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上海一夜間查獲酒後駕駛62起
黑色車輛左前輪已被撞飛,仍然向前行駛了至少100米。 /警方供圖
呼氣測試顯示朱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5mg/100ml /警方供圖
12月24日,市公安局在全市範圍組織開展了集中打擊整治行動,治安、刑偵、交警、特警、軌交等多警種緊密配合、協同作戰,打擊現行違法犯罪,整治社會治安秩序,排查公共安全隱患。
據統計,24日夜間到25日凌晨,全市共查獲酒後駕駛機動車62起,其中醉酒駕車15起。據介紹,本市公安交警部門12月27日、31日晚將開展全市統一行動,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清查整治突出治安問題
24日全天,全市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開展了突出治安問題清查整治行動,對各類街面突出治安問題以及閒置廠(庫)房、城鄉結合部等地區開展集中清查整治,加大對可疑人員、車輛、物品盤問檢查和打擊力度,加強對單位場所的清查整治,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治安部門會同交警部門攔截盤查涉嫌非法運輸液化石油氣等車輛及人員,尤其加強對可疑廂式貨車等的盤查。
治安部門會同文旅、體育、商委、消防等部門,對規模性商場促銷活動、各類迎新節慶活動等進行全面檢查、嚴格督促主辦方、承辦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
據悉,全市集中打擊整治行動是根據上海公安機關「嚴打擊、掃頑疾、淨環境、保平安」專項行動總體部署組織開展的。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將依託專項行動的深入推進,定期組織開展全市集中打擊整治行動,始終保持對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和社會醜惡現象的高壓嚴打態勢,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夜查酒駕圍繞重點區域
歲末年初,因聚會歡慶引發的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呈高發、多發態勢。為此,本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集中組織開展酒駕夜查統一行動,12月24日、25日、27日、31日晚開展全市統一行動,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環境。
此次酒駕集中整治行動,公安交警部門將提前排摸轄區商家經營情況及客流預判狀況,統籌警力資源、科學設置整治崗位,將整治力量有針對性地向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傾斜。緊緊圍繞餐飲、娛樂場所及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路段,城郊結合部道路和農村喜慶民俗活動等場所周邊道路,以及高速公路進出口、高架道路下匝道、下立交、跨線橋等重點區域、道路,分別設置整治點。
整治期間,公安交警部門還將對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在規定車道內行駛、隨意變道、長距離壓線行駛或故意迴避檢查的車輛、駕駛人進行重點攔截、檢查。
據統計,24日夜間,全市共查獲酒後駕駛機動車62起,其中醉酒駕車15起。
酒駕案例
類型 1
車停後醉酒夫妻爭當駕駛員
24日,楊浦公安分局五角場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一輛黑色捷豹轎車在四平路、國權路撞倒中央隔離欄後駕車逃逸。
巡邏民警隨即展開搜尋,在與事故發生地相隔100米的四平路國年路發現肇事車輛。
楊浦交警支隊五大隊民警陳杰趕到現場後發現,渾身酒氣的一男一女站在車旁。「他們自稱是夫妻,男的說車子是他開的,女的說車子是她開的,讓男的不要說話……兩人爭著做駕駛員。」
見狀,陳杰對兩人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男子譚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71mg/100m l,女子體內酒精含量為105m g/100m l。兩人都達到醉駕標準,為了包庇對方,爭著將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為了查明真相,派出所隨即調閱路面監控視頻,發現實際駕駛人是男子譚某。該車在逃逸過程中再次發生單車事故,撞上路邊隔離護欄後才停下來。
「這輛車子的左前輪在第一次撞擊護欄時都撞飛了,譚某硬是駕駛只有三個輪子的車又往前開了一段路,最終被護欄撞停。」陳杰表示。
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前兩人都喝了不少酒,譚某抱著僥倖心理醉酒駕車。不料,路上發生單車事故,最終暴露醉駕行徑。
目前,譚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經楊浦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類型 2
呼氣測試酒精含量達163mg/m l
12月24日20時50分,崇明交警在新建公路躍新公路路口,對一輛車牌號為滬C9××××的小型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內散發出一股酒氣。
於是,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陸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測試顯示,陸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63m g/100m 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將陸某帶至醫院抽血並依法扣留其駕駛證。
12月25日1時35分,靜安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在共和新路近延長路南約100米處,查獲一駕駛牌號為瓊A 1××××轎車的男子有酒駕嫌疑。
民警對劉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劉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35m g/100m 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將劉某帶至醫院抽取血樣並送檢,血樣報告顯示劉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61.8m g/100m l。目前,劉某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
類型 3
測試過線5mg/ml懊悔不已
12月25日1時56分,金山交警支隊瀋海高速(滬浙)檢查站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渝A 1××××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內散發出一股酒氣,駕駛人閆某有酒後駕車嫌疑。
民警立即將其帶入安檢室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測試顯示,閆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44mg/100m 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12月24日夜間,浦東交警支隊一大隊與轄區派出所在重點路段組織開展酒駕醉駕專項聯合整治行動。21時39分,民警在浦東大道福山路路口,對一輛車牌號為蘇D 7××××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車內散發出一股酒氣。
於是,民警立即對駕駛人徐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測試顯示,顏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75mg/100m 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民警隨即依法扣留其駕駛證。
12月24日19時40分,奉賢交警在江海南路、新塘路設卡檢查時,發現一輛轎車行駛緩慢,民警遂上前攔截,駕駛人朱某表示僅喝了很少的酒。
民警對朱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檢查,朱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5mg/100m 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現場朱某懊悔不已,連聲感嘆不該抱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