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寶寶都是小天使,所有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寶寶健康、平安、快樂,寶寶對於這個世界,總是充滿了新鮮感,因小寶寶抵抗力較差,與外界接觸難免會生病,父母看見孩子承受痛苦,心裡肯定不是滋味,更別說什麼嚴重的疾病了,更怕的是寶寶生病父母沒有錢為其治療,所以很多父母都會為寶寶置辦一份保險,給自己的寶寶一份保障。
雖然現在很多人對保險公司產生牴觸,引發抱怨,避而遠之,但是購買保險的人還是很多,人們還是會被保險的保障所吸引,因為他們更願意相信保險是最後的一根稻草,只要有了它,就有了支撐,但是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會產生各種問題,致使被保險人理賠曲折。
今天通過一則真實案例來給大家分析下究竟該如何理賠?
01真實案例
在2018年1月份,家住山東的王某給自己剛滿八個月的寶寶購買了一份重疾險,保額為50萬,保險期限為30年。
在2019年11月份,王某發現兒子精神不佳,拒絕吃東西,老是睡覺,王某觀察發現孩子嘴裡和手上都有皰疹,並出現發熱的情況,於是立馬帶寶寶去醫院進行檢查,最終醫院根據孩子狀況確診為重症手足口並發腦炎。
王某孩子入院治療,王某想起自己為孩子買過重疾險,就開始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以孩子病情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危重情況拒賠了王某。
王某家庭本不富裕,孩子生病花費數目也較大,王某就等著這筆理賠金給孩子看病呢,誰成想保險公司拒賠了,於是王某一怒之下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付50萬元。
02案例分析
王某兒子明明得了重症手足口並發腦炎,屬於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為什麼還不給賠付呢?
保險公司在法庭上辯稱王某提供的理賠資料顯示孩子當時檢查腦部CT結果是正常的,因此沒有達到理賠條件,不在保險合同的承保範圍內。
王某表示保險合同中規定了重症手足口病屬於保險的理賠範圍,而且也明確說明了重症手足口病可引起多種併發症,腦炎就是其中之一,同時也有醫院專家的診斷書。
保險公司表示王女士只滿足了其中兩點,並沒有完全符合保險的理賠條件,所以無法賠付。
法院經過審查認為保險公司的合同存在較大的歧義,容易讓人產生誤解,根據《保險法》第32條規定,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合同條款有爭議的,應該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保險公司所說的危重病情況並沒有明確的解釋說明,因此不具有拒賠效力。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賠付王某50萬元。
王某經過漫長的訴訟時間,終於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付,實屬容易,保險公司玩文字遊戲已經出神入化了,保險消費者一不留神就會入坑,像王某這樣不具備專業保險知識的人來說遇到這種事情更是棘手,所幸結果是好的。
03小結
保險公司拒賠的套路防不勝防,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看清保險合同的理賠條款,不能頭腦一熱就買了,比如重疾險,我們要看保險能承保哪些重疾和輕疾,疾病的理賠條件限制,免責條款也是一定要看清楚的,保險消費者自己心裡有一桿秤,保險公司再怎麼耍賴,法院也是會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
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前對保險公司做好健康告知也是很重要的,因為保險公司一旦了解到被保險人沒有做好如實告知,即使被保險人出險,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付,保險理賠糾紛層出不窮,其中原因肯定是有一方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希望雙方都能規範自己,承擔起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