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湖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湖南農業大學基地特約研究員 曹威偉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作為黨和國家在新時代處理好「三農」問題的核心戰略和重要舉措,鄉村振興較之於脫貧攻堅,在要求和定位上既有「變」,也有「不變」。「變」之處在於:脫貧攻堅是點上著力,強調精準方略、對症下藥、靶向治療;鄉村振興是全面發力,注重總體設計,強調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不變」之處在於:兩者均統一於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統一於「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統一於黨帶領全體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的初心使命。
鄉村振興,組織振興是根本和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打造千千萬萬個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培養千千萬萬名優秀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深化村民自治實踐,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安定有序。」激發基層黨組織的引領動能、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創造動能、村民自治組織的內生動能,有助於推動構建共生、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共同體,書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善治與「三農」發展的新篇章。
從鄉村組織振興入手,激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組織動能」,必須處理好「變」與「不變」的辯證關係:一方面保持「不變」的戰略定力,繼承發展脫貧攻堅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持續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另一方面在「變」中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根據鄉村振興全面性、總體性特徵推進脫貧攻堅組織體系和組織機制的更新交替,為農業農村的現代化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保持黨組織「軸心」定位不變,夯實政治領導力量,激發引領動能
黨的組織、「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隊是鄉村脫貧攻堅最優勢資源、最重要平臺和最有生的力量,在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政策、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方面展示出了強大力量。進入鄉村振興新階段,應繼續發揮其「主心骨」作用,激發引領和推進鄉村振興的強大動能。
一是健全「五級書記」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通過縱向黨組織系統突破區域和行政壁壘,形成省市兩級抓統籌、抓規劃、抓政策研究,縣鎮村三級主任主要抓實施、抓操作、抓落實的有效聯結局面,形成鄉村振興的強大抓手;二是將扶貧駐村工作隊和扶貧第一書記逐步轉變為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吸納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保障「後脫貧」時代鄉村振興的可持續性資源注入和有效性資源承接;三是大力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統」的能力,加強其對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的全面領導,做好機構職能的劃分與整合,形成各類組織有序服務鄉村振興的生動格局。
保持市場和社會組織參與格局不變,建構增能賦權機制,激發創造動能
要順利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必須著力破除扶貧攻堅階段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行政力量推動產業發展的單一局面,運用市場思維、調動社會資源、依靠社會力量,激勵多元組織共同參與、共同建設,激發鄉村振興的多重活力。
一是繼續鞏固發展農民合作組織,發揮合作社、供銷社等組織對農民的組織帶動作用,引導幫扶主體、社會資本以入股合作的方式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以集體化和組織化為支撐,全面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二是大力孵化、培育、扶持農村服務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會組織,降低準入門檻,建立信息對接平臺、培養專業人才、改善法治環境,破解其「成長煩惱」和「發展困境」,利用社會力量的物資、專業、人才優勢,助力農村社會養老、科技、衛生、教育事業的現代化發展。
保持村民自治組織主體地位不變,完善民主參與體系,激發內生動能
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農民首創精神,把服務農民、造福農民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為了農民、依靠農民、成果由農民共享、得失由農民評判,從而真正確立農民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激發鄉村內生發展的動能。
一是進一步健全村民參與治理機制。創新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有效形式和平臺載體,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增強村民參與鄉村振興的主體性和能動性;二是加強村民自治能力建設。培育自治文化,增強村民信息獲取與分析、議事協商參與、意見與利益表達、民主監督等能力,實現農村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村民個人在鄉村振興各類事務中的有效參與;三是暢通村民訴求表達通道。充分發揮自治組織在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功能,使矛盾及時化解在農村基層,營造鄰裡互幫、村民互助的良好氛圍,形成和諧穩定的農村社會環境,切實促進鄉村振興。
[ 責編:劉夢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