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5 日,深圳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民辦中小學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準》),《設置標準》規定,深圳市市民辦中小學的小學班額控制在 40 人以內,中學班額控制在 45 人以內,總辦學規模不超過 3000 人。
《設置標準》指出,為了促進深圳市民辦中小學優質、特色發展,更好地打造與深圳城市發展相匹配的現代教育,根據國家、省、市民辦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小學規劃建設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參照公辦學校設置標準,制定該標準。
關於學校的名稱,使用" 外國語 "字樣的,應當開設不少於 3 個外語語種課程,使用" 實驗 "字樣或者含有體現辦學特色字樣的,應當有具體的辦學實驗或特色辦學方案。
關於校舍建設,學校生均佔地面積小學不低於 8㎡、九年制學校不低於 9.5㎡、初中不低於 10㎡、高中不低於 18㎡。學校生均建築面積,非寄宿制學校小學不低於 11.50㎡,九年制學校不低於 11.60㎡,初中不低於 13.17㎡,高中不低於 14.43㎡;寄宿制學校小學不低於 19.32㎡,九年制學校不低於 19.30㎡,初中不低於 22.12㎡,高中不低於 24.57㎡。以上生均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面積。
學校至少有 1 塊 4 道以上不少於 200 米的環形跑道運動場;至少有 1 條 4 道以上的直跑道,小學 60 米以上,九年制學校、初中、高中 100 米以上。每 400 人設置不少於 1 個標準球類場地(籃球或者排球),900 人以下設置不少於 200㎡的體育器械和遊戲區,超過 900 人的設置不少於 300㎡的體育器械和遊戲區。球類場地、體育器械和遊戲區分別獨立設置,不得與其他活動場地重合。
關於教師,專任教師與學生比小學不低於 1:19、九年制學校不低於 1:15、初中不低於 1:13.5、高中不低於 1:12.5。學校名稱含有體現辦學特色字樣的,相關特色的專業教師配備相應上浮 25% 以上。實行小班化教學的學校(30 人以內),專任教師佔比上浮 20% 以上。教師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達到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初中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少於 15%,高中專任教師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不少於 35%;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市級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須有一定比例。
民辦小學、民辦九年制學校、民辦初級中學、民辦完全中學、民辦十二年制學校只可以申請設立非營利性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可以申請設立非營利性或營利性學校。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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