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電」共享充電寶隨意扣款 廣告收費標準「漲價」
消費者質疑被多收費 記者介入後北京伊電園網絡科技公司全額退款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李志強報導:9月5日上午,南昌市民李先生向中國江西網記者投訴,「小電」共享充電寶存在違反自定計費標準多收費情況,另外針對微信信用分達到免押金條件的租借客戶,在未歸還期可能會被提前結束租賃自動扣費99元,而歸還後並不結算退費。李先生質疑,「小電」充電寶涉嫌多收費、亂扣款。
「小電」充電寶投放公司——北京伊電園網絡科技公司回應,收費並沒完全按公司定價統一執行,有些地方受場地不同、商家要求等會有所不同,至於歸還後不結算,則可能是因系統出問題沒及時結算所致。
投訴:充電寶未歸還就被結束租借並扣款
如今,共享充電寶在一些公共消費場所隨處可見,給急需為手機充電的人們帶來了便利。但便利的同時,服務體驗怎麼樣呢?提到這點,南昌市民李先生就有些窩火,8月29日晚上7時,他的手機提示電量即將耗盡,想到稍後需聯絡人,便通過微信小程序租借了一個「小電」充電寶以解燃眉之急。
9月5日上午,他將充電寶歸還。然而,「小電」租借小程序沒有任何歸還提示信息。對此感到不解的李先生把微信支付記錄打開,才發現在9月3日就被「小電」自動扣費99元,並提示「未歸還」狀態。
李先生提到,「小電」充電寶的押金是99元,若不履行租借後歸還的義務,押金則抵作賠償。「一次性扣除99元,是不是認定我存在不歸還行為?所以才強行扣費作為賠償。」李先生發出質疑。而在歸還後,「小電」充電寶未更新租借狀態,對租借行為未做結算,使得李先生不能接受,「這就說明對方強行扣費是結束這次租借,有單方認定我不歸還的嫌疑。」
李先生認為:「沒有約定租借期,何時歸還是客戶的自由。按標準計算租金,按日計費扣款,直至疊加所扣租金與充電寶價值同等為止,此時充電寶也應歸屬客戶了,客戶相當於買下了租借的充電寶,可不歸還。而我已經歸還了,為何沒有結算提示?到底收多少費至少應提示。」
質疑:未按自定標準計費涉嫌多收費
李先生通過網絡搜索了解到,關於「小電」充電寶的計費標準,其對外廣告是這樣宣傳的:租借的充電寶1小時免費使用,超過1小時後1元/小時,10元當日封頂。
照此計算,到歸還日止,李先生是租借充電寶的第8天。「就算足8天計算,每天10元封頂,也應只收80元。」李先生表示自己應退到19元,但「小電」充電寶的提示仍維持「未歸還」狀態。
李先生是「小電」充電寶的老客戶,而在這次租借之前,他還有一次租借行為。他在8月7日租借「小電」充電寶時長為1小時50分鐘,歸還後收費8元。依照上面提到的收費標準,李先生被多收取了費用。
基於自己的遭遇,李先生質疑,「小電」充電寶有亂收費之嫌。另外,李先生認為,「小電」充電寶收費標準沒有明碼標價,客戶在租借時並不知如何收費的,實際扣費標準也讓人摸不著頭腦,讓客戶感到消費得不明不白。
為此,李先生撥打「小電」充電寶客服熱線,質疑對方強制扣費99元及多計費之舉不合理,侵害了消費者權利,並提出合理退費的請求,但遭到拒絕。
「小電」充電寶:可能系統出問題未結算
9月5日,中國江西網記者聯繫上「小電」客服熱線,轉述了李先生所反映的事情。隨後,「小電」公關部一負責人聯繫記者,就李先生遇到的情況解釋道,他們公司——北京伊電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規定的計費標準是2元/小時,封頂每天20元,在全國大部分地方鋪設的點位也都按這個標準租借收費,但也有不同,有的點位是按場所定價,或由代理的商家自行定價,可能價格會高於公司定價。
該公關負責人還提到,他們的網絡上的廣告宣傳收費標準是「小電」投放市場之初的定價,那時的定價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搶佔市場,所以價格是1元/小時,低於現在的收費標準,不具參考和依據的標準。
對於充電寶尚未歸還就扣費99元,且在歸還後又未結算,該公關負責人表示,查看了小劉的租借記錄,仍顯示為歸還狀態,可能是系統出現了問題才致未能及時結算。
經過記者介入,最終,「小電」充電寶將李先生兩次租借收取的費用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