣的出發點好像情有可原,但實際上,這就是一種又迷信又自私的做法。
人死了就是死了,塵歸塵土歸土,所謂的『讓他/她死後有個伴』只不過是活著的人的想法,是安慰活人的,對死去的人毫無意義。
生者是多麼自私,他們肆無忌憚地使用死者最後的軀體,打著為死者好的幌子,其實只是為了安慰自己,彌補的也是自己的遺憾,更不用說那些連親情都沒有的、屈服於金錢的人。
這種愚昧和迷信,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