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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為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一直為我們提供著最重要的物質需求。作為三大產業之一的農業要依託於土地才能存在,因此土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農民作為糧食的生產者,土地的使用者,長期從事著繁重的農業勞作,但是產出卻一直不高,甚至現在只能靠外出打工才能夠生存。
而之所以農業現在的產出不高,在於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糧食價格的長期低迷是主要原因,多年以來,無論物價怎麼上漲,房價怎麼攀升,就連隨處可見的水都能不斷上漲,而糧食價格確是巍然不動。
其次農資的價格不斷上漲,十年二十年前的農資是什麼價格?而現在呢?原來每畝地幾十塊錢就可以,現在種子化肥農藥翻了幾倍不止,進一步壓縮種地利潤。
還有土地分散,人均面積少,我國是個人多地少的國家,每個人平均才一畝多地,而就是這樣還要因為地力,水田旱田分得七零八落,因而不易耕種,一家幾畝地,再高的利潤能賺多少錢?更何況除去人工就沒啥利潤。
因而想要增加種糧的積極性,解決農民耕作難,土地不易於規模流轉,土地改革難推進的現狀,不少地方(如廣東、安徽)開始實行了「一戶一田」的政策。
一戶一田,顧名思義就是一個家庭一塊田,把所有的零散土地連成一片。在原有的土地劃分中,各個村子根據不同的土地地力、用途把土地平分給各家各戶,以致造成了一戶人家有四五塊土地情況,少的一塊地可能僅僅幾分田,多的地方一塊地會有十來畝,在當時的生產低下的背景之下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但是放到今天機械化不斷提高,一個人種上幾十畝地是完全沒有問題的,而零散的土地制約了生產力的進步,更是阻止了規模化的進程,因此一戶一田,乃至「一村一田」都是必將實現的。
但是土地是我們最重要的資源,在土地改變與使用上必將有一些限制條件,首先有三個原則問題是必須遵守的。
堅持「自願、協商、民主」,不得行政命令硬性規定。在政策使用上,許多地方都存在過度解讀或者庸政懶政的現象,喜歡一刀切地解決問題,特別是基層幹部,煩心事太多,常常把一些家庭作風帶到工作中來,一言堂,聽不進建議,看不到老百姓的苦楚,樹立幹群矛盾,為社會穩定埋下大隱患。
因此要以農民利益與訴求為準,不能犧牲農民的利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加上種糧食確實不賺錢,因此多數人是願意的。
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不變,30年土地承包權到期以後,我們又實行30年承包權不變,就是未來穩定民心,穩定糧食產量。而且規定「減人不減地,增人不增地」讓農民土地權益得到基礎保障。因此不得藉機損害農民合法的承包權、經營權,得藉機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
堅持以農村土地確權到戶登記面積為基數,不得另行制定互換基數。也就是如果一家五口人8畝地,那麼互換之前是8畝地,換過以後還是8畝地,不能以土地肥弱,水田旱地重新分配土地,但是可以在集體分紅之中給予適當比例傾斜,讓所有人可以做到不吃虧。
一戶一田對於已經落戶城鎮或者不想種地的人可能好處不多,但是對於想要種地的農民和承租人則是好處多多,首先一塊地更適於耕種收割,減少人力物力成本;還可以利於大地塊出租給種植大戶;村集體同樣可以便於經營,現在許多農村因為收益太低,以土地入股村集體,由村裡統一經營,只要按期拿分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