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趙川 通訊員 黃志偉
12月1日下午,寶安區西鄉街道玉湖灣6座的業主曾女士向西鄉街道福中福網格巡查中隊和房屋租賃管理所反映,受蛋殼公寓爆雷事件影響,其委託蛋殼公寓出租的房屋仍未收到11月份租金6900餘元,希望租賃所工作人員能幫忙調解。
接報後,西鄉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迅速安排工作人員林潤楷、張嘉偉開展調查及調解工作。據了解,業主曾女士於2017年10月份,將其名下一套四房的房屋委託蛋殼公寓進行出租,而蛋殼公寓陸續將該房屋分別租給4位租客,其中租期最長的到2021年1月份。在安撫好業主曾女士情緒後,租賃工作人員、福中福網格巡查中隊網格員與4位承租人逐個電話聯繫約定調解時間。
12月3日上午10點,業主曾女士與其中3位承租人(其中一人在外出差未能到場參與調解)李先生、黃先生及林女士來到福中福網格巡查中隊進行調解。調解期間,業主曾女士要求租客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如數繳納每月房租,否則搬離該房屋。3位租客則聲稱房租已經全部上交蛋殼公寓,除了水、電及物業費外不願再出一分錢。租客黃先生還表示,他是通過租金貸方式一次性支付了租金,每月還要還月供,經濟壓力很大。正當雙方僵持不下時,租賃所工作人員隨機應變採用分開調解方式對租賃雙方進行調解,耐心勸說並為雙方當事人解讀市住建局關於規範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的有關文件精神,要求租賃雙方理智協商,權衡利弊,從長遠利益出發,各讓一步。經過西鄉街道租賃工作人員兩個多小時的調解,曾女士與3名租客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租客每月上交部分租金給業主曾女士,租客繼續居住至原合同約定的租期。
據了解,該起租賃糾紛是寶安區西鄉街道第一宗調解成功的涉蛋殼公寓的租賃糾紛。
作者/來源:讀創網
內容如有不妥,請點擊頭像-私信聯繫小編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