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近日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在向常委會會議作草案說明時這樣介紹立法目的——為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貫徹實施,落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抓緊研究制定鄉村振興法的有關工作,把行之有效的鄉村振興政策法定化,充分發揮立法在鄉村振興中的保障和推動作用」的要求。
這一刻,浙江大學土地與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王景新已經等了15年。
王景新曾經在2005年出版的《新鄉村運動叢書》中呼籲,出臺鄉村建設促進法。如今,看到鄉村振興促進法的制定邁出第一步,王景新感慨道,「雖然相見恨晚,但也恰逢其時」。
「自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來,中央一號文件、相關規劃計劃、改革方案、實施方案等政策密集出臺,已經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體系,用法律將已有戰略和政策、規劃及推進措施等固定下來,有利於為鄉村振興提供法治保障,也表明了『所有鄉村都要振興,一個村莊也不能少』的決心。」王景新說。
用法律保障鄉村全面振興
被人們稱為「土代表」的全國人大代表黨永富,已經從事了30多年的土壤汙染治理工作。其間,他通過自己研發的技術和產品,使全國2000多萬畝退化、汙染的土地重獲生機,讓無數農民因此增收。
「我注意到,草案在『生態保護』專章作出了『優先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等規定,可以預期,以后土壤汙染治理的市場會更加廣闊。」黨永富對記者說。
值得注意的是,黨永富關注的「生態保護」專章,有不少內容都是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成功經驗。事實上,將黨中央有關方針政策和地方實踐中的成功經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正是起草鄉村振興促進法的著力點。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出臺了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
「把黨中央關於鄉村振興的重大決策部署,包括鄉村振興的任務、目標、要求和原則等,轉化為法律規範,確保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得到落實,確保各地不鬆懈、不變調、不走樣,持之以恆、久久為功促進鄉村振興;把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促進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特別是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建立新型城鄉關係方面的政策,通過立法確定下來。」陳錫文介紹說。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草案時普遍認為,草案將黨中央有關方針政策和地方實踐中的成功經驗,通過立法形式確定下來,明確相關政策措施,完善相關制度,可以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法治保障。
李銳委員說,通過立法把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政策措施固定下來,可以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道路,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程立峰委員說,草案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鄉村振興的重大戰略部署,緊緊圍繞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緊密結合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實際,將鄉村振興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轉化為法律規範,針對實施鄉村振興實施戰略面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和體制機制,為推進和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城鄉融合發展是必然之路
近年來,王景新一直在關注鄉村建設,經常到鄉村調研和參加學術研討會。其間,經常就鄉村振興如何實現等問題和他人探討。
王景新說,有許多經濟學家堅持一種觀點,認為大城市優先發展效率更高,目光應當聚焦於都市圈而非鄉村。此外,關於農民到底是進城還是返鄉、合村並居與否、鄉村振興是如脫貧攻堅一樣「一個也不能落下」還是「一部分鄉村要消亡」等問題,同樣有很多觀點。
「鄉村振興其實更需要貫徹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的理念,必須是『一個也不能落下』,至於有些村莊撤併的現象,只是鄉村聚落布點規劃問題,行政建制撤銷了,原先村莊的農業農民仍然要振興,怎麼能說不是所有鄉村都要振興呢?」王景新說。
王景新認為,城鄉融合是鄉村振興的必然之路。在資源配置上必須城鄉通盤考慮、城鄉資源按市場規律自由流動,這也是草案設置「城鄉融合」專章的目的所在。
列席常委會會議的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光榮說,草案凸顯了城鄉融合這一關鍵路徑,建立健全了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突出了促進鄉村振興的財政投入、土地政策、人才政策、金融保險政策等關鍵,推進了城鄉要素雙向流動,通過推動互促共贏,實現城鄉融合一體化發展。
要考慮脫貧成果鞏固問題
今年是脫貧攻堅決勝之年,打好脫貧攻堅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草案第五十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國家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劉文新來自大別山革命老區河南信陽,自1992年成立文新茶葉有限責任公司之後,他便帶領企業紮根農村,並在近些年探索出一條「扶貧產業+園區+貧困戶」的路子。
「產業一頭連著農民群眾的『錢袋子』,一頭連著鄉村振興的動力後勁。草案把近些年好的經驗固定下來,對於一些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必然能為產業振興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劉文新說。
王景新說,在脫貧攻堅決勝之年,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然是「三農」工作的重點。不僅如此,即使在脫貧攻堅取得勝利之後,鄉村振興也要考慮到脫貧成果鞏固的問題。
「東部鄉村和中西部鄉村應當實行怎樣的差異化政策、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的戰略思路,這些問題都要弄清楚,這是鄉村振興促進法在這個時期應當承擔起的重任。」王景新說。
吸引和留住人才是個難題
農村牧區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讓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巴彥塔拉蘇木東薩拉嘎查黨支部書記吳雲波很苦惱。
吳雲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農牧民整體文化素質不高,有知識、有技術的農牧民大多外出務工,農村牧區人才流失嚴重,農牧民普遍不適應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和激烈的市場競爭,新型職業農牧民群體尚未形成。
「我在工作中深切感受到,要想實現鄉村振興,必須推動農村牧區人才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懂農牧業、愛農村牧區、愛農牧民的人才隊伍,這個工作刻不容緩。」吳雲波說。
吳雲波苦惱的問題,也是我國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要解決的一個難題——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
鄉村振興,人才是關鍵。為此,草案專設「人才支撐」一章來解決這一難題,並對教育隊伍和醫療隊伍建設作出規定。
韓梅委員在分組審議時說,「人才支撐」部分在建立創新機制方面還不夠有力。特別是對農業農村人才、農村教師、鄉村醫療等隊伍的建設上,具體、過硬措施還不夠。人才支撐在農村特別是在邊疆民族地區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現在邊疆民族地區人才招不來、留不住的現象很突出。因此,建議草案在人才支撐方面,尤其是在創新機制上,有更具體的措施、更大的力度。
吳雲波坦言,倘若這一代從鄉村走出去的人才對現在的農村沒有了感情羈絆和幹事創業的聯繫,再想把鄉村發展起來就太難了。對此,希望草案能有一些更具體的措施、更大的支持力度,切實解決工資待遇、子女就學、戶口遷移等方面的實際保障問題,確保引進的人才「留得住、用得上」。(記者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