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2020年第4期藥品質量公告,本次對168個抽樣單位280批次產品進行了抽驗,共涉及132個藥品生產企業,檢驗結果276批次符合規定,4批次不符合規定(相關檢驗結果僅對樣品負責)。
其中,在六安明紅中醫門診部抽樣的,標示為安徽魏武中藥飲片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菟絲子,批號200112;淮北市相山區渠溝鎮衛生院抽樣的,標示為亳州廣源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茯苓,批號190901;均【檢查】水分不符合規定。安徽華源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抽樣的,標示為北京康而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通便靈膠囊,批號20200301,【檢查】裝量差異不符合規定。五河縣中醫院抽樣的,標示為安徽方氏製藥有限公司(產地:山西運城)生產的連翹,批號190801,【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
省藥監局提示,居民用藥請遵從醫囑,憑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買處方藥;居民購藥,請到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店購買;購藥時,請索取並保存有效票據,要認真查看藥品外包裝盒上標註的藥品通用名、標籤、生產日期、批號和有效期等內容,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購買藥品後要按說明書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質量不合格藥品,請及時撥打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