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年半生已過,38年骨肉分離,38年再團聚,當初2歲半的孩童如今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38年,對於一個離散的家庭來說,是13957天。在這漫長的歲月裡,蘇炳德、黃任秀兩夫妻承受著失去愛子的錐心之痛。與此同時,安康公安機關的民警從未停止尋找,從未放過任何一個可以令破碎的家庭重新團圓的機會。
那麼公安機關是如何找到失蹤了38年的李國林的呢?自從1982年李國林失蹤、蘇炳德夫婦報案之後,安康公安機關一直沒有放棄攻克案件。2011年,我國公安機關對拐賣兒童案件開始施行「一長三包製」,就是由一個組長對三項工作負責到底。一個組長指的是由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專案組長,三項工作是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
但是失蹤了這麼久,人海茫茫,孩子被誰拐跑,帶去了哪裡,又幾經轉手賣到了誰家。這如同大海撈針一樣的偵查工作,靠幾個地方民警是很難完成的。經過38年之久,被拐賣的人口是如何被找到的呢?這就要說起公安機關的一個「法寶」了。
為了加快查找拐賣兒童速度,擴大查找範圍,公安部自2009年開始建立了全國打拐DNA資料庫。由失蹤兒童的父母提供孩子的DNA樣本,錄入資料庫中。在有被解救的拐賣兒童時,公安機關會將兒童的DNA樣本和資料庫中的樣本進行比對,這樣就可以快速、精確的查找到孩子的父母了。資料庫一經建立,很多被拐多年的人經過比對,跟千裡之外的家人終於聯繫上了。
有了這個「法寶」,只要失蹤兒童的血液樣本進入資料庫,警方會立刻通知已經錄入樣本的父母。這是目前最有效的查找失蹤兒童的方法。
丟失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噩夢,父母的愛子之心不應該被人販子的利益薰心摧殘。那麼我們該如何防範孩子被拐賣,如果孩子失蹤,我們第一時間應該做什麼呢?
1. 首先我們肯定要加強防範,給孩子普及安全知識。對周圍的熟人不要掉以輕心。前陣子4歲孩子被鄰居偷偷抱走的消息大家也都看到了。即使住在同一個小區,還是有可能對你的孩子下手。所以我們要教給孩子,不要輕易跟陌生人說話。如果遇到可疑人員要大聲呼救,往人多的地方逃生。如果孩子走失了,要教會孩子在熱鬧的地方,可以原地等待。如果感覺情況很危險,要向交警、民警、巡邏警察、公交車司機、銀行、郵局這樣的地方求助。
2. 立刻報警。網上有一個不實傳聞,說孩子失蹤24小時才能立案。民警糾正說,孩子失蹤24小時是搜尋的黃金時間,如果孩子丟失,家長可以立刻報警。如果我們在路上、公共運輸工具上遇到疑似被拐兒童,可以偷偷拍照留下證據,然後立刻報警。
3. 尋人啟事。把孩子的體貌特徵、走失時的穿戴、走失的位置寫在尋人啟事上,附上孩子清晰的正臉照片,最好是近照。可以在家附近的小區、街道張貼,也可以在報紙、朋友圈、微博上發布尋人啟事。微博有一些很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公眾人物,經常會幫忙轉發這類兒童失蹤的尋人啟事,讓更多的人幫忙留意。
4. 把孩子的DNA列入兒童DNA資料庫。DNA資料庫除了可以錄入被拐兒童的DNA樣本,在家長身邊的孩子也可以把DNA錄入進去,防患於未然。很多城市都設立了DNA資料庫辦事處,主要針對0-10歲孩童,家長可以自願將孩子的數據送去備案。很多新生兒寶寶的家庭都選擇了有償將孩子的樣本錄入DNA資料庫。這樣將來萬一孩子失蹤,無論跑多遠,隔多久,只要他的DNA被收集到,就會立刻跟你預留的數據進行比對,快速找到家長。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有了孩子之後,我們的人生不再是兩點一線的重複循環,我們的目標也不再是賺錢和享樂。每一個孩子都被一家幾代人全心全意的愛著、保護著。拐賣兒童是為一己私慾傷害他人家庭的邪惡行徑,是嚴重違法的行為。讓我們全民行動,跟這樣的行為作鬥爭,保護我們的孩子。最後,願所有的孩子都能在父母身邊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