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德佔膠州灣事件發生後,在「決不動兵」的戰略決策下,清政府出於對《中俄密約》籤訂後中俄同盟關係的信賴,將聯俄視為解決膠案的重要籌碼,於是便有了李鴻章與翁同龢的聯俄努力。然而,俄國圍繞膠案的決策卻始終沒有顧及中俄同盟。從其國家利益出發,最初俄國的決策經歷了由派艦赴膠到取消俄艦赴膠的轉變。而後,當中方求俄未果、決定暫不求助俄國時,俄艦卻不請自來,以中俄同盟為藉口,實則意在佔領旅順、大連,清政府欲拒不能。這顯示,俄艦來華與否,與清政府的請、拒無關。對照俄國的相關決策可見,清政府圍繞膠州灣事件展開的對俄外交,不僅暴露了弱國外交的屈辱與無奈,更暴露出了主持外交者的懵懂與無知。而由此引發的列強瓜分中國的狂潮則預示著清政府的外交已步入山窮水盡的絕境。
關 鍵 詞:清政府/膠州灣事件/聯俄/拒俄
作者簡介:賈小葉,中國歷史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北京 100101
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七日(1897年11月1日),德國天主教傳教士韓理、能方濟在山東曹州府巨野縣張家莊被大刀會所殺,史稱巨野教案。德國以此為藉口,出兵佔領膠州灣,是為膠州灣事件。膠州灣是德國覬覦已久的軍港,①巨野教案只不過為其實現此一目標提供了藉口。膠州灣事件是繼《馬關條約》之後又一起激發中國民族情緒的事件,對晚清政治、思想的影響既深且巨。目前,學界對膠州灣事件已有一些研究,相關成果重點關注該事件與維新運動的關係,及德、俄在事件中的勾結,對於清政府針對膠州灣事件展開的對俄外交雖有所涉及,但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②鑑於有關膠州灣事件的檔案資料(包括大陸和臺灣)均已刊出,俄、德方相關資料也有部分翻譯出版,本文擬利用這些已刊檔案及相關人物的文集、日記,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通過比對俄國的相關決策,對清朝決策層圍繞膠州灣事件展開的對俄外交進行深入剖析,以期揭示清政府此期對俄外交的得失。
一、「決不動兵」與初次聯俄未果
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清廷收到德國駐華大使海靖為巨野教案發來的照會,當日總署致電山東巡撫李秉衡詢問詳情。十五日,李秉衡遵旨說明原委;十七日,遵旨派司道赴巨野查辦;十九日,又「遵旨將縣摘頂」,限期半月拿獲兇盜;二十日,再次電奏已拿獲兇犯四名。③這一時間表充分顯示,清政府對巨野教案的處理不可謂不及時。二十二日,清廷電諭李秉衡,稱:
膠澳一事……德國圖佔海口,蓄謀已久。此時將藉巨野一案而起,度其情勢,萬無遽行開仗之理,惟有鎮靜嚴扎,任其恫喝,不為之動,斷不可先行開炮,致釁自我開。李秉衡所請添調招募各營,均著照辦。兇盜已獲四名,尚為迅速。④
可見,當巨野教案初發之際,清廷對德國借教案之機「圖佔海口」的陰謀有所洞察,之所以嚴飭李秉衡以最快速度拿獲兇犯、懲處縣令,並諭令駐德公使許景澄第一時間向德方道歉,正是為了不給德國提供生事的藉口。而且,衡情度勢之後,清廷決定任其恫喝,不「遽行開仗」,還特別強調了不能釁自我開。但從「李秉衡所請添調招募各營,均著照辦」一語可見,此時的清廷尚有備戰的意圖。
然而,德國的強勢進逼併沒有因為清政府的及時處理而收斂。二十日,德國遠東艦隊已佔領膠州灣。二十二日,清廷接到山東方面的奏報,稱「德兵船入膠澳,佔山頭,斷電線,勒我守兵三點鐘撤出,四十八點鐘退盡」。翁同龢等人當即草擬兩道電旨,「一飭李秉衡勿先開炮,一令許景澄向德外部理論」。雖然翁同龢對該案給予了高度重視,但此時他對問題的複雜性仍預料不足。在接到李秉衡的奏報後,翁同龢認為「幸巨野已獲兇盜四名,尚可辯論耳」,當晚約了張蔭桓、李鴻章到總署商討對策。等到總署後,他才發現事態的發展超出了自己預期,「警報迭至,章高元兩營退扎四方山,又膠州電局德令發洋信,不準接華信。」面對德國的無理要求,翁同龢意識到問題的棘手,他本來慶幸的「巨野已獲兇盜四名」,其實並不能成為與德國辯論的資本,當夜未眠。次日,朝堂之上,光緒帝再度強調兩宮在膠澳問題上不戰的態度,「上意力持不戰,述慈聖言,甚憂勞也」,並「電飭李秉衡毋輕言決戰貽誤大局」。⑤當天,清廷發給李秉衡的諭旨再度強調「決不動兵」,稱:「敵情雖橫,朝廷決不動兵,此時辦法,總以杜後患為主,若輕言決戰,立啟兵端,必致震動海疆,貽誤大局,試問將來如何收束耶?……新募之營,固屬烏合,適足以起戎心,著毋庸招募。」⑥儘管德國的行為愈加橫暴,但清廷「決不動兵」的態度卻更加堅定,前一天諭旨中還同意李秉衡招募新勇,此時竟明確加以否決。其實,在經歷了甲午戰敗的傷痛之後,不戰是當時絕大多數人的共識。於是,問題的解決只能依賴外交談判。接下來便是翁同龢、張蔭桓與德使海靖艱難的談判過程。與此同時,俄國也成為清朝決策層積極聯絡甚至影響談判進程的重要對象,這緣於清政府對《中俄密約》背景下中俄同盟的信賴。
俄國覬覦膠州灣由來已久,早在光緒二十一年就向總理衙門攫取了俄艦在膠州灣過冬的權利,隨後俄艦連續兩年在此過冬。這即是日後俄國反覆強調的膠州灣駐泊「優先權」。所謂「優先權」,按照俄駐華署理公使巴甫洛夫的說法,即:如果中國政府能堅持拒絕其他國家的艦隊停泊膠州灣,那麼俄國就維持這種現狀,避免外國政府以任何藉口強迫清政府開放膠州灣;但假使中國決定將此港開放給其他外國軍艦或商船,則俄國就堅決要求在膠州灣有優先權,中國允許俄艦選擇適當的土地作為建築煤棧及其他倉庫、碼頭。⑦可見,只有在中國將膠州灣開放給其他外國軍艦或商船時,俄國才要求其優先權。也正是因為俄國的這一「優先權」,當德國決定用武力奪取膠州灣時,首先考慮的是探明俄國的態度。在德方多次向俄國官員探聽卻得不到滿意答覆之後,德皇威廉二世決定親自出馬,於光緒二十三年七月訪問了俄國,就膠州灣問題探詢了俄皇尼古拉二世的態度。兩位皇帝的相關談話記錄稱:
對於德國皇帝陛下的問題,俄國對膠州灣是否有所企圖,俄國皇帝陛下答稱,事實上俄國所關心的是,在它還沒有獲得更北一點的海港(這樣的港口它已有所考慮)之前,它要保證自己在上述海灣的入口。對於德國皇帝的問題,假使德國船隻在必要時,並且獲得俄國海軍當局的同意以後在膠州灣停泊,尼古拉皇帝是否認為有所不便,俄國皇帝陛下答稱,沒有。⑧
這裡,俄皇雖不反對德國進入膠州灣,但表示在獲得更北一點的海港之前,仍然要保證自己在膠州灣的權利,這意味著俄國對膠州灣優先權的期限是不確定的;而且德艦進入膠州灣,也需要「獲得俄國海軍當局的同意」。
也正因如此,當巨野教案發生後,德皇便首先致電俄皇,稱:「中國人不久以前突然進攻在我個人保護下的在山東的德國天主教教會,並且完全是殺害及搶劫。我一定要依照我國在彼得荷夫的私人談話來懲罰這些中國人。我相信您會贊成我的艦隊進徵膠州,以便由此據點向劫掠者行動。這是惟一合式的港口。」⑨對於德皇的知會,俄皇在復電中答覆道:「十分感謝你預先以私人資格通知我……我既不能贊成,也不能不贊成你派遣德國艦隊到膠州去,因為最近才知道,此一港口只是在一八九五—一八九六年暫時歸我國應用而已。」⑩俄皇如此答覆,似非信口開河,因為此時俄國已經在考慮比膠州灣更北一點的港口了。但俄皇明確表示膠州灣只在1895-1896年暫時歸俄使用卻有點出人意料,這與他會晤德皇時所說的在「沒有獲得更北一點的海港之前」對膠州灣擁有優先權大不相同。既然俄皇已承認「優先權」只是1895-1896年的暫時權益,那麼德國便可以放心佔領膠州灣。俄皇的答覆徹底消除了德國佔領膠州灣的顧慮,這也成為日後德國駁斥俄國所謂「優先權」的重要依據。
然而,俄國外交部對膠州灣的態度與俄皇有所不同。早在巨野教案之前,當聽說德國有意進入膠州灣時,外交部就指令駐華署使巴甫洛夫向清政府聲明俄國在膠州灣有「優先權」。為此,巴使向總署聲稱:「如果任何外國艦隊,尤其是德國艦隊……進入膠州並在該處停泊,則我國太平洋艦隊司令應立即受命與他所指揮的艦隻開赴該港口,並利用業已給予我們的一切優先權。」(11)之後,他又復電外交大臣,說:「總理衙門的大臣們又一次對我確證說,中國政府堅決決定拒絕其他國家要求把膠州對其海軍開放的任何企圖,中國政府方面完全承認,在這方面的優先權無論如何應屬於我國。」(12)巨野教案發生後,在看到德皇致俄皇的電報後,俄外交大臣穆拉維約夫(又譯默蘭維夫、穆拉維夫等)當天致電海軍代理大臣特爾督夫,要求俄國軍艦準備開往膠州。為了爭取時間,他連夜上奏俄皇,於次日獲得批准,給駐華巴使發出訓令,稱:「根據您已用帝國政府名義給中國人的照會,在德國艦隊真正侵入膠州灣時,我國也許必須派遣我國太平洋艦隊若干船隻所組成的隊伍到此一海灣去。」(13)但俄艦來華,目的並非助華,「那麼十分明顯,我國艦隊進入該處,不是參加敵對行動,而目的專門是在確證停泊的優先權。」(14)顯然,外交大臣的目的仍然屬意於所謂的「優先權」。而且,與俄皇所說的1895-1896年膠州灣暫時權益不同,俄外交大臣所說的優先權沒有時間限定。(15)可見,俄外交大臣對膠州灣的態度與俄皇給德皇的答覆相去甚遠。而且,此時俄皇批准了外交大臣發給巴使的訓令,與他給德皇的答覆相違背。這反映出俄皇在膠州灣問題上矛盾的心態。(16)
接到訓令後,巴使便於十四日赴總署,轉達了俄外交部的意思。對於總署大臣們的反應,巴使復電外交部,說:「大臣們自己誠懇地請求,如果德國艦隊進入膠州,我國的船隻亦立刻開赴該地,答應通知我進一步的發展及竭力依從我們的勸告。」(17)可見,總署大臣們在巨野教案發生伊始,就對俄國寄予厚望,不僅允許俄艦開入膠州灣,而且答應進一步提供信息和聽從俄國的勸告,這與清政府的聯俄外交相一致。
二十一日,當清政府接到德國艦隊開入膠州灣,陸戰登陸,並勒令章高元退守的消息時,李鴻章當晚「以中國政府的名義」向巴使求助。據巴使十月二十二日發給俄外交大臣的電報說:「昨天晚上很晚時分李鴻章來我處,將總理衙門才接到的由膠州附近中國軍隊統領拍來的下列電報轉交給我……李鴻章以中國政府名義懇切地乞求忠告,支援他們以便不使德軍用強力佔領港口。」(18)二十四日,俄使到總署,「言得其國電,已派水師提督由海參崴帶兵船赴膠澳,將與德詰難。問其辦法,則雲以船鎮之,講解則仍在本國也,三刻去。臨去雲此兩國之事,不第為華謀。天黑歸,樵野候我,雲藉俄伊不謂然,若俄德稱兵,法必來助,東方起戰事,豈中國之利耶,今日不赴會晤,蓋有深慮雲,其言亦有理。以吾觀之,戰事未必起,恐不佔膠澳,兩國皆別有要求。」(19)俄國介入膠案是出於國家利益的考量,李鴻章的求助只不過在時間上與俄國派艦赴膠的決定相吻合,雙方在目的上有本質的區別。但包括李鴻章、翁同龢在內的總署大臣們都不明白,在俄艦赴膠問題上,俄中之間竟有「確證優先權」與「求俄助華」之別。從「將與德詰難」、「問其辦法」兩語可見,此時的翁同龢並不排斥俄國的介入,而是認為俄國介入是幫助中國,但俄使「此兩國之事,不第為華謀」一語,卻明示俄國的介入是為謀求本國利益,不是「為華謀」。當天,翁同龢將此一信息轉達給張蔭桓,張雖不看好「藉俄」的辦法,但他並沒有看清俄國介入的本質是為了自身利益,而是擔心雙方戰事起,對中國有害無利,其實,俄國從自己的國家利益出發,根本沒有與德開戰的想法。
由於沒有認清俄艦赴膠的本質,當得到此一消息時,總署大臣們為之興奮,這甚至影響到了二十六日與德使海靖談判的態度。據翁同龢的日記云:「到總署,已而兩邸郡公畢集,未正三德使海靖挾參贊貝威士、翻譯福蘭格及一武官來……恭邸首責以兵佔膠澳,言非退兵不能講,語峻而圓轉直截。彼雲萬不能退。又與剛柔並用,不失體亦不失言。」(20)會談中,恭親王奕態度強硬,表示非退兵不能講,之所以敢如此表態,與二十四日俄使帶來的俄艦將赴膠的消息有關。據巴使致俄外交部電所言,總署大臣們的強硬態度,正是在他說明了俄艦將來的消息之後,「顯然是受了此種影響,即熱烈希望我們政府方面的積極援助」,「完全因為希望第三國家可能的辯護行為及調停,才促使恭親王在答覆德國公使時用這樣堅決的口氣,並提出一定要在德軍撤出中國領土以後才討論德國的要求。」(21)本來,俄艦赴膠意在爭取俄國的「優先權」,而非助華,但總署大臣們卻錯誤地視之為與德談判的重要籌碼,進而影響了他們與德使談判的態度。
出人意料的是,三天後,俄國的主意變了,據張蔭桓寫給翁同龢的信說:「今日儀公(即李鴻章——引者注)在署言,曾晤俄署使,謂德船並非久佔膠澳,俄船不往雲……十月二十七日。」(22)俄艦不來,張蔭桓為之釋然,此前的顧慮可就此放下。但李鴻章的感受卻與張蔭桓不同,據巴使說,當他把俄國不派艦赴膠的消息告訴李鴻章時,「李鴻章本人及其他大臣都大為失望」。(23)
而俄國態度的變化始於十月二十三日,對此,海軍代理大臣特爾督夫致電外交大臣穆拉維約夫,稱:「我在十一月五日(即中國農曆十月二十三日——引者注)上皇上奏,論及在目下不宜派遣海軍少將杜巴索夫艦隊中的一兩艘船隻去膠州灣,因為它已被德人所佔領。皇上陛下御批:『同意您的意見,即在目下不宜派遣我國船隻去膠州,請通知穆拉維夫伯爵』。謹將皇上的此種命令通知閣下。」(24)可見,俄皇態度的改變緣於海軍代理大臣的建議。次日,穆拉維約夫便將此一決策變動電告了巴使,稱:「由於德國艦隊在膠州採用暴力措施,目下我們不宜派遣我國船隻到此一海灣去。我們認為中國當局所容許的不合法情況是不會延長的,海灣中很快將恢復正常的秩序。可是上述情況並不改變我們對於在膠州駐泊問題的主要看法。」(25)這裡,外交大臣雖然仍在強調膠州灣的駐泊「優先權」,但已不得不接受俄皇的決定。對於穆拉維約夫與俄皇在膠州灣問題上的分歧,德國外交大臣布洛夫看得很清楚,他曾如是說:「默蘭維夫伯爵顯然感覺不痛快的是,一方面他已經為祖國保留的一塊肥肉——膠州灣——竟會到了嘴邊而被他人搶走;另一方面,正因這樣一個機會把他個人的觀念與他的皇帝的觀念之間的矛盾也揭穿了。」(26)
關於俄國態度變化的主要原因,海軍代理大臣在上述電報中已有清楚的說明——「因為它已被德人所佔領」。的確,當巨野教案發生後,德皇第一時間徵求了俄皇的意見,在得到俄皇的許可答覆後,德艦才決然佔領了膠州灣。然而,俄外交部與俄皇的意見出現分歧,但在徵得俄皇同意後,外交大臣仍堅持俄在膠州灣的優先權,並多次通過俄駐德大使向德皇轉達此意。對此,德方多次堅決表示否認。其中,十月二十一日,當看到俄國的相關照會後,德首相再度致函俄駐德大使,表示:
在斟酌您授命給我的照會以後,我並沒有忽略其重要性,我很抱歉,認為自己不能改變我們的觀點,我們的觀點可歸結如下:一切能作為任何一方對膠州灣爭執論據的聲明都發生在電報以前,在電報中尼古拉皇帝陛下聲明說,在最近的消息以後,他已完全不關心此一問題。以前的聲明,不論它們是怎樣的聲明,由皇帝此一宣言均應視為完全失效。(27)
這裡,德國再度強調了俄皇復電的效力。而且,對於俄國派艦隊到膠州灣可能引起的糾紛,德方表示概不負責。儘管俄皇對德國的強硬態度表示不滿,並於次日,通過俄外交大臣給俄駐柏林大使發電,就其對膠州灣的看法照會了德皇,(28)但這也只是解釋而已,根本無法逆轉德佔膠州灣的事實。收到照會後,德首相認為俄皇自相矛盾,是「俄皇的利己心」作祟,當即提議「暫時用敷衍的辦法處理該問題」。對此,德皇批示道:「完全贊成您的提議。這個臭名遠揚的投錨優先權絕不因我們的佔領及日後的佔有而受損害。俄人可以留在該處,停泊在該處,一直到他們變黑了或黃了為止。但是,這妨礙不了我們在該處建築一個儲煤站及船塢。」(29)這裡,德皇態度堅定,表示即使俄國有投錨「優先權」,也改變不了德國佔領膠州灣的決定。正是德國佔領膠州灣的既定事實與強硬態度成為促使俄國改變主意的主要原因。(30)
此外,俄海軍代理大臣還認為,膠州灣作為俄國在中國永遠佔領的港口並不是最合適的,因為它距離俄國海參崴港太遠,(31)俄國已經在考慮獲得更北一點的海港了。這一點,早在德皇訪俄時,俄皇就曾有所暗示。在與德國發生矛盾的情勢之下,海軍代理大臣主張放棄膠州灣,這實際上也是俄皇最初的想法。
基於上述原因,俄國放棄了膠州灣。但放棄膠州灣只是俄國策略的改變,絕不意味著俄國放棄物色不凍港,事實上,俄國已經醞釀在中國獲取更大的利益了。更為重要的是,在德國得到俄國放棄膠州灣的確切消息後,德外交大臣第一時間便通過駐聖彼得堡大使拉度林向俄外交大臣轉達了德國的謝意及與俄國的友誼,表示德國「將不把單獨的膠州灣問題看得如具有世界決定意義的德俄友好邦交一樣地重要……隨時準備通過對俄國的酬答來平衡德國因此而獲得的利益」。(32)有了德國的承諾,俄國在華的勢力擴張便有了可靠的同盟。而這些都是不諳國際局勢、不懂近代外交的清朝大臣們所不知道的。
至此,由李鴻章積極主導的初次聯俄以俄國決定不派艦赴膠告終。其中,我們清楚地看到李鴻章對俄幹涉膠州灣目的的懵懂、無知,甚至在俄使告知「不第為華謀」後,依然一廂情願地認為俄艦是來「助華」的。而這種認識似乎又是總署大臣們的共識。可以說,此時的清朝決策層對俄沒有太多的防範心理,在中俄同盟的背景下,不僅李鴻章對俄充滿期待,包括翁同龢在內的總署大臣們都對俄國的期待遠遠大於防範。
二、膠事惡化與再度聯俄
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膠州灣事態惡化的消息傳到清廷,翁同龢記曰:「是日東撫、北洋皆報章高元事,皆謂宜飭總署及許使力爭。」東撫與北洋所報的「章高元事」,是指德國逼迫膠澳總兵章高元的守軍限時退到嶗山以外地方,且不準帶出武器裝備。至二十五日,章高元在節節退守二十餘裡後,仍然未能讓對方滿意,德提督要求章高元前去「商論」移扎地方,卻以「限期已至」為由拘押了章高元。隨後,「德提督攜大炮入膠州,一宿乃去。」德國的咄咄進逼,令清廷大為震動,光緒帝「諭將兩電抄交總署,以此事辦照會問海靖,我兵屢次遷移,膠州民心惶惑,若激生事端,中國不能任咎」。「慶邸談次激昂流涕」,翁同龢本人也為之驚懼,談及德提督入膠州事,稱:「閱之發指。夜不眠。」(33)驚懼之餘,翁同龢也想到了俄國。
二十九日,翁同龢召集總署人員入署商討對策,並建議「宜發俄電」,以便得到俄國的幫助。但因為有人不同意,主張「且少待」,未果。次日,即十一月初一日,翁同龢「抄俄約密件致恭邸,前此辦約時無一件不抄,致不知庋置何處,故重抄耳」。(34)這說明,恭親王也有「發俄電」之意,因此要看「俄約密件」。至於總署的「俄電」發於何日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十一月初三日,清廷收到了駐俄公使楊儒的復電,稱:「國電敬譯面交外部,據云京電仍願俄效力,中俄休戚相關,不但德事當效勞,以後邇事,均同一例。俄現已預備一切,欲其如何辦理,務希詳示意旨,俾使盡力措置。並以巴代辦力量,海使職分,恐嫌未足,德在俄有頭等駐使,伊願代面商較為得力等語。諄囑轉達,聆其議論,頗有擔當,未敢壅聞。」(35)透過楊儒該電文可知,此時俄國在膠州灣問題上的政策與前述不派艦赴膠已有不同(詳見後文),再度顯現出來華的意願。鑑於「中俄休戚相關」,俄外交部表示效勞膠事理所應當,但究竟如何辦法,尚不明確。楊儒就此認為俄國「頗有擔當」,可見作為駐俄使臣,楊儒對俄國幹涉膠州灣的本質也不明了。
十一月十一日,總署再度接到楊儒來電,稱:「外部稱:德事願效力,而難措詞;或請中國指定海口,俾泊俄艦,示各國中俄聯盟之證,俄較易藉口,德或稍斂跡。已電署使,仍囑轉陳。叩以德果否因此就範,亦無把握。膠役俄先事知情,貌示交好,恐不足恃。」(36)楊儒該電雖短,但信息量很大。首先,俄外交部表示為德事助華「難措詞」。其次,俄外交部提出了新辦法:另指海口,俾泊俄艦,以示中俄聯盟之證。正是基於中俄聯盟,總署大臣們才鍾情於聯俄,而俄國也才有另指海口的藉口。再次,另指海口的新辦法,俄外交部已經電告巴使。這說明新辦法已是俄外交部的既定方針。最後,楊儒對俄外交部的此次答覆並不看好,認為俄「無把握」,且他已隱約感到俄德之間的聯絡,因此表示「恐不足恃」。但對俄國提出「請中國指定海口,俾泊俄艦」背後的陰謀並無洞察。翁同龢看到楊電後,透過其中的「難措詞」、「無把握」、「不足恃」等信息,也認為是「楊使述俄不肯與膠事」,(37)不免失望。
這是中方為德佔膠州灣事件再度求助俄國,而這次是在翁同龢的倡議下通過清朝駐俄公使楊儒進行的。這裡,翁同龢與楊儒都對其中的「指定海口,俾泊俄艦」及「已電署使」等信息未加重視,但這些又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它意味著俄國正在改變其不派艦來華的決定,所謂「指定海口,俾泊俄艦」的新辦法已不是一個由俄外交部提議、供中方取捨的辦法,而是「已電署使」的既定方針。
關於俄國在膠州灣事件初起時的態度及決策變化,駐德公使許景澄曾寫信給總署,進行了解釋。該信較長,但很重要,且鮮有徵引,故引述如下:
俄外部模哈惟亦夫久充駐德頭等參贊,意主聯絡俄德。……故冀由吳克託穆密叩俄君意旨,再為請助。旋據吳克密告,伊以上月二十七日具函請於俄君,為外部所駁,弟因以俄君自商德主之策導之。復據吳克謂,德主曾電詢俄主將佔膠州,想無不願。俄主電覆「我無不願,亦無願,但用兵與土人相仇亦非所以護教」。次日,德兵即登岸,因此兩君之交稍疏,難再商勸。然我又上書詳論大東事局,戶部威特亦持此論,俄主意動據吳克有俄主允竭力設法保全中國土地之語。復令外部籌辦,戶部請飭俄兵艦開赴膠澳守泊,鳴炮敬禮中國旗幟,以示不認德船踞澳之意,俄主允之。此事於月之初六日定議,嗣後外部邀我面晤,謂前悉中國不願俄艦赴膠,故此策難行,遂有另請中國指一海口以泊俄艦之說。外部與戶部不洽,並忌我,故不肯照戶部原議。然另指海口,將他國亦可看樣,未免轉令中國多一為難矣。……但外交權在外部,模哈既存意見,誠知俄助實不可恃……(38)
許景澄之所以於膠事初起時託吳克探聽俄君的意旨,是因為十月二十三日收到了李鴻章關於「聯合俄、法各駐使,設法排解」的電報,該電稱:「德借端奪踞膠澳,先無隻字知照,逐出防營,各國皆不直所為,俄尤嫉之。似宜聯合俄、法各駐使,設法排解。」(39)二十五日,許復電錶示:「各使排解須奉國命,聯合不易,擬請由師密電吳克私叩俄君肯否調處,再由使臣商外部。」(40)於是,李鴻章致電吳克,懇求他「代懇大皇帝出為調停,婉辭相勸」。(41)如此看來,託吳克探聽俄君態度,是由許景澄提議,李鴻章、許景澄共同執行的。探聽的結果是,二十七日吳克請於俄君,被外交部所駁,即不加幹預。這與前述李鴻章二十七日從俄巴使處得到的答覆是一致的,這即是俄國第一次拒絕介入膠案。而且,其中提到的俄皇給德皇的答覆也基本屬實。而後,許使重點強調了俄外交部與財政部在派艦赴膠州問題上存在的分歧,但他所說的外交部一直抵拒派艦赴膠,顯然與史實不符。如前所述,不派艦隊赴膠是海軍代理大臣奏請的結果,外交大臣也是不得已而服從。但外交大臣隨後提出的另指海口之說,的確遭到了財政大臣維特的反對,維特的主張一度影響了俄皇的態度,外交大臣的奏請也一度被擱置(詳見下文)。因此,許景澄的這封密信,應當是寫於俄國決定停止派艦赴膠而「另指海口」說又被擱置之際,中方因此也暫時打消了依託俄國幫助的念想。
許景澄的上述消息不夠準確,他強調俄皇與俄財政部對中國的友好與援助態度,顯然是被其表象所誤導;他雖然注意到了俄外交部提出的「另指海口」說,且認為「另指海口,將他國亦可看樣,未免轉令中國多一為難矣」,但並沒有真正讀懂其背後的陰謀,因此未能為朝廷決策提供有益之助。然從這封密信可見,許景澄本人在聯俄這一點上也是非常積極主動的。
上述分析表明,膠州灣事件初發之際,求助俄國不僅是李鴻章的個人意願,也是包括翁同龢、恭親王乃至駐德公使許景澄等人在內清朝決策層的共同願望。這一點為以往的研究所忽視。而俄國決定不派艦隊赴膠後提出的「另指海口」之說,從楊儒到許景澄再到總署大臣們雖均有所聞,卻都沒有加以重視,他們只是從中國自身的需要考量,認為無此必要,但根本不知道俄國此一方案背後所隱藏著的陰謀。
三、俄艦不請自來與清政府欲拒不能
在求助於俄廷的希望破滅後,翁同龢、張蔭桓便集中精力與德使談判,不再堅持「非退兵不能講」。十一月十日,二人到德使館與海靖理論德國提出的六條,有了大致眉目。次日,以此會談為基礎,翁同龢等人定照會稿給海靖,「海雲無不合者,然須留譯。」此時,北洋奏報,說德兵於初四、初五日強橫無理,恭親王「謂仍宜照會詰問」,翁「力阻之」;章高元致電李鴻章,說德兵「槍斃哨官一民人二,遺失軍械無算」,總署大臣們「群議譁然,皆雲宜詰問」,而翁同龢、張蔭桓又力排眾議,力主靜候德國對六條的回覆。十四日,翁同龢、張蔭桓再赴德館,問照復如何,德使表示大致相同。翁同龢就此判定「看此光景,膠澳可開通商口岸,或澳中多劃地段為屯船屯煤之用,或他處另指一島亦可了結,有無變計,非所逆料」。(42)可見,此時德國表面溫順的假象誤導了翁同龢,使他誤以為膠案基本在他的掌控之中。十一月十三日,總署致電楊儒,稱:「佳電悉。外部意可感,此事德國膠案先未商辦,遽調兵船踞膠澳,本違公理,中國不願開釁,仍與和商以期善了。中國亦不願俄因華事與德失歡,至中俄應辦之事,決不因德事懈弛,望婉謝外部。」(43)此中表達了中國願與德國和談結案、不願俄德因華事失歡及中方不會因德事懈弛俄事三層意思。這也透露出了翁同龢等人對解決膠案的信心。
但就在他「瀟灑以為無事」之際,翁同龢接到了張蔭桓的來信。據翁氏日記,張信「雲今日俄巴使到署,李相竟託代索膠澳,彼即應允發電,廖欲尼之,而許助李說,直情逕行,且曰此事非一二人所能口舌爭也。事在垂成,橫生枝節,可嘆可嘆」。(44)「託代索膠澳」,也曾是翁同龢的願望,因此有前述總署發電楊儒的聯俄之舉。但此時,當翁認為膠案進展順利之時,便不再願意俄國插手了,雖然他並不清楚此次俄艦來華究竟駐泊何處、如何助華,但已經改變了此前的聯俄之想,在得知李鴻章「託代索膠澳」後,竟發出「事在垂成,橫生枝節」的悲嘆。這顯示,翁同龢在膠州灣事件上經歷了一個從聯俄到拒俄的態度轉變,這一點為以往的研究所忽視。張蔭桓的原信稱:
今日甫到署,儀公接晤俄署使後,意興甚豪。雲託以代索膠澳,俄署使欣然發電。此澳決非爾兩人所能索回。懇以稍緩需(須)臾,容我兩人索不回時,再設法(此系公法——原文夾注)。儀公不允。筠丈和之。當會晤時,仲山婉阻,(筠丈嗔目視之——原文夾注)不納。仲山即回西堂,續閱回答。託俄之言甚切實,恐生波瀾。儀公又言,我一人主意,有亂子我自當之。(45)
筠丈,指總理衙門大臣許應騤;仲山,指刑部尚書廖壽恆,在總理衙門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這裡,張蔭桓強調了兩點:一是李鴻章託巴使「代索膠澳」;二是李鴻章的興奮情狀。對於後者,張蔭桓的說法雖有誇大之嫌,但事出有因。因為聯俄是李鴻章的夙願,俄使願意「助華」,李鴻章為之興奮自在意料之中,畢竟他並不了解俄國「助華」背後的陰謀;張蔭桓本就反對求助俄國,而今「事在垂成」,他自然更加擔心「生波瀾」,但將「代索膠澳」說成是李鴻章「託」俄,卻與史實不符。證之以俄方的決策及當日總署大臣與巴使的會談節略可見,俄國的此次介入其實是不請自來,「代索膠澳」也是俄國主動提出來的,李鴻章不過接受而已。
如前所述,十一月十日楊儒在給總署的電報中已經指出,俄外交部請中國另指海口以泊俄艦,且已電告巴使。就在楊電發出的當天,巴使便赴總署與大臣們就此會談。會談伊始,巴使便說:「茲接外部來電,德兵船到膠上岸,中國兵毫無拒敵之意,且聞德國雲,中國已將膠澳讓與他,本國外部聞之甚為駭然不解。」顯然,德國佔領膠州灣已讓俄國羨慕不已,急於插手。隨後,巴使出示了外交部願幫中國的電文節略,並說:「惟須許定俄兵船在何口岸停泊方易為力,我們水師提督兵船到時,總須請貴國電飭地方官照應一切。」這裡,巴使事實上已經在暗示總署大臣們,俄艦此來將不駐泊膠州灣,而是另有圖謀。但這並沒有引起大臣們的警惕,只是答以:「俟接到你們確信,我們即當電飭照料」,根本沒問俄艦打算停在何處。隨後,巴使提出了幫助中國的條件:許定俄船在何口岸停泊,俄船到時,中國當電飭地方官照應一切;北省所用德國及他國教習,必須一概撤退,換用俄員;吉林及京都東北各鐵路建造時,用俄人及俄款;松花江行船,中國必先準照辦。李鴻章等答以「你們只要令德即退膠澳,所說各條非不能商」。(46)四天後,俄使再來,要求總署就上述條件表態。李鴻章等人表示,如果俄國能叫德國退兵,中國即可答應上述條款。得到總署的肯定答覆,巴使心滿意足,還再三強調這都是為了幫助中國,並非格外多求。據此可見,俄國此次的確是不請自來,而且是來者不善,不僅要滿足上述利益要求,還要獲得更大的利益——佔領旅、大。這與總署大臣們所期盼的「令德即退膠澳」可謂大相逕庭。
其實,早在十月二十三日,當俄皇決定不派艦赴膠州時,外交大臣穆拉維約夫便不肯善罷甘休,於十月二十九日(11月23日)上奏沙皇,提出俄國必須在太平洋佔據一個「完全合於作過冬站、設備完美及供應充裕的海港」。而在放棄膠州灣之後,他便將旅順、大連作為目標,說:「無論如何,關於我們在太平洋上獲得可靠的支柱一事,至今有權的機關還沒有其他更確定的指示,特別由於山東的已成事件,看來我們應不失時機,即由我國艦隊(假使我國艦隊今日已具有既足以達到所計劃的目的,而且還足以防止可能發生糾葛的巨大力量)佔領大連灣(由外交部的材料看來目前無疑是有明顯優越性的港口),或者依照我國海軍部所指示的另一港口。」不僅如此,他認為此時利用中國政府急需俄國保護的心理,很容易取得信任,「中國政府對於德國在膠州的堅決行動方式感到惶惑不安,並且請求我們保護。因此我們在北京很容易解釋,我們所以佔領大連灣是希望為我國艦隊獲得堅固的支柱,以防太平洋上萬一發生對中國更不利的事件。」(47)
穆拉維約夫的這一奏請一度遭到俄財政大臣維特的反對,維特認為「既然德國已經進入膠州灣並企圖霸佔膠州灣,而這一行動對我們是有害的,那麼我們理所當然應當對德國施加壓力」。同時,他認為「不能這樣做,還因為德國與中國沒有同盟關係,而我們與中國是同盟國」。(48)可見,中俄同盟不僅是清朝大臣們尋求聯俄的邏輯起點,也是俄國財政大臣反對俄佔旅、大的原因之一。由於維特的反對,穆拉維約夫的主張未能在十一月三日(11月26日)的特別會議上通過,但會後不久,俄皇便改變主意,決定採取穆拉維約夫的建議,趁機佔領旅、大。(49)於是便有了十一月初十日俄使與總署大臣們的會談。顯然,此時俄艦的再來是不請自來,其預定到達的港口已不是膠州灣,而是旅、大,「保護中國」不過是個藉口而已。
儘管此次俄國介入是不請自來,但翁同龢、張蔭桓卻認為是李鴻章「託」俄的結果。因此,翁同龢對李鴻章的「橫生枝節」大為惱怒。十六日早朝時,翁同龢與恭親王談及此事,邸「亦甚詫」。見起時,「論昨事,上曰遣奕劻即往告李鴻章,速尋巴使,雲緩數日,俟續電,勿遽動。天語決斷,非臣工所及。退與慶王言之,王毅然任之。」可見,當膠澳談判略有眉目之際,從光緒帝到恭親王都不希望俄國介入,擔心節外生枝。光緒帝當機立斷,諭令慶親王轉告李鴻章去找巴使,說明「緩數日,俟續電,勿遽動」。同一天,翁同龢、張蔭桓發電給駐德公使許景澄,「詳告原委,令轉電楊使諮外部,中國不欲俄為華事與德失歡,若議不成再電告,此時勿調船云云。」(50)但這一切都已無濟於事。當天,李鴻章奉旨前往俄使館,向巴使說明暫緩來華之意,巴使不許。李鴻章為此寫信給慶親王,說:「申正往晤俄使,告以我國正與海使議結教案,並膠澳退兵之事,倘該國允結案而不允退兵,再煩俄廷幫助力勸。渠謂:以友誼而論,俄國故不能漠視;以大局而論,俄尤不容其久踞。姑少緩再說,再電報其外部酌辦。該使頗以英水師提督來膠為疑,謂:若英、德一氣勾結,此事將不易了。」(51)俄使態度堅定,為了自身的利益,俄國已改變了此前不介入膠案的決定,非李鴻章所能阻擋,「友誼」在此僅是一個冠冕堂皇地攫取中國利益的藉口。
二十一日晚,巴使再訪李鴻章,告知兩艘俄艦明日到旅順。當晚,李鴻章致函翁同龢,轉告俄艦將到的消息,同時解釋了俄艦來華的目的:「頃俄巴使來言各情,已詳致北洋電內。據稱接外部及水師提督電,已由長崎起碇赴旅,明晚可到。侄不得不速發密電詳告北洋,俾無誤會。希轉呈邸鑑。旋叩以楊使電意,巴謂外部尚未詳及,恐楊有誤聽誤傳之處,俄意實不願德久踞膠,更不願英窺旅、大。英船現集煙臺而竇使諱言之,殊叵測也。詢以德於膠澳若有騎虎難下之勢,可否將膠澳作為各國公共通商口岸。巴謂此亦調停之法,但欲借酬德人歸遼美意,或於膠岸覓一屯煤設棧之地,如長崎亦通商口,日人另給地與俄屯煤,仍無礙各國通商,即當將此意電告外部,相機與德廷商之。」(52)這裡,李鴻章提到的「楊使電意」,指的是十一月十日楊儒發給清廷的「述俄不肯與膠事」之電,該電當是包括翁同龢在內的高層阻止李鴻章「託索膠澳」的重要理由。李鴻章就此向巴使求證,巴的答覆稱:當時外務部還沒有討論到插手膠案的問題,恐怕楊儒是誤聽誤傳。這顯然與楊儒前電所言不符,也與許景澄密信中所言俄國態度的變化不合。在解釋了楊儒的來電後,李鴻章進一步解釋俄艦之來,「實不願德久踞膠州,更不願英窺旅、大」,目的正是助華阻德、英。李鴻章在給北洋的密電中也強調了俄艦來的目的:「頃據俄巴使來言,接本國電,聞英欲窺伺旅順、大連灣,已調俄水師提督列吳諾福帶鐵艦三艘,由長崎往旅順暫駐,約二十二日晚、二十三晨必到。一杜英人窺伺,一催德退膠灣。」(53)其實,俄國幹涉膠州灣主要的目的在於佔領旅、大,但是在中俄同盟的幌子下,俄國公開宣傳的上述兩個目的似也合情合理,因此李鴻章深信不疑。翁同龢阻止俄來,也是基於對自身辦理膠案進程順利的估計,不願「橫生枝節」,但對俄國的野心和企圖沒有足夠洞察,張蔭桓甚至「懇以稍緩需(須)臾,容我兩人索不回時,再設法」。
俄艦來了,但沒有進駐膠澳,而是以「英欲窺伺旅順、大連灣」為由,分駐於大連灣、旅順,這引起了時人的疑慮。翁同龢記曰:「俄既來,英尤忌之,恐開爭局矣,謀之不臧可畏哉!……與樵深談各國局勢,恐借俄之舉必起波瀾,計無所出。」對於翁同龢的憂慮,李鴻章多次進行釋疑,十一月二十六日,李鴻章甚至告訴翁同龢:「今日巴使見訪,深談膠事,極言開通是第一辦法,急電本國贊成此事,言似靠實,與德實不協。」(54)無論是「開通是第一辦法」,還是「與德實不協」,其實都是巴使用來敷衍李鴻章的謊言。
駐防旅順的宋慶致電李鴻章,請阻俄艦:「前英船由長崎來,探問有俄船到否。英提督已於二十日由膠澳開去,如俄船遽來,誠恐英人藉口復圖據大連灣,殊難調停。可否婉商俄使暫緩來旅,潛阻英謀。」(55)對於宋慶的憂慮,李鴻章認為「該提督實無他意,務須以禮接待」,而且接「羅稷臣電,密探英無踞大連灣意。俄、英相忌,若知俄船來旅,更無遠圖」。(56)羅稷臣,指駐英公使羅豐祿。這裡,李鴻章再次強調,俄艦之來正好可以阻止英國的圖謀。
當得知俄艦駐泊大連灣而非膠州灣時,許景澄也致電李鴻章說:「吳克請代達俄主原定調艦泊膠示助意,外部改議,另索海口,失本旨,無實益。現請勿聲請俄艦至中國海口,免他國藉口。如巴使催詢,可設詞延宕之。此系戶部意,切請秘密,勿令巴知等語。」(57)許景澄轉達吳克的意思,認為「另索海口」,已失去助華本旨,沒有任何好處。因此,希望中國不要聲張,免致他國藉口。兩天後,李鴻章復電許景澄說:「請轉電吳克:俄艦分駐旅順、大連灣,巴使於船到先一日始聲明暫住,候膠議。英、倭已有煩言,現議膠作各國通商口,準德擇地屯煤,兩全體面,能速贊成為妙。膠議定後,俄船必應撤退,免他國藉口。」(58)此時,李鴻章對俄艦的判斷已經與兩天前對宋慶的答覆有了很大的不同,不但表示英、日已有煩言,而且開始強調俄艦必應撤退的問題,對於巴使於船到前一日才告知暫駐旅、大表示不滿。但此時巴使繼續隱瞞其佔領旅、大的陰謀,聲明只是暫住,並再次提及膠州灣開埠通商的解決方案。而事實上,不但德國不可能接受膠州灣開埠通商,而且「俄外部不以開口岸為然」,巴使多次及此,不過是用以欺騙李鴻章的謊言而已。
鑑於俄國的反反覆覆,十二月初三日,翁同龢詰問李鴻章「俄船究能退否」,「伊自保必退,蓋前日巴使密告斷不佔我尺寸土地也。」巴使繼續隱瞞,李鴻章繼續信以為真。初五日,翁同龢在與德使談判時,以「恐他國助我歸遼者又將援索」為由,拒絕德使的要求,不料德使竟說「俄已得旅順何再索為?」德使此語令翁同龢「始悟俄實與德通,令海前驅耳」。(59)次日,俄巴使晤總署大臣,蠻橫無理,「先以松花江章程立刻商定,語亦極橫。李相詰以旅大退兵當在何日,伊反詰膠州如何辦法,言外膠若德踞,我常泊彼也,可恨可恨」。(60)至此,儘管巴使一再隱瞞,但在德使的提示下,總署大臣們已感受到俄艦駐泊旅、大的背後似有陰謀。於是,駐俄公使楊儒便向穆拉維約夫探問真相,穆回答說:「德國為其龐大的商業,所以絕對需要一個海港,現在已佔有了一個。俄國目前不需要海港,因為它的商業有限。俄國已有一個海港(大約指海參崴),這已夠了。兩個海港太費錢。」(61)十二月初六日,總署大臣在與巴使會談時,巴使也表示:「俄國實無久據旅順、大連灣之意,貴衙門何以不相信?」大臣們「答以:並非不信,有路透電、新聞紙,許多謠言,總要貴國政府宣明本意,並請巴大人來一照會,以釋群疑」。(62)儘管穆拉維約夫曾就俄艦赴旅順口一事通告德、英、法、日等國,表示只是「暫時駐在旅順口」,(63)但各國對其佔領旅順口的陰謀,已是心知肚明,不但路透電、新聞紙公然揭出,德皇當即致電俄皇,表示祝賀,(64)只有清朝大臣們不明就裡,甚至在得到外界信息的提示後,不是去研究問題、尋找對策、靈活應變,而是希冀向俄方求證消息的真偽,結果是繼續受騙。光緒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遵照總署的指示,離任清朝駐德公使許景澄赴俄覲見俄皇,再提俄艦退出旅、大問題,俄皇表示:「俄艦借泊,一為膠事,二為度冬,三為助華防護他國佔據,而於退船一層不答。」許景澄再「婉叩」,俄皇「始云:俟春暖擬離口,或留小船照看,惟冬令尚須回泊……並云:我真心關切中國,前後無異,請中國勿疑」。(65)可見,在佔領旅、大問題上,俄政府從上到下,口徑一致,極盡隱瞞、欺騙之能事,直到德佔膠州灣塵埃落定時,巴使才原形畢露,和盤託出其佔領旅、大的陰謀。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俄巴使到總署,「專言旅大租地及造支路達黃海兩事,以為其君決定要辦,限五日照復。」(66)為此,清廷次日即派許景澄為專使留俄交涉。十三日,李鴻章致電吳克,歷數了巴使在中國的百般要挾,稱:「前囑許景澄轉託旅順、大連灣退船事,貴爵盡力幫助,實深銘感,今巴署使忽稱,奉外部電要將旅、大兩口劃分地段租給,由該處造枝路通至伯都訥幹路,限五日回復,二十六日立約畫押,否則即毀棄前年所訂密約。與許景澄前奉大皇帝面諭迥不相符,我舉朝均為駭詫。兩國數百年來和好最篤,自訂密約後睦誼有加,何遽有此舉動,似巴署使欲藉以立功討好,不顧大局。我大皇帝特派許景澄為頭等欽差馳回貴國,再謁皇帝,面呈國電,務祈貴爵即日先代密奏,請飭外部俟許景澄到後,和衷妥商一切,並令巴署使勿為無禮之逼迫,共保東方和平之局,是為至幸。」(67)本來是希望俄國的同盟保護,結果卻成了巴使的無理要挾;本來是想通過聯俄外交顯示自己的外交正確,換來的卻是強租旅、大的屈辱,李鴻章迷惑不解,致電吳克,意在確認巴使的無理要求是個人行為。李鴻章顯然太過無知,面對俄使的逼迫,六天後,李鴻章再次致電楊儒、許景澄,希望他們問明俄君的態度,問明巴使「日催定議大略,依期畫押」,究竟「通融者何在?」(68)二十日,巴使再來總署,「大鬧,謂旅大租地開通鐵路斷不能改,已奉訓條在此議論,限一日復,至緩兩日」。同一天,許景澄與俄外交大臣會談後,致電總署,表示「旅大事與外部言難挽回」。(69)二十三日,俄皇接見許景澄,許景澄提出巴使所告限期太促,須展緩從容商議。俄皇表示:「俄國在東方不能不有一駐足之地,現在外部所定條款及畫押期限,我們早經籌定,實難改動。惟望轉達貴國政府,早日允辦。」而後許景澄再談此事,俄皇非但不答,竟問及「貴使幾時回去?」(70)顯然巴使所為乃俄皇旨意。二十七日,總署接許電,獲悉巴使已被俄派為專使,「外部語甚決絕」。(71)既然巴使已為專使,其所作所為自然非個人行為。二十五日,許景澄再與俄外交部會談,外交大臣堅稱:「但須在三月初六前訂定,過期無覆,俄國即自行辦理,不能顧全聯盟交誼,請速電總署定奪……俄計已決,無論何國出阻,均所不計。」(72)二十九日,翁同龢閱許電,認為「皆外部決絕之詞」。(73)至此,清廷在俄租旅、大問題上已商無可商、阻無可阻,李鴻章也終於明白了巴使是奉君命行事。
三月初一日,光緒帝召見李鴻章、張蔭桓,據張蔭桓記曰:「上詢合肥:『俄事如此,爾去年密約如何立的?』合肥奏言:『現事不決裂,密約仍有。』隨請旨作何辦法,上諭『爾們打算怎樣?』合肥奏言:『皇上曾商太后否?』上諭『爾們都無辦法,如何能商量太后?』合肥伏喘無言。上諭『蔭桓有辦法麼?』當奏言『容通籌妥當,請旨遵行。』上諭『要請旨麼?』徐奏言『商量後奏明辦理。』上詞色略霽。」(74)當《中俄密約》籤訂後,李鴻章回國,曾信誓旦旦地表示「二十年無事總可得也」。而今,密約墨跡未乾,俄國竟如此勒索同盟國,光緒帝不禁怒從中來,責問李鴻章「密約如何立的」。面對俄國赤裸裸的掠奪,李鴻章的回答已很難自圓其說,只能彌縫敷衍。既然皇帝都無辦法,只能等待大臣們籌商辦法後請旨辦理。據翁同龢三月初一日日記云:「慶邸來談,稍聞昨日入見語,然實無措置,今日李、張起,上亦不能斷也……衡量時局,諸臣皆揮涕,是何氣象,負罪深矣。退時慶、李、張邀談,大約除允行外別無法,至英、日、法同時將起,更無法也。」(75)「諸臣皆揮涕」已是沒有辦法的表現,「允行」是諸臣籌商後的唯一辦法。次日早朝,翁同龢「瀝陳現在危迫情形,請作各海口已失想,庶幾策勵力圖自立,旅大事無可回矣。上雲璇闈憂勞之深,轉未將此事論及,則蘊結可知矣」。(76)「無可回」,這是君臣所能想出的最後方案,各自內心的痛苦已無以言表。據此亦可見,同意俄租旅、大是清朝決策層的集體決策,並非某一人的個人意志。就在俄國規定的最後期限三月初六日,李鴻章、張蔭桓與巴使籤訂了《旅順大連租地條約》。
最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巴使奉命要挾、逼迫清廷就範時,穆拉維約夫向德駐聖彼得堡大使拉度林表達了對德國最誠摯的謝意,拉度林向德首相報告此事說:「默蘭維夫伯爵借這個機會暗示,雖然在開始時俄國無疑地因為我們在膠州的迅速行動而感到不快——這個情緒現在已經完全消除——但它現在只能對陛下政府表示感激,因為有了膠州的佔領才使旅順口、大連灣的迅速佔領成為可能,否則在這方面就難於找到一個口實。這個佔領——與大臣以前所提海參崴對俄國已經足夠的口號相反,他才初次指稱為必要——將無限期的延遲,如果我們不先駛入膠州的話。」(77)穆拉維約夫親口道出了德佔膠州灣與俄租旅、大之間的內在聯繫,道出了中俄同盟的本質不過是伺機攫取在華利益,這是清朝大臣們倡導聯俄時連做夢都想不到的。
甲午戰後的「三國幹涉還遼」本質上是俄、德、法與日本爭奪在華利益的結果,膠州灣事件正是德國擴張其在華勢力的重要一步,其結果必將是列強在華的新一輪角逐。而清政府卻誤認為「三國幹涉還遼」是其外交策略的成功,之後,清朝甚至與俄國籤訂了《中俄密約》,走上了與俄「結盟」之路。在膠州灣事件中,清政府的對俄外交正是在中俄同盟的背景下展開的。基於對中俄同盟的信任,事件發生之初,總署大臣們都有聯俄的念想,並循此展開對俄外交,於是便有了李鴻章和翁同龢先後相繼的聯俄努力。然而,對於俄國而言,中俄同盟不過是其對華外交的裝飾,同盟之下包裝的是俄國的切身利益。因此,當膠州灣事件初發、李鴻章向俄國提出求助時,俄國已經決定派艦赴膠,但其目的不是助華,而是為了踐行在膠州灣的「優先權」。而後,由於德國獨佔膠州灣的態度堅決,加之俄海軍部認為膠州灣距離俄國太遠、不適合做港口,俄國便決定放棄向膠州灣派艦。這說明,俄艦赴膠與否,與中俄同盟無關,因中俄同盟而期盼俄艦相助不過是清朝大臣們的一廂情願。
然而,就在總署大臣們兩度求助俄國未果之後,俄國卻不請自來,主動提出助華。且這次俄艦來華,不再赴膠,而是駐泊旅、大,這背後隱藏的是俄國不可告人的目的——佔領旅、大。對於俄國的助華承諾,李鴻章深信不疑,甚至為俄能幫助「索膠」而感到興奮。但此時,翁同龢、張蔭桓卻因與德使談判順利,不願俄國介入。可以說,在膠州灣事件中,李鴻章的聯俄是一貫的,這既是基於對他親手締造的中俄同盟的信任,也有借俄國勢力東山再起的野心。(78)而翁同龢在膠州灣問題上的對俄態度卻經歷了從聯俄到拒俄的轉變。當然,翁同龢態度的轉變並非出於對俄來華本質的洞察,而是基於對自己辦理膠案的信心。翁同龢態度的轉變影響了光緒帝,光緒帝遂下令李鴻章勸阻俄艦來華。但這一切都無濟於事,俄艦堅決要求來華,且駐泊旅、大,清政府欲拒不能。本來打著「同盟」幌子而來的俄艦,最終步德佔膠州灣的後塵,以欺騙、要挾等手段如願佔領了旅、大。事實證明,俄艦的來與不來,與清政府的「請」與「拒」無關,是以俄國自身的利益為轉移的,中俄同盟不過是其攫取在華利益的遮羞布。
透過清政府圍繞膠州灣事件展開的對俄外交,可見清朝決策層根本未掌握俄方幹涉膠州灣的真實意圖,更缺乏支撐其決策的可靠信息來源,甚至對已經獲得的有用信息不加分析、視而不見,其決策基本停留於主觀臆斷、被動接受的水平。這其中體現的不只是弱國外交的屈辱與無奈,也是主持外交者對國際局勢的懵懂與無知。弱國外交之可能,有賴於決策者的智慧與對外交大勢的把握,而清朝的外交決策者懵懂無知,根本不了解對手方的所思所想,其在外交中之被動與屈辱便不言而喻了。
俄租旅、大,後果嚴重。赫德二月十六日到總署,談及旅大事,就曾「謂各口盡被外人所佔,此即割裂也。」(79)隨之而來的英租威海衛、法租廣州灣等瓜分狂潮,正是俄租旅、大帶來的惡果。對此,不僅當時的知識界,即使負責辦理此事的翁同龢、張蔭桓也有所料,許景澄覲見俄皇,提出拒租旅、大的理由即是擔心引起各國效仿。然而,就在清廷決定同意俄租旅、大之際,楊虞裳告訴翁同龢一個聯俄以抵制他國之謀的方法。他在日記中記曰:「楊虞裳來,欲乘此時告俄聯德、法、中四國密約,以戢他國貪謀,其言切摯,然未敢信為可行,舍此又何策耶?」(80)雖然「未敢信為可行」,但在無可奈何之下,翁同龢還是採納了楊虞裳的建議。之後,當英使來索威海衛時,翁同龢便把他的這一想法告訴了英使,說:「吾聯數大國立約定為大和會,三事為綱,一不佔中國之地,一不壞各國商務,一不侵中國政權。」(81)在經歷了膠州灣事件德俄狼狽欺凌的屈辱後,翁同龢、李鴻章等人應該對俄國的本質有了清楚的認識,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走向拒俄,仍然認為聯俄是未來外交的出路。翁同龢沒有將膠州灣事件中的拒俄拓展為他此後的對俄政策,而是仍將聯俄而成的「大和會」視為抵制列強瓜分中國的不得已之舉,李鴻章更是認為「現事不決裂,密約仍有」,這顯示,在膠州灣事件處理過程中,清政府決策層雖然經歷了由聯俄到拒俄的政策變化,但事件結束後不久,便又回到了聯俄的故態,這不無諷刺地展示了清朝外交決策者的無能,也預示著清政府的外交方略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只剩下「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了。
注釋:
①早在「三國幹涉還遼」期間,為了擴大在遠東的利益,德國就準備在中國獲得一個儲煤站及軍港,膠州灣即在考慮之列。其後,德國政府內部在地點選擇上出現分歧,經過反覆討論後,光緒二十二年十月底,德皇威廉二世最終將目標鎖定為膠州灣。為此,德國駐華公使海靖兩次向總署(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提出租借膠州灣,均被拒絕,德皇隨後決定用武力奪取。關於德國佔領膠州灣的決策過程,參見A.J.艾瑪:《膠州灣的獲取(1894-1898)》,田君譯,江德鈞校,連載於《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23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第17—42頁;《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24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第24—65頁。
②孔祥吉《膠州灣危機與維新運動的興起》(《歷史研究》1998年第5期)一文,著眼於膠州灣危機與維新運動的關係,其中使用翁氏後人收藏的翁同龢與同僚來往信函,分析了李鴻章的聯俄,但對李鴻章之外清朝決策層其他成員的對俄外交沒有涉及。馬勇《膠州灣事件與戊戌變法》(《江淮文史》2017年第4期),側重點也在膠州灣事件與維新變法的關係,文章從「三國幹涉還遼」講起,突出了德國在膠州灣問題上的圖謀及德俄之間的勾結,沒有涉及清政府的對俄外交。張麗在《折衝樽俎——維特遠東外交政策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09—117頁)中,以俄財政大臣維特為中心,探討俄國的遠東外交政策,涉及俄國在膠州灣問題上的決策,但對清政府的對俄外交沒有涉及。此外,一些中俄關係史的專著中也多涉及德、俄對膠州灣的決策,但對清政府的對俄外交一般涉及不多,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沙俄侵華史》第4卷(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鮑裡斯·羅曼諾夫著《俄國在滿洲(1892-1906年)》(陶文釗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等。
③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軍機處電報檔彙編》(18),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06、208、210、215頁。
④《軍機處寄山東巡撫東秉衡電旨》,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897年11月16日),青島市檔案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膠州灣事件檔案史料彙編》(上),青島:青島出版社,2011年,第81頁。
⑤《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陳義傑整理,北京:中書華局,1998年,第3058—3059頁。
⑥《軍機處寄山東巡撫李秉衡電旨》,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1897年11月17日),青島市檔案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膠州灣事件檔案史料彙編》(上),第83頁。
⑦《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急件》,1897年11月1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七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張蓉初譯,北京:三聯書店,1957年,第87頁。
⑧《德帝國首相何亨洛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函》,1897年8月10日(光緒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83—84頁。
⑨《尼古拉二世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伯爵電》(該電的內容即威廉二世的來電——引者注),1897年11月7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88頁。
⑩《尼古拉二世致威廉二世電》,1897年11月7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三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89頁。
(11)Зaхвaт Γepмaниeй Киao-Чao в 1897 г.//Кpaсный apхив 1938.T.2.C.36.該條史料由遼寧師範大學的張麗教授提供,特此感謝。
(12)《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急件》,1897年11月1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初七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87頁。
(13)《外交大臣穆拉維夫伯爵致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密電》,1897年11月8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四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92頁。
(14)《外交大臣穆拉維夫致柏林代辦巴倫伯爵電》注3,1897年11月9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五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93頁。此外,11月8日,穆拉維約夫在給巴倫的另一封電報中也強調了「優先權」,稱:「……同時已命令在太平洋上的我國海軍提督,如果德國艦隊開入膠州時,就派我國艦隊到此一港口去,因為由一八九五年起我們在該處有停泊優先權。」(《外交大臣穆拉維夫致駐柏林代辦巴倫電》,《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91頁。)
(15)對此,德駐聖彼得堡代辦在電報中,說:「默蘭維夫伯爵說:『關於俄國對膠州灣的權利,他除從中國獲得自一八九五至一八九六年間暫用該港的權利外,也曾獲得投錨優先權』;也就是獲得這樣的諾言:即使該海港一旦讓渡給外國,無論如何俄國也保證有優先權。為保證這個權利,已對俄國東亞艦隊總司令下令,只要德船進港,也就立即派俄船到該處。」見《外交副大臣羅登漢男爵奏威廉二世電》,1897年11月10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六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孫瑞芹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0年,第151—152頁。
(16)俄財政大臣維特認為,俄皇之所以沒有拒絕德皇有關膠州灣的提問,是「因為德皇是貴賓,所以不便斷然拒絕他,不過這件事使他很不愉快」。(謝·尤·維特:《維特檔案——訪問記筆記》第1卷上,李晶等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第578頁)維特的這一解釋似有為俄皇開脫之嫌。事實上,俄皇決不會因為德皇貴賓的身份而犧牲國家利益,這從俄皇后面的反應中也可見及(見後文)。
(17)《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電》,1897年11月12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十八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95頁。
(18)《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伯爵電》,1897年11月16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02—103頁。
(19)《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第3059頁。
(20)《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第3060頁。
(21)《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急件》,1897年11月24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13—114頁。
(22)該札系翁萬戈先生提供,原文未署名。轉引自孔祥吉:《膠州灣危機與維新運動的興起》,《歷史研究》1998年第5期,第29頁。
(23)《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急件》,1897年11月24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12—113頁。
(24)《海軍代理大臣特爾督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函》,1897年11月17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03—104頁。
(25)《外交大臣穆拉維夫致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電》,1897年11月18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04頁。
(26)《外交大臣布洛夫的記錄》,1897年11月30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七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182頁。
(27)《駐柏林大使奧斯登·沙根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電》,1897年11月15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01頁。
(28)外交大臣在電報中如是說:「皇帝對其致威廉皇帝私人的非常清楚的電報所受到的解釋極為驚訝。……當陛下說:『基於中國政府的宣言,我們應該認膠州灣是對外國海軍封鎖的』,他並沒有就此表示放棄對該灣的興趣。由於我們於一八九五年就獲得該港的投錨優先權,所以當外國船隻進入膠州時,我們就不能放棄該港;尤其因為,正象我們在彼得霍甫所已經說過的,暫時俄國在那邊還沒有任何海港。我們的主上令您把上述觀點轉給威廉皇帝。」《俄國外交大臣默蘭維夫伯爵致俄國駐柏林大使奧斯登薩根伯爵電》,1897年11月16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167頁。
(29)《帝國首相何倫洛熙公爵奏威廉二世手稿》,1897年11月18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168—169頁。
(30)穆拉維約夫後來上奏俄皇時,也曾說:「無論如何,山東的既成事實使我們對於德國在此一海岸所追求的目的已毫無意義,由於業已造成的情況,目下我們已不宜派遣我國艦隊前去膠州。」《外交大臣上沙皇奏》,1897年11月23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82頁(原文將1897年11月23日誤寫為1897年11月11日——引者注)。他事後對維特解釋放棄膠州灣的原因時,又說:「由於我國不慎已經同意德國採取這一措施,所以就不能對德施加影響了。」謝·尤·維特:《維特檔案——訪問記筆記》第1卷上,第596頁。
(31)俄海軍代理大臣曾說:「和平時期我們不需要膠州灣,假使甚至可能永遠佔領它,那麼把它建立為我們的港口是不合式的,因為離海參崴既遙遠,而且完全與俄國隔絕。」見《外交大臣上沙皇奏》,1897年11月23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82頁。
(32)《外交大臣布洛夫致駐聖彼得堡大使拉度林公爵電》,1897年12月2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九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184頁。
(33)《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第3060—3061頁。
(34)《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十一月朔,第3061頁。
(35)《出使俄國大臣楊儒致總署電》,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國侵佔膠州灣史料選編(1897-1898)》,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67頁。
(36)《出使俄國大臣楊儒致總署電》,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國侵佔膠州灣史料選編(1897-1898)》,第273頁。
(37)《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第3065頁。
(38)《膠澳專檔》,光緒二十三年-民國元年,臺北:臺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印,1981年,第180頁。
(39)《寄柏林許使》,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辰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388頁。
(40)《附:許使來電》,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酉刻到,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389頁。
(41)《致俄京吳王克託》,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午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388頁。
(42)《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三日、十四日,第3065—3066頁。
(43)《總署致出使俄國大臣楊儒電》,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國侵佔膠州灣史料選編(1897-1898)》,第276頁。
(44)《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第3067頁。
(45)致翁同龢函,原件,原函未署名,翁萬戈先生提供。轉引自孔祥吉:《膠州灣危機與維新運動的興起》,《歷史研究》1998年第5期,第30頁。
(46)《俄署使巴布羅夫與李鴻章等會談節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十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國侵佔膠州灣史料選編(1897-1898)》,第162—163頁。
(47)《外交大臣上沙皇奏》,1897年11月23日(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82、185頁。
(48)謝·尤·維特:《維特檔案——訪問記筆記》第1卷上,第593頁。
(49)關於維特與外交大臣在德佔膠州灣與俄租旅、大問題上的分歧,參見張麗:《折衝樽俎——維特遠東外交政策研究》,第117頁;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沙俄侵華史》第4卷(上),第62—64頁。
(50)《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第3067頁。
(51)致慶親王函,原件(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翁萬戈先生提供。轉自孔祥吉:《膠州灣危機與維新運動的興起》,《歷史研究》1998年第5期,第29—30頁。
(52)《致翁叔平宮保》,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戌正,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36《信函八》,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61頁。
(53)《寄直督王》,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戌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398頁。
(54)《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3070頁。
(55)《附宋宮保來電》,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酉刻到,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399頁。
(56)《復宋宮保》,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復宋宮保》,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巳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398、400頁。
(57)《附許使來電》,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刻到,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400頁。
(58)《寄柏林許使》,光緒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辰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401頁。
(59)《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三、初五日,第3073、3074頁。
(60)《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第3075頁。
(61)《駐聖彼得堡大使拉度林公爵致外部電》,1897年12月29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209—210頁。
(62)《俄署使巴布羅夫與李鴻章等問答節略》,光緒二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佔膠州灣史料選編(1897-1898)》,第178頁。
(63)《外交大臣穆拉維夫致駐柏林、巴黎、倫敦及東京大使奧斯登·沙根、莫倫根、斯臺爾及羅遜電》,1897年12月11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21頁。
(64)電文稱:「請接受我對於你的艦隊抵達旅順的賀忱。俄國與德國在黃海口可以說好象聖佐治與聖邁可在遠東保衛神聖的十字架及亞洲的門戶。我願你能完全實現你常常對我揭示的計劃;必要時,我決不吝我的同情與協助。」《威廉二世致俄皇尼古拉電手稿》,《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206頁。
(65)《出使德國大臣許景澄致總署電》,光緒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青島市博物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編:《德國侵佔膠州灣史料選譯(1897-1898)》,第332頁。
(66)《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一日,第3098頁。
(67)《寄王爵吳克託》,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三日辰刻,顧延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423—424頁。
(68)《致彼得堡楊許使》,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九日未刻,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26《電報六》,第425頁。
(69)《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二十日、二十三日,第3101頁。
(70)《照錄問答節略》,《許文肅公遺稿》(五),卷九,函牘五,《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集部,第1564冊,第629頁。
(71)《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第3103頁。
(72)《許文肅公遺稿》(五),卷十,電報,《續修四庫全書》,集部,第1564冊,第645頁。
(73)《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九日,第3103頁。
(74)任青、馬忠文整理:《張蔭桓日記》,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519—520頁。
(75)《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一日,第3104頁。
(76)《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二日,第3104頁。
(77)《駐聖彼得堡大使拉度林公爵上帝國首相何倫洛熙公爵電(譯文)》,1898年3月13日(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卷,第230頁。
(78)對於李鴻章的這一野心,俄巴使看得很清楚,曾在致俄外交大臣電中如是說:「李鴻章的目的是擬利用目下的機會重新恢復其在最近時期略為動搖的威信,並明白地證明他是如何的正確,他堅持應無條件地最密切地與俄國接近,在艱難的時候只有俄國才是中國政府唯一可以依靠的國家。」《駐北京代辦巴夫洛夫致外交大臣穆拉維夫急件》,1897年11月24日(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紅檔雜誌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112頁。
(79)《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十六日,第3100頁。
(80)《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初一日,第3104頁。
(81)《翁同龢日記》第6冊,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第310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