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財建指〔2019〕25號
關於預撥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的通知
相關區財政局: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預撥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補貼資金的通知》(湘財建一指(2019) 35號),現預撥你區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補貼資金 萬元(詳見附件),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財政廳已會同省發改委、省農委、省糧食局和省統計局等部門聯合起草了《關於分配中央2019年目標價格補貼(稻穀)資金有關事項的請示》(湘財建一指(2019) 10號、),相關稻穀補貼方案已呈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待省政府批覆同意後,省財政廳將會同相關廳局下發我省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改革補貼工作實施方案,補貼發放工作須據此實施。
二、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省財政廳根據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提供的2018年稻穀種植面積及省農業農村廳提供的長株潭嚴格管控地區面積以及資金調節係數(其中長株潭嚴格管控地區為O,長株潭嚴格管控以外地區及其他地區為1,長株潭以外的水稻生產功能區為1.2),將稻穀補貼資金測算並預撥到市(州、縣),此款列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30999其他目標價格補貼」,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50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此次下達資金從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中撥付,國庫不再另行調度資金。
三、相關區在確定本地補貼標準時須嚴格按省政府批覆的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改革補貼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執行,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低於標準部分由各區自籌解決,高於標準部分可用於支持規模種植戶和綠色優質稻種植者。
四、請相關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業務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地水稻種植情況和財力狀況等,確定本地的稻穀補貼政策和實施方案,及時、足額發放稻穀補貼資金,切實發揮補貼政策效應。相關區務必實行補貼公示、補貼信息檔案管理等制度,確保補貼政策公開透明、補貼對象信息動態更新、補貼信息完整真實。請在補貼資金兌付工作完成後1 5天內將有關情況報送省財政廳。
五、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對你地區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管理,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並於2019年12月底前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報送省財政廳。
六、本次資金分配方案已由省財政廳呈報省人民政府,若省人民政府對方案另有調整,省財政廳再另行下文通知。
附件:1、湖南省201 9年稻穀目標價格補貼資金明細表
2、稻穀目標價格改革補貼績效目標表(2019年度)
永州市財政局
2019年6月10日
湖南省2019年稻穀目標價格補貼資金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