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一個新聞「西安某老年公寓,92歲的爺爺娶了78歲的奶奶「。
他們於2018年舉行了結婚儀式,開啟黃昏戀,讓失去愛人的老人重燃起對生活的希望。
其實生命走到暮年,總是伴隨著病弱和孤獨的。
縱然兒孫孝順,小輩的孝順和關心也代替不了親密愛人的陪伴。
失去伴侶,年邁孤獨的老人,能打破心中的桎梏,再覓伴侶,其實是很好的事。
可現實生活中,黃昏戀往往阻礙重重,得不到足夠的祝福。
這個新聞在我看來是很暖心的。
當下選擇住老人公寓的老人,兒女必然是非常忙碌,無暇常伴身旁的。
他們承受著喪偶的痛,無可奈何的衰老,伴隨著深深的孤獨。
能在暮年有找到新的戀情,重燃生活的希望,我原以為,會得到很多人的祝福。
但下面的評論,卻並不是這樣。
有不少人說:老伴才去世幾年就另尋新歡,對得起幾十年的陪伴嗎?這種不配稱之為愛情。
也有人說:一把年紀,不過是搭夥過日子罷了,有什麼真感情。
還有人說:孫子都多大年紀了,還談戀愛,老不正經的,讓兒孫怎麼想。
更有人認為:老年人結婚會引起不小的財務矛盾,老人的財產,將來本該由兒女繼承,現在憑白多出個後老伴,兒女不僅心理上要受打擊,繼承比例也會被擠佔。
對於這樣暖心的黃昏戀,旁觀者卻是反對的多,支持的少。
感性的反對者,認為老年人的新戀情,是對逝去愛人的背叛。
理性的反對者,認為老年人再婚,是對子女繼承權的侵犯。
每個人都有很多的道理。
但反對者似乎並沒有想過,人要好好的生活下去,需要被關愛,需要心底有希望。
這兩樣需求對於年輕人來說或許容易擁有,對於垂暮孤寂的老人來說,卻是難之又難。
似乎人老了,只要有飯吃,有地方住,偶爾有兒孫探望,就該知足。
似乎人老了,就不該再有自己的感情需求,不該再婚,自己一生的積蓄,就該留給兒孫。
認識個博士,他並不喜歡科研,卻堅持讀研,一路讀到年近30歲。
不為別的,只是因為他媽媽早早過世,他爸爸在他大學後有了新戀情,他情感上接受不可,爸爸答應等他畢業再結婚。
於是,他就一門心思的往上讀,希望拖到那個50多歲的女人受不了主動分手。
理由也是兩方面,一方面覺得爸爸再婚對不起自己的母親,又怕那個女人會讓他和爸爸疏遠。
另一方面,他認為父親名下的小公司,幾套房產和數額不小的存款,以後都是屬於自己的,不該被那個女人分去。
後來,那個女人果然如他所料,被拖得受不了,和他爸爸分手了。
他爸爸沒說什麼,卻預約了很貴的養老院,這幾年卻很少願意見他。
老年人不止是兒女的父母,是孫輩的爺爺奶奶,也是他們自己。
他們有感情需求,也有支配自己財產的自由。
年輕人在結婚的時候,強調小家庭觀念,已經很少有人能夠接納和老人一起生活了。
同樣的,我們應該理解和接受老年人的情感需求。
不該幹涉他們追求新的戀愛和婚姻。
不該因為財產去澆滅老人對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