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樣輕賤,隨意加以摧殘。這則成語多用於形容官吏草率處理案件,使無罪者屈死。也指反動統治者濫施淫威;任意殘害人命。也作「草菅民命。」
【出處】《漢書·賈誼傳》「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入,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其視殺人若艾(刈)草菅然。」
【例句】明《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所以說為官做吏的人,千萬不要草菅人命,視同兒戲!」
【成語故事】
據《漢書·賈誼傳》記載,賈誼做梁懷王太傅(輔導太子的官)時,給漢文帝上了一道奏疏,名為《治安策》:「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入,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其視殺人若艾(刈)草菅然。」在這道奏疏裡,賈誼論述了秦王朝由於實行嚴刑峻法,導致秦二世滅亡的歷史教訓。
賈誼是漢文帝時的一個著名文人,被文帝召為博士,擔任梁王劉揖的太傅。賈誼就此發了一通議論,他說:「輔導皇子,教他讀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他怎樣做一個正直的人。假使像秦朝末年趙高教導秦二世胡亥那樣,傳授給胡亥的是嚴刑酷獄,所學的不是殺頭割鼻子,就是滿門抄斬。所以,胡亥一當上皇帝,就亂殺人,看待殺人,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樣,不當一回事。」
後來,賈誼到梁國上任擔任太傅,悉心輔導梁王。可是梁懷王不慎騎馬摔死,賈誼自傷沒有盡到太博的責任,因此終日鬱鬱不樂,一年多後,就死了,死時才33歲。
可是,賈誼這段精彩的論述就此留傳了下來。「草菅人命」作為一句成語,也被人們用來形容反動統治階級殺人的兇殘狠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