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李星 每經編輯:裴健如
「製造業不僅是穩就業的『壓艙石』,更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推進器』。」全國政協委員、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認為,我國既要鼓勵製造業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提高自身競爭力,還要進一步優化政策供給,為製造業的發展多立路標、少設路障,讓製造業企業輕裝上陣、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在2020年全國兩會上,景柱提交了《精準降低製造業稅費負擔》、《精準降低製造業用工成本》兩項針對製造業發展的提案,同時還針對新能源汽車發展方向提出了《大力推廣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提案。
建議為製造業企業減負
據了解,當前涉及到製造業企業的稅收有20多種。景柱認為,製造業企業貸款購地、建廠、發放員工工資,即使暫時處於虧損狀態,也要繳納契稅、關稅、消費稅、印花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同時還面臨代扣和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墊付國家補貼以及增值稅留抵佔壓資金等,很容易造成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
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國內各個行業的生產和發展節奏,尤其對包括汽車在內的製造業造成了不小影響。在此背景下,車企仍需如期繳納各種稅收。在景柱看來,上述多重壓力很容易使製造業被資本市場拋棄。
為此,景柱建議,繼續深化稅制改革,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儘快精準降低製造業稅費負擔。同時,針對為製造業減負,景柱提出了七大建議方向:加快推進簡併增值稅稅率,對企業直接減負;將增值稅留抵全額退稅並常態化;將企業利息支出等融資費用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應對全球減稅競爭,逐步下調一般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至20%;優化消費稅徵稅範圍;對虧損的高新技術企業免徵當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企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取得的公務交通補貼收入,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按一定標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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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精準降低製造業稅收負擔,景柱還建議降低製造業用工成本。
記者了解到,相對於外賣、快遞等新業態的靈活用工而言,製造業的用工負擔是系統且沉重的。以河南省鄭州市一工業企業為例,2019年社保降費後,單位和個人合計的五險繳費比率仍然佔員工工資總額的36.5%左右,最高繳費比例達63%。
對此,景柱提出,優化政策供給,精準對症下藥,解決製造業企業用工成本過高的突出問題。景柱建議,首先要降低製造業企業,特別是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製造業企業的社保負擔;其次,降低製造業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減輕企業負擔。
對於停工停產的企業,景柱建議,停工停產期間要為企業減負,促使其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如,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由所在城市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調整為最低工資。
插混汽車不應被「歧視」
針對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方向,景柱則建議,要大力推廣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而不應「歧視」它。
事實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技術路線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但從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來看,相關主管部門更偏向支持純電動汽車。以最新發布的2020新能源補貼政策為例,針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僅給予0.85萬元/輛的財政補貼,而純電動乘用車補貼最高達2.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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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柱認為,相比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同時擁有兩種「血統」,可彌補純電動汽車和傳統燃油車各自劣勢。「實驗證明,相比傳統燃油汽車,多數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在不充電的情況下可節油約30%,而在每天都充電使用的情況下可節油約80%。」景柱表示,預計到2030年,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熱效率可達45%~50%,基於全生命周期評價,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是真正的節能減排。
基於此,景柱建議,取消對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政策歧視,並在雙積分政策、路權、準購權、政府用車採購等方面給予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相同的待遇;保持免徵購置稅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打破地方保護,取消部分城市設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車目錄,由國家統一制定目錄;鼓勵並促進大眾消費,對發動機排量小於1.5L的插混汽車免徵消費稅。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