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因為新冠疫情,工作安排比較鬆散,所以有了大把時間宅在家中與三歲小神獸鬥智鬥勇。比如小神獸不好好吃飯,數次好言相哄後耐心盡失,於是假裝嚴厲口中要挾:「再不吃飯,媽媽上班去了!」此方在實施寥寥幾次後失效,小神獸笑著對我揮揮手——bye bye!;小神獸耍脾氣賴在地上連哭帶嚎,我先幾次都是急急過去又抱又哄,幾次過後,我就安之若素地坐在沙發上,對她說:「寶寶,你哭好了來找媽媽。」過不了一會兒,她就會梨花帶雨抽抽噎噎的蹭到我身邊來……昨晚夜深人靜,重溫了一下吳娟瑜老師的《情緒勒索》系列課程,聯想到前面兩個場景,心中不禁莞爾:我與小神獸不知不覺相互勒索了一場——我要勒索她對「媽媽要離開」的焦慮和恐懼,她要勒索我對「寶寶哭鬧」的心疼和不安,只不過我們勒索之時尚不自知,並且有幸打成平手,誰也沒勒索到誰,哈哈哈!話說全民宅家一個多月,如果你有一個習慣於情緒勒索你的父母、孩子、伴侶、兄弟姐妹,每天被迫呆在同一屋簷下,躲都沒處躲,估計日子不會太好過……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這一概念由美國心理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提出,是指以愛之名,利用責怪、貶低、貼標籤、威脅、憤怒或自憐、眼淚等手段,來強迫他人順從自己的主觀意念;而情緒勒索的受害者常常為了避免衝突,或顧及對方感受而選擇屈服。簡單地說,就是對方運用某種方式(語言、表情、行為等)來牽動你的情緒(罪惡感、恐懼感、挫敗感等等),你為克服這種情緒,而服從對方。
我的外婆生了包括我媽媽在內的八個子女,但我外婆生性散漫,對子女養而不教,與鄰居關係惡劣;我外公卻又老實巴交、生性愚鈍。於是這八個孩子在內分幫結派、勾心鬥角,對外卻又同仇敵愾、抵禦外敵,而我媽通常會表現得強硬霸氣、威震四方。跟我爸結婚後,她把在娘家的那種威風凜凜、常勝將軍的風格引入了夫家,但是,夫妻衝突中她也未必每次都能佔上風,於是她的戰術畫風有了質的轉變,對著我爸連哭帶喊:「我在娘家吃了多少苦啊,嫁人也沒嫁到好人,我命怎麼這麼苦啊」……於是,我爸就敗下陣來,蹲在旁邊皺著眉頭苦著臉,吧唧吧唧抽菸,一聲不吭,半天才悠悠地吐出一個字「唉」,接下來很多天我爸都會對我媽言聽計從,直至下一個輪迴;但慢慢地,我發現,只要我媽一哀嚎,我爸就繳械投降,直接進入「太后吉祥」模式。隨著我慢慢長大,「冒犯」之處逐漸增多,我媽的臺詞也隨之增加一句:「我在娘家吃了多少苦啊,嫁人也沒嫁到好人,生了你也跟你爸一樣不會心疼人,我命怎麼這麼苦啊」……我爸完美躺槍,然後任勞任怨地為我的「冒犯」買單。我媽一哀嚎,我爸就會覺得他欠她一輩子——我爸就是我媽完美的被勒索者!一索就是一輩子……
我爸雖然被我媽勒索了一輩子,但好就好在我爸在倔強地經受了千錘百鍊之後,在情緒勒索的「要求——抵抗——施壓——威脅——屈服——重啟」被殺被剮,從「要求」直達「屈服、重啟」,被殺千萬次也不言悔!但並不是每一個被勒索者都這麼幸運,能夠逆流而上,重塑一個全新的「自我」。情感勒索模式下的關係,通常都是痛苦不堪的。被勒索者會逐漸喪失為自己做主的自由和能力,整個心力消耗殆盡。正如蘇珊·福沃德所說,情感勒索不一定會奪去一個人的生命,但一定會剝奪我們的精神資產——自我完整性(integrity)。高度的自我完整性,主要表現在:我能堅守自己的立場;我不讓恐懼主宰生活;我敢跟傷害我的人據理力爭;我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活,不會讓他人插手;我遵守對自己的承諾。
有一個在「情感勒索」這個命題中經常用到的例子。經典電影《黑天鵝》(Black Swan,2010)中,女主角Nina是一個芭蕾舞演員,在她成功當上黑天鵝女主角後,媽媽送上蛋糕慶祝,Nina因為要控制體重,拒絕吃媽媽的蛋糕,但媽媽突然變得很憤怒,「你不吃,我就丟了它!」,並作勢丟向垃圾桶, Nina感到極度不安,「你不要丟,我吃。」,為了息事寧人、討好媽媽,Nina和著委屈吞下了蛋糕。媽媽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向Nina展開了溫柔的笑臉……遭遇「情緒勒索」型的媽媽,Nina在一塊蛋糕面前不由自主地喪失,或者說,放棄了自我。雖然很多人都明白什麼是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但在情感勒索的壓力下,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很難,不得不選擇妥協、放棄。
不僅如此,更有甚者!情緒勒索、精神控制的力量足以摧毀一個人的人生!2019年12月北大女生包麗自殺事件大家還記憶猶新吧?在男友牟某的精神控制下,包麗在一個月的時間裡,價值觀念從「我最美好的東西是我的將來」變成了「我命由天不由我」,最終走上不歸路。我當時看到那些報導,心裡不斷地煎熬翻滾:他們對彼此的稱呼(包麗稱呼牟某為「主人」,牟某稱呼包麗為「媽媽」)如此不平等、不正常,牟某對包麗提出的要求(拍裸照、切除輸卵管等等)如此變態、不合理,包麗怎麼就挪不動腳步、走不開人?!因為牟某成功地給她植入了「我所有的不開心都是你造成的,你要為此負責」的觀念,包麗已經深陷在情感勒索的陷阱裡不自知、不自拔!有人會問,那如果確實因為我們的某些錯誤、過失讓人難受了,難道我們不應該反省嗎?確實,我們應該反省,但反省的目的是改正錯誤、避免重蹈覆轍,反省的目的是促進關係更加融洽、更加和諧,而不是因為這一錯誤讓自己持續買單,甚至喪失自我以至於生命。不是處女又怎樣了?這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婚前性行為再正常再普遍不過,如果一定要有遺憾,那也是「相見恨晚」,哪裡談得上「把最美好的東西奉獻給另一個人」!;為何要懷一個孩子再去把TA打掉?為何要做絕育手術?這是牟某對包麗、對生命的尊重嗎?;為何要拍裸照?只因牟某喜歡?當年陳冠希豔照門事件不是很好的前車之鑑嗎?並且,你要知道哪怕是合法夫妻,拍裸照也是有風險的,一旦對方開撕,你就只能等著被威脅、被恐呵!包麗,你這是把自己的人生拱手送給牟某啊!……聽起來很荒謬,但極度的情緒勒索確實足以摧毀人的一生!
在情緒勒索的作用下,我爸被改造了,Nina喪失了自我完整性,包麗喪失了年輕的生命。再回顧我和我的小baby的那兩個場景,我恍悟:只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才能不被情緒勒索!我們不需要為別人的情緒買單!說起來很容易,但與西方文化相比,我們的儒家文化中「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以及仁義禮智信的三綱五常,為情緒勒索做足了鋪墊,從骨子裡決定了我們樹立情緒界限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我們很容易在意對方的態度、心情,即使心裡明白要樹立情緒界限,但碰到實際情況的時候,還是會糾結、會猶疑:真的不是我的問題嗎?我這樣講他會不會很難過?會不會太無情無義?……也就是說,在我們的概念模式中,對方的意義、兩個人關係的意義常常已經超越了個人意義,我們下意識地認為「別人的情緒是因為我,我有承擔對方情緒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當與我們利益相關的人(父母、孩子、戀人、夫妻、上司等)出現不良情緒時,我們會心懷惶恐、忐忑不安,戰戰兢兢地採取一些措施,比如嘗試溝通、討好、逃避,或者默默地吞下憤怒。但是,必須承認,情緒邊界就像如今疫情下的口罩,既保護自己不為他人所傷,又避免自己傷及他人。「都是因為你,我才……」、「你要……,不然我不高興了」「都是你害我……」,這樣的句式都具有很高的危險性,飽含著對你的情緒侵犯,如果有人反覆多次對你使用這樣的句式,請冷靜、果斷地走開,該說「不」的時候堅持說「不」,哪怕關係漸行漸遠甚至斷絕關係。當然,如果你反覆對他人使用這樣的句式,也請及時自察!
小時候我媽一跟我爸吵架,就對我吼:「如果不是你,我早就跟你爸離婚了!」、「要不是你,我早就不活了!」、「我這輩子就是為了你,你怎麼這麼不聽話!」,那時我真的以為是我的錯,於是我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看她眼神行事。直到我初三,我媽又對我吼,我記得我很認真地對她說:「你要是覺得真的過不下去了,那就離婚吧,我沒關係的。」(現在看來,這就是我抗拒情緒勒索的萌芽),毫無意外換來的是我媽更加驚心動魄的歇斯底裡…… 我們的父母常常不認為孩子快樂是一種成功,一家人彼此相愛是一種成功,反而很悲壯地認為「我犧牲了我自己,給你一個完整的家」、「你恨我沒關係,只要你有出息就行了」,並且不斷地用這些話「提點」孩子。看到這裡,我相信很多父母會很憤怒,「我犧牲了這麼多,難道還不能說了?」「這難道不是實際情況嗎?我說一說就叫情緒勒索,那要怎麼跟孩子說話?」……
這裡,我想要提醒以下三點:
(一)具備「要求——抵抗——施壓——威脅——屈服——重啟」六要素的交往模式,才稱為情緒勒索。希望我們的父母從這一刻開始去察覺、去反思:我說這些話,是不是對孩子的情緒勒索?
(二)父母不易,我們對父母心存包容,但不希望孩子被父母不易所奴役。在夫妻不和、生活窘迫等等壓力下,父母也會恐懼、不安、悲傷、憤怒,他們的情緒需要有一個出口,如同踢貓效應一樣,弱小的那一方就會被扣上「都是你害我這麼痛苦」的帽子,因為「如果不是你,我就可以改嫁,找一個更好的歸宿」。更重要的是,他們會有一種樸素的思想:我這輩子算了,你能出人頭地就行。這樣可能會把你的孩子一輩子都會被桎梏在這些悲壯的「自我犧牲」裡。
(三)孩子也並沒有那麼脆弱,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被情緒勒索,這與先天氣質、個性以及原生家庭的教養都密切相關。一般來說,以下幾類孩子容易陷入情緒勒索的陷阱:
1. 非常在意外界看法、在意別人的肯定的孩子:小時候在意父母、在學校在意老師同學、成人工作後在意領導同事。
2. 自卑、不自信的孩子:一旦受到來自對方的壓力、質疑、威脅等等,就會過度反省自己,懷疑自己做事做人的正確性,內心不堅定、不自信。
3. 被「權威」壓制的孩子:孩子在特別強勢的父母的教養下,會特別容易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4. 習慣背負他人的情緒和情感的孩子:這通常就是人們眼中「特別懂事」的那類孩子他們經常會說:「我不這樣做(我要是那樣做)的話,媽媽會不高興」。這句話其實有一句潛臺詞:「我不這樣做(我要是那樣做)的話,我會很開心,可是媽媽會不高興。」請問,是誰牽制了這些孩子的情緒?是誰把他們變得「特別懂事」?
大多數父母並不懂得這叫「情緒勒索」,甚至不知道有「情緒勒索」這一說。但是,希望父母從這一刻開始有所警覺:天天把「我都是為了你」掛在嘴邊的父母也是蠻可憐的,就像一個雙面人,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但是自己卻毫無察覺。就像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所說,勒索者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傷害了自己所愛的人,就像身處一團迷霧。
親子間的情緒勒索,勒索方並不僅僅是父母,其實每一個孩子都是天生的捕獵者。這並不是因為孩子天生懂得什麼是情緒勒索,並且自如地運用這一「技能」,而是他在跟你互動的過程中,發現只要他情緒發生改變,你的行為就會跟著改變,他就可以得到滿足,於是他就樂此不疲並且屢屢得逞。而從父母的角度看,一方面父母主動跨越了孩子的情緒界限,只要孩子情緒不好,就認為是自己的原因,像唐吉坷德一樣迫不及待地衝進孩子的情緒世界去實施拯救;一方面父母總認為孩子年幼,不信任孩子處理事件的能力,不斷越位代包代辦。結果孩子根本沒有機會學習如何處理自身情緒,並且在不知不覺中逐漸把父母演變成情緒的宣洩對象;而父母就像被吃定了一樣,屢屢為孩子的情緒買單,不知不覺把自己與孩子的互動模式演變成情緒勒索模式而不自知。我在和我的三歲小娃鬥智鬥勇的過程中,也經常踩雷,因為任何一個正常的父母,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成了被勒索者,孩子的一舉一動、喜怒哀樂、安康或生病,都牽動著父母的情緒和行為。謹以此文提點自己常常自省!
關於「情緒勒索」這個話題,我們必須要關注到的是,它是由兩個詞構成的:一為情緒,一為勒索。什麼樣的情緒會被勒索?又是如何被勒索的?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在《情感勒索》一書中提到:「我用『迷霧』(FOG)這個詞來表示情感勒索行為造成的迷惑狀態,也用來說明其作為一種手段的作用。這個詞其實是由三個不同單詞的首字母組成的:恐懼(Fear)、責任(Obligation)及罪惡感(Guilt),這些要素也是勒索者為達到其目標而採用的工具。他們會將「迷霧」以排山倒海之勢灌進一段關係中,讓我們根本不敢逾越他們的意思,只得乖乖順從,而且無法達到他們的目標時,我們還會感到無以名狀的罪惡感。」言下之意,我們需要時時自省,以免陷入迷霧。如果你是迷霧中的勒索者,那你是在傷害你愛的人而不自知;如果你是迷霧中的被勒索者,那你有可能窒息在「愛」的沼澤中。
無論是親情還是愛情,愛本身是美好的,但當你感覺到跟一個人在一起很累,總是伴隨著牴觸和掙扎,總是要放棄自己的觀念、主張、自由等去換取一時的風平浪靜,並隨時警惕著下一輪風波的到來。請覺察,你可能被「情緒勒索」了,請你停下來,試試找找自己真實的想法。
最後我想說的是,「你情我願」,才是情感勒索得逞的關鍵!只要你對被勒索有足夠的覺察,並且及時樹立情緒邊界,調整互動模式,情緒勒索就不會得逞,當然,這是一項很辛苦的改變,必要時,你需要藉助專業人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