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調查官「高人」入駐法院,創出智慧財產權審判「南京範兒」
助力斷案使巧勁,技術「四兩撥千斤」
近日,南京智慧財產權法庭2020年公開招聘技術調查官工作落幕。儘管招聘方就學歷、工作年限、職稱做出諸多要求,但這個僅招一人的崗位還是吸引了數十人諮詢應聘。
其中,超過九成的應聘者擁有碩士學歷。有的是高校老師,在行業內摸爬滾打10年;有的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願意辭職來;有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江蘇中心的技術人員,在專利審查上有13年工作經驗。
法院裡的技術調查官,到底是個什麼「官兒」,怎麼這麼有吸引力?
「高人」入駐,法院裡來了群技術調查官
郝小芳今年38歲,畢業於中國藥科大學,高分子材料專業碩士。此前做過新藥研發、拿過藥學專利,後進入省藥監部門國家級實驗室工作;作為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編委之一,曾參與《藥物製劑輔料與包裝材料》教材編寫。
2017年,郝小芳從434名報名者中勝出,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籤下一份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進入南京智慧財產權法庭,開始全面、深入參與案件技術事實查明。
「要直面當事人,要在法官開庭時參與,要在堆成山的材料中找事實,這裡的每一天都是充滿挑戰、熱火朝天的……」郝小芳說。
智慧財產權之爭有時是「你死我活」,在負責集中管轄江蘇全省9市智慧財產權技術類案件的南京智慧財產權法庭裡,自然充滿挑戰,這裡的技術「高人」也各個有「絕招」。
計算機技術調查官趙瑞琪擁有武漢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碩士學位,在成為技術調查官之前任職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8年,是高級軟體開發工程師,能夠從百萬行代碼裡發現異常。
通訊技術調查官周虎熟知移動通信網絡業務流程,他能為法官提供手機軟體發明專利的重要參考,最高法院近期公布的技術類典型案例——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就4G等模式下標準必要專利之爭,就是在他的幫助下順利辦結。
李偉是機械專業技術調查官,如果不是他從瀚如煙海的材料中找出依據,涉案印刷企業就只能設備停機、工廠停產,損失巨大。張耀超是電子信息類技術調查官,近年來普遍出現的醫療軟體等電子信息類知產侵權案中,他讓很多「有苦難言」的被侵權企業順利維權。
「四兩撥千斤」破解技術難題
郝小芳還記得去年協助法官辦理的一起涉及保溫高分子材料案件。原、被告是彼此最大的競爭對手,一開始就帶著劍拔弩張氣氛。雙方技術爭議焦點為產品的材料複合方式到底是膠粘型還是熱熔型,庭前雙方提供了多組證據,對對方提交的證據也多有質疑。原告以自身擁有專利為由,準備將被告「趕盡殺絕」,但被告堅稱不存在侵權。
沒有技術調查官時,類似案件審理大多需司法鑑定程序,費用不菲。郝小芳拿著這個案子,想到此前對藥品的複合方式進行過研究,通過對產品進行逆實驗,有可能辨別出複合方式上的差異,她提出了現場實驗的驗證方式。
「原、被告對彼此都不太信任,整個實驗其實是原告、被告和法院在三方見證下,各自獨立進行的。但最後3個實驗的結果卻出奇一致,原、被告產品的複合方式並不相同。」郝小芳說,當實驗結果最終出爐,現場先是安靜,隨後原告技術團隊負責人悶悶地講了一句:「我去找老闆……」一番竊竊私語後,一行人離開了。
不久,法院就收到了原告寄來的撤訴申請,原本一觸即發、可能要曠日持久的知產之爭就這樣結束。3年多來,有了技術調查官的助力,南京智慧財產權法庭的不少案子都被這樣「四兩撥千斤」般解決。
技術查明「南京模式」已獲全國推廣
「見到這些『高人』的技術意見,很多當事人心服口服。」南京智慧財產權法庭庭長周曄告訴記者。
3年多來,5名技術調查官共輔助技術類案件572件,撰寫技術調查建議或意見報告265份,不少當事人在看到技術意見後選擇撤訴或者和解;即便是技術調查官所參與的技術類案件上訴,也無一起案件因技術事實被發回改判。2017年技術類案件平均審理期限為136.2天,2018年縮短到102.5天,2020年新冠疫情影響下目前也僅為120.5天,遠低於法定審理期限。目前,5名技術調查官全部通過法考,可以在技術思維與法律思維間架起一座橋。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姚志堅介紹,智慧財產權技術類案件,技術事實的準確與高效查明是正確適用法律並公正裁判的基礎,也是一直以來影響法院案件審理質量和效率的普遍難題。南京於2017年全國首創構建了聘用制專職技術調查官制,技術調查官全程參與案件審理,法官可隨時就技術問題與其溝通,具有司法的親歷性優勢,被最高法院定位為制度創新的「南京模式」。
3年多來,有多個案件當事人因技術調查官參與使得案件高質、高效審結向法院專門表達感謝。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及全國多家知產法庭多次專程來南京考察學習;上海、杭州、寧波等地均已借鑑「南京模式」經驗,招聘了專職技術調查官。
南報融媒體記者 張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