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劍贈英雄」,劍在中國古代的十八般兵器中,有著特殊的地位,被稱作「百刃之君」,中國古代帝王均備寶劍。劍作為一種兵器,由於其直身輕薄,易折難攻,在西漢堅盔重甲的騎兵出現後,在大型戰爭中難以發揮作用,劍在戰場上的作用逐漸被更加適宜於砍殺的環首大刀所取代,漸至東漢,隨著水力鼓風技術和低溫煉鋼等煉鋼技術的成熟,批量生產環首刀成為可能,加上單刃刀的鍛造要求遠低於兩面開刃的劍,劍逐漸退出了軍事戰爭的舞臺。茅元儀《武備志》記載:「古之言兵者必言劍,今不用於陣。」劍自東漢退出戰場後,隨著製作工藝的日漸精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被賦予了更多元的的文化意蘊和內涵。
一、東漢年間退出戰場後,還有誰在用劍?
雖然劍在東漢末年退出了戰場應用,但由於劍在早期防身護體的功能和平直細長的形象內涵,逐漸被賦予了超出武器之外的意義和內涵,在官員、文人、民間都掀起了一個用劍的高峰。
1. 帶劍成為官方規定。
戰國秦簡公時期,「六年,令吏初帶劍。」「七年,百姓初帶劍。」以政令的方式強制規定官吏佩劍。漢承秦制,繼承了有官吏佩劍的風氣。《晉志》:「漢制自天子至百官,無不佩劍。其後惟朝帶劍」《後漢書禮儀志》引《決疑要注》載:「凡救食,皆著赤幘,以助陽也.....侍臣著赤幘,帶劍入侍,三臺令史已下皆持劍立其戶前。」這段關於日食期間宮廷宿衛的禮儀描寫,說明皇帝的侍臣在東漢時佩帶主要為劍。
終漢一朝,劍的地位因刀的興起而在實戰中而逐漸沒落。但是,諸多的佩劍之禮已經升華為漢代禮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在東漢佩劍數量急劇下降,但是其佩劍之風卻未淡失,而且佩劍在諸多場合已經升華為禮儀制度與輿服制度區分地位的必需品。
2. 習劍成為文人練武的主要選擇。
文武雙全是古代文人士子的理想狀態,東漢文學家、書法家蔡邕在《答卜元嗣詩》詩中就寫道:「斌斌碩人,待我以文。」「斌」字現在翻譯過來就是文武雙全的意思,曹丕在《劍銘》也說到: 「君子雖有文事,必有武備矣」。而劍被稱為「君子武備,所以衛身」。是漢代以來文人習武的最佳選擇。因社會崇尚武功,而傳授劍術者更受社會的尊重和擁有顯赫的名聲,在當時學劍擊劍已成為風氣和人的一種才能的標誌 。
《漢書·司馬遷傳》記司馬遷祖上有一支曾在燕趙一帶「以傳劍論顯」。司馬相如「少時好讀書,學擊劍」,東方朔 「十五學擊劍,目若懸珠,猛若孟賁」。田疇是跟隨曹操的一員文武雙全之才,《三國志· 魏書·田疇傳》: 田疇「好讀書,善擊劍」。曾經常跟隨曹操在鄴下的崔琰「少樸吶,好擊劍,尚武事」。少年時代的阮籍,他便非常愛好《書》、《詩》,更可貴的是,他還非常勤奮地練習武藝,劍術非常精湛了得,有詩為證:「少年學擊劍,妙技過曲城。英風截雲霓,超世發奇聲。」劍的品位高雅而尊貴,練劍劍已成為古人文化素養和才能的重要標誌。
3.劍成為私人武裝日常防衛、執行暗殺任務的主要兵器。西漢末年地方豪強勢力已經非常強大,東漢光武帝劉秀就是在南陽豪強集團的支持下統一天下,因此,東漢以來一直對地方豪強勢力採取放任的態度。地方豪強勢力的崛起,伴生了大量的土地兼併現象,大量的農民流離失所,相當一部分人選擇依附於地方豪強勢力。大量的劍客成為了地方豪強勢力的私人武裝,承擔了暗殺、刺殺等任務,由於劍相比刀更便於攜帶隱藏,劍成為私人武裝的主要武器。
東漢末年,酷吏楊球派劍客刺殺蔡邕,軍閥隗囂派劍客刺殺名士杜林,以至於中常侍呂強在給漢靈帝的奏摺中說,「上畏不測之難,下畏劍客之難。」可見,當時豪強勢力圈養劍客、違法作亂的猖狂現象。同時,依附豪強勢力,也成為劍客打破階層壁壘的重要通道。《三國志·許褚傳》記載,東漢末年,譙郡大族許褚聚眾數千家,歸附曹操,為魏國立下汗馬功勞,跟隨許褚的許多人也被封侯,其中「以功為將軍、封侯者數十人,都尉校尉百餘人,皆劍客也。」
依附貴族,練習劍術,投身行伍,成為當時民間社會的一種趨勢和風氣,漢朝劍術發展也隨之迎來新的高峰。
二、劍的別樣內涵——從東漢末年曹操一家四傑看劍在東漢後的豐富內涵
東漢年間,由於煉鐵技術的發展材質上鐵劍徹底淘汰青銅劍,劍的長度增加重量減輕,搏擊空間的增大和更加靈活的劍器,使劍的應用更加廣泛靈活,特別在官員、文人和劍客三類人群的廣泛使用下,劍演化形成實用功能之外的多元象徵涵義。曹操、曹丕、曹彰、曹植一家四人,就可以看出劍在應用上的四類方向,延續到後世演化成不同的文化現象。
1.曹操劍履上殿,代表著權力威儀
「建安十七年春曹操還鄴,天子命其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雖然曹操「劍履上殿」是在《三國演義》中的記載,但「劍履上殿」,確實是漢朝以來皇帝給予心腹大臣的特權。西漢的蕭何,東漢的梁冀,魏明帝時期的曹真,都享受了佩劍上殿的特權。劍,作為百刃之君,在後世不斷演化成為附有倫理痕跡的權力地位的代表與象徵,通過劍的材質、裝飾等呈現出不同的等級規定。
據《晉書·輿服志》載,晉代百官上朝代之以木劍,按照不同的官秩品序,其裝飾用的材料各不相同,「貴者猶用玉首,賤者亦用蚌、金銀、玳瑁為雕飾。」據《隋書·禮儀志》記述,不同官品只能佩戴相應的配劍,不能越級佩戴,其輿服制度規定「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
除了區分身份,劍還能成為帝皇授權的載體。「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御劍自隨,有犯令者,專其聽殺。」明代皇帝也經常授劍給欽差大臣,作為特權的象徵,在外以專殺伐,可先斬後奏,史稱尚方寶劍。但「尚方寶劍」也同樣有使用的範圍和規定,並不是可以恣意妄為,按《明史》記載,尚方寶劍可將巡撫和總兵一級的官員立即解權奪印,對監司、副將等官吏有權立即斬殺。明末袁崇煥就是用尚方寶劍計斬毛文龍,但毛文龍是總兵,袁崇煥殺毛文龍超出了劍的授權範圍,屬於濫用尚方寶劍。
2.曹彰擲劍斷髮,代表著戰鬥力量
魏文帝的兒子曹彰擅長擲劍,他「少善射御,臂力過人,手相猛獸,不避險阻」。對於曹彰的擲劍技巧,晉人王嘉的《拾遺記》卷七記載云:「王善左右射,學擊劍,百步中於懸發。」以百步之距離能將懸掛的髮絲擊斷,可見擲劍之精準。
擲劍術淵源已久,由於在西周的軍隊裝備和實戰中,主要兵器是適用於戰車上使用的戈、矛、戟等長兵器,此劍一般是作為短兵器配合長兵器使用,劍長一般僅十幾釐米或二十幾釐米,擲劍成為劍的一種使用方式。最典型的例子,當屬戰國時代的「荊軻刺秦」,《史記·刺客列傳》中記載:「荊軻廢,用引其匕首以擲秦王,不中,中銅拄。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可以捲入地圖的劍,只能是短劍,擲劍的力度和準度成了考量劍術的重要尺度。
在南朝梁武帝殷芸的書中,就記錄了袁紹少年時代,派殺手去刺殺曹操的故事,在故事中,殺手同樣也是用的擲劍術,一擊不中,曹操根據第一擊的高度調整身體姿勢,逃過了第二擊。可見,擲劍術已經有較為成熟的技巧和應用共識。曹操才能夠從第一次偷襲的軌跡,判斷殺手第二次擲劍的方向,躲過殺手的襲擊。
曹彰能夠在百步的距離將髮絲擊斷,可見技術之高超。發展到後來,隨著古代火藥技術的發展,擲劍術已經逐漸發展成為人力與機械相結合的技術,在明代戚繼光的《練兵紀實》裡就記錄了「飛劍」的使用方法,「造用徑六、七分荊木為柄,長可五尺,後杪三稜,大翎如箭,矢頭用紙筒實以火藥,如火箭頭,長可七寸,粗可二寸。」在明代,「擲劍」已經變成了「飛劍」,利用火藥的爆炸力推動,而且殺傷力比人力拋擲的大許多,具有很強的穿透力。「燃火發之,可去三百步,中者人馬皆倒,不獨穿而已。」
3.曹丕甘蔗比劍,代表著實用劍技
曹丕在歷史記載中,不僅文採出色,更是一位劍術高手,一次宴會上,他與奮威將軍鄧展比試劍術,用甘蔗作劍,曹丕四次將鄧展手中的甘蔗擊落在地上。曹丕在《典論》記載,「餘好擊劍,善以短乘長。」鄧展並不是草包將軍,善於運用各種兵器,最擅長空手入白刃,都還四次敗在曹丕手下,可見曹丕劍術之精湛。
曹丕精湛的劍術來自於專業劍客的傳授,在曹丕自著的《典論》講到,「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餘從阿學之精熟。」曹丕正是劍術名家史阿帶出來的高徒。
曹丕能跟隨劍術名家練劍並不是偶然的,東漢王充的《論衡》說: 「劍使之家,鬥戰必勝者,得曲城、越女之學也。」而到了東漢末,曹丕在《典論·自序》中所載,劍術已形成有「四方之法各異,惟京師為善」的興盛景況。經歷東漢一朝的發展,劍術的流傳和發展已達到了非常驚人的地步,《漢書·藝文志》的「兵技巧」類中與武術有關的書目就有《劍道》38 篇,雖然現在已經失傳,但仍可見東漢以後擊劍技術不斷精緻的發展趨勢。
4.曹植跳丸擊劍,代表著浪漫劍舞
曹丕的兄弟,上位的強有力競爭者曹植,也是一位劍術高手。他的劍術和他的文風一樣,豪放浪漫,擅長「跳丸擊劍」。曹植的擊劍更多的帶有一種表演性質,體現了劍術與舞蹈藝術的結合,擊劍時要進行沐浴更衣,並用胡粉美容整儀,爾後再擊劍舞練。「植( 曹植) 初得淳( 邯鄲淳) 甚喜,延入坐,不先與談。時天暑熱,植因呼常從,取水自澡訖,傅粉。遂科頭拍袒,胡舞五椎鍛,跳丸擊劍」。
跳丸,是古代百戲之一,在現在的雜技表演上還經常可見,表演者兩手快速地連續拋接若干圓球。跳丸擊劍,更多的是帶有劍舞性質的用劍。劍舞的形式起源於戰國時期,秦漢時期鴻門宴等場合上都有劍舞的記載,至漢朝正式引入宮廷,在《漢書·藝文志》雜賦十二家篇幅及列有《雜鼓琴劍戲賦》十三篇中均有體現。
劍舞在後世不斷發展,劍舞的人數規模、技術難度持續升級,唐代裴旻的劍,就能夠以高擲後又能準確地承接住為看點,「擲劍入雲,高數十丈,若電光下射,漫引手執鞘承之,劍透空而入」。至宋代,已有人把這種擲劍技巧發展成一種群體劍舞,宋代曾亮公、丁度所著《武備兵要》後集卷九記載云:「初,帝(指宋太宗)選諸勇士數百年教以劍舞,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見者無不恐懼。」劍舞到宋代已經發展成數百人表演的巨大陣容,甚至通過精妙絕倫的表演,起到軍事震懾的作用,「每巡城耀武,必令劍舞前導,各呈其技。賊眾乘城望之,破膽。」這也是劍舞表演發展到極致後的一個意外效果。
三、為什麼劍文化如此豐富?直、尖、短、輕——埋藏在劍身形態中的特點奠定了豐富多彩的劍文化內涵
劍豐富多彩的文化內涵,與劍從誕生以來的形態特點是息息相關的,豐富多彩的劍文化隱藏在劍本身的形態基因中。平直劍身更易於規範定製,從而附著等級觀念;劍尖形態限制了功能應用,反而孕育了更寬廣的文化內涵;短兵屬性限制了戰鬥應用,反而催生了更精細的技術體系;輕盈飄逸的重量特點,更易於與舞蹈藝術相結合,產生更加浪漫多彩的文化氣息。
1.平直劍身更易形成定式規範,附著等級觀念
在古代歷史中,雖然比刀出現得晚,但卻是較早形成定製樣式的兵器,只要製作材料沒有發生變化,劍的形態便會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特別是劍身平直細長的特點是始終保持不變的。比如漢鋼鐵劍就基本承接戰國鋼鐵劍和先秦銅劍形制,外表上變化不大,狹刃長身,扁莖折肩,剖面大多數為六稜八面和四稜六面。
相比劍,刀的形態各異,漢代鋼鐵刀就有削刀、匕刀、短刀、長刀、服刀等各種樣式,刀的彎度、長度、刃型等都可能構成刀型變化的變量,在大一統國家誕生前不易形成規範樣式。而劍雖然在細節設計上在不同時期也會產生差異,但平直細長的形態卻是一直保持下來了,在不同區域更容易定製生產規範,從而附著層級觀念。比如在青銅劍時期,就產生了制劍的規範標準。春秋戰國時期的《周禮》「桃氏為劍」的章節中,就明確規定了劍的形制.尺寸和重量,而且定下標準,將劍分為上制、中制和下制三級。
「桃氏為劍......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
經過換算,上士之劍長約60 釐米,重量約900克;中士之劍長50釐米,重量700克;下士之劍長 40釐米,重量500克。基本符合春秋戰國時期挖掘出的青銅劍,以越王勾踐劍為例,通長55.7釐米,重875克, 與上士之劍很接近。平直的劍身形態,較易規範的定製和統一標準,從而附著層級和身份的衍生意義,劍就逐漸地與權力和身份勾連在一起,逐漸演變成後世的劍履上殿、尚方寶劍。
2.劍尖形態限制功能應用,與君子不器內涵掛鈎
刀相比劍,從誕生以來就更加實用,考古發現的商周時代的刀具有相當一部分是工具用刀,如廚刀、刮刀、蔑刀。部分具有的有刺殺的功能小刀,也基本只是用來屠宰家養禽畜。雖然有相當數量的小刀是與戈、矛等長兵器一起出土的,但經過考證,它們只是用來修理兵器,削秘割繩的工具。到西周初期,流傳於商代作為兵器的短柄刀已經基本消失,西周中期以後刀在戰場上將近7個世紀不見蹤影。刀這一工具在誕生初期除了作為武器使用,更多地與具體的勞動聯繫在一起,與上層貴族的精神聯繫並不緊密。
商周時期不同刀種的形態差異較大
而劍,在初始時期,由於青銅工藝的限制,兩端的劍刃鋒利程度不如刀,主要攻擊著力點在於劍尖,在西周及春秋前期的戰場中主要通過推刺或拋擲的方式進行進攻,除了兵器之外的工具應用遠不如刀這麼廣泛。受「君子不器」等思想的影響,西周至春秋劍比刀更符合古代士大夫的的精神追求,《山海經·海外東經》是最早將君子和劍聯繫起來的文獻,「君子國在其北,衣冠帶劍」。在此基礎上,還賦予了劍在禮儀上的諸多意象,如《禮記 少儀》曰:「劍則啟櫝,蓋襲之,加夫與劍焉。」就是說奉劍時,先將劍櫝的蓋打開,然後仰置,再將劍櫝放在蓋上,這樣劍櫝中的劍才顯露出來,寓意著挺拔而不失謙和,鋒銳而不露芒的精神。西漢獨尊儒術後的劍器及劍具設計,更受到儒學正直仁厚的觀念影響,代表著君子士人應有的氣節與涵養,與士大夫群體的聯繫更加緊密。
圖文分享自:格物小書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