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第五段,器皿下的燈。
作者說,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可福音版本在4:21-25,馬太福音的版本在5:14-16、13:12。
路加福音的這段話基本上是抄馬可福音的,只是少了「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這一句他沒有抄在這裡,移到6:38「不要論斷人」那一段裡。馬太福音則將這段話拆解開,前兩句馬太福音移到第5章「鹽和光」那一段,就是第16-17句說光的部分,而中間說量器的部分,馬太福音移到7:2,最後說「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都要奪去」則移到上一段用比喻的目的那裡。本來就短短的一段,分到那麼多個地方去,像是毀屍滅跡一樣。
光和燈的話,在馬太福音裡是跟前面說鹽的意思一樣,是要讓信徒們去傳教、去照亮(影響)身邊的人,比如家人等,在馬可福音裡又是什麼意思呢。從這段話來看,他的重點應該是「事情掩藏不住,始終都會顯露出來」。
那麼他說的是什麼事情掩藏不住呢。經學家這麼解釋:耶穌的意思是說,比喻所說的道理不是要永遠向外人掩藏,到最後還是要讓他們知道,因為比喻的終極目的不是要掩藏,而是要向所有人啟示。
如果按經學家這種說法,那不是跟前面「用比喻的目的」矛盾了嗎。那裡可是說,對外人用比喻,就是要讓他們不明白,否則的話,就怕他們迴轉過來、得到赦免。
我們說過,作者所謂的掩藏,其實是故作神秘,他說不讓外人知道,其實巴不得所有猶太人都來信他的話。他的終極目的是想讓所有猶太人都成為他們教派的信徒,這點是不錯的,但是他的這段話卻不是這個意思,如果是這個意思的話,前面的故作神秘就等於白作。
實際上他這段話是對「有緣人」說的。所謂的「有緣人」,在故事裡是指跟隨耶穌並聽到解釋比喻的人,在書外是指所有新枝派的信徒、想加入他們教派的猶太人、以及讀到或聽到他的書的猶太人。作者是要讓這些人覺得他們好幸運,可以聽到耶穌向外人掩藏的秘密,然後因為這樣就相信他所說的話。他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比喻的事對外人雖然是掩藏的,但是對你們是顯露的,你們有耳可聽的就要聽,並且要用心地聽,不要浪費了這個大好機會。
第18句說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這句話意思是說,能理解的,就讓他知道更多(神國的秘密),不能理解的,就算他原來知道一點的也要奪去。作者的言下之意是指法利賽人等其它教派的猶太人都信耶和華,原來總算是跟神的些關係的,但是他們如果不加入新枝派,那麼他們與神的一點點關係要靠終結,神國最終將與他們無緣。
這段話其實跟上一段一樣仍是在忽悠信徒、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幸運的、可以知道「比喻的秘密」,只要用心聽,就會知道更多,那些其它教派的人,雖然他們眼下是人多勢眾,但是他們看見卻不曉得、聽見卻不明白,以後將不能進神國。
這段話放在這裡確實不大好理解,可能馬太福音的作者也是因為沒有理解馬可福音作者的原意,所以沒有整段地抄這段話,但是這段話裡的話單獨讀起來又挺有哲理的,於是他就拆開來用在多處。
第六段,遵父旨的人都是親屬。
作者說,耶穌的母親和他弟兄來了,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耶穌回答說,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可福音版本在3:31-35,馬太福音的版本在12:46-50。
在馬可和馬太福音裡,這段話都放在「撒種的比喻」之前,在路加福音裡,卻放在「撒種的比喻」之後,所以故事設定的場景不同。馬可和馬太福音只是寫耶穌對眾人講話的時候他的母親和兄弟來找他,路加福音可能是要解釋為什麼來人沒有直接找他,而要別人告知,於是他模仿「治好癱瘓」病人那個故事的說法,說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路加福音還節略了耶穌說的話,把前面的「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給省去了。
作者寫的這事當然是編造的,他編這事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出最後一句話: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他說的這句話應該是為了顯示耶穌與人親近,方便拉攏一些不同教派的人加入他們的教派。但是這句話跟福音書中其它的話是矛盾的。
雖然說馬太福音7:21寫「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但是福音書裡很多地方都寫人們稱呼耶穌為「主」。在現實中,基督徒稱呼耶穌也是「主」。在基督教中,雖然教徒們經常互稱兄弟秭妹,但是誰會稱呼耶穌為「弟兄姐妹」或者「兒子」呢。估計經學家也覺得讓信徒當耶穌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太不合適,所以標題就寫成「親屬」。
據說有人覺得這段話中耶穌的話顯得對母親不大尊敬,經學家則辯解說,耶穌是告訴信徒,有一種關係比骨肉親情的關係更近,就是神和人的關係。在聖經裡確實是強調神比父母兄弟更重要,有些宗教邪門就在這裡,把虛無的神抬到最高,讓人們拋棄最自然的骨肉親情,但是在本句話裡卻不是要表達這樣的意思,作者只不過是想以骨肉親情來比喻神和人的關係而已。
第七段,平靜風浪。
作者說,有一天耶穌和門徒上了船,對門徒說,我們可以渡到湖那邊去。他們就開了船。正在行的時候,耶穌睡著了。湖上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門徒來叫醒了他,說,夫子,我們要喪命啦。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平靜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心在那裡呢。他們又懼怕,又稀奇,彼此說,這到底是誰,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可福音版本在4:35-41,馬太福音的版本在8:23-27。
按馬可福音作者的設想,這件事是發生在耶穌講了前面那些比喻的那天晚上,但是我們看到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引用這段話都在耶穌講這些比喻的好幾章之前,他們明顯調整了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我們前面說過,因為作者們寫這些事是可以抄的,所以跟人的記憶沒關係。作者對這些事情的隨意調整,證明他們心裡明白這些人和事都是假的,否則的話當然要尊重事實,而不能想怎麼更改就怎麼更改。
我們以前說過,在古時候,出海是件風險很大的事,人們要出海前,通常要先卜卦看看是否吉利,然後還要有一些儀式,請神佛之類保佑平安。在本故事中,耶穌本身就是要充當保佑人平安的角色,所以這個故事有驚無險是不奇怪的。
但是我們如果深入細想一下,就會覺得這個故事有問題。按照舊約,神是一切的真正掌管者。比如說在約拿的故事裡,神使海中颳起大風、神使海中掀起大浪、神要風停風就停、神要海平海就平。而按照新約,耶穌是神的愛子。既然如此,耶穌入海遭遇暴風和大浪,然後又罵退風浪,究竟是風浪不識相,故意要在耶穌面前出醜,還是神和耶穌合夥起來矇騙世人呢。
對基督徒來說,都曾有一個問題困擾他們:究竟是神預定一切呢,還是人也有自由意志。按照箴言16:1和16:9,人的一切言行都是由神定的。按照詩篇139:16,人在娘胎裡還未成形的時候,他一生所有的日子會發生什麼事,都已經記在冊上,那麼人當然是沒有自由意志的。就算沒有這些句子,我們以前說過,如果說神是全知的、神是能預言一切的,那麼前提條件就是一切皆註定,如果人有自由意志的話,那麼就算是神,也不能預言以後的事。但是在聖經裡,又到處寫著以色列人不肯聽神的話,這又體現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可以說,人有沒有自由意志,聖經告訴我們的本來就是矛盾的,所以我們根本不能從聖經中得到答案。
人有沒有自由意志不能確定,在本段的故事中,風和浪有沒有自由意志也不能確定。如果說它們有自由意志的話,就是說它們調皮搗蛋,有眼不識耶穌,看耶穌上船還去捉弄他,想把眾人都掀下大海裡去餵魚,結果耶穌醒來一看,斥責它們,它們一看這個刺頭不能惹,所以就趕緊退去。如果說它們沒有自由意志呢,那不用說,就是神故意命它們這麼表演,讓它們在耶穌的斥責下退去,是為了讓耶穌在眾人面前揚名立威。
後一種說法看起來好像也有道理,但其實卻是矛盾的,因為如果它們沒有自由意志,人也沒有自由意志,神要使人相信耶穌,根本不用使出這些把戲,他只需要像創世紀裡寫的那樣說「讓普天之下所有人都相信耶穌,神看這是好的,所有人就都相信了耶穌」,這樣就完了。不過我們知道,雖然基督教是第一大宗教,但是世上還是不信耶穌的人佔多數。而且隨著科學的發展和教育的普及,在發達國家,真正相信耶穌的人已越來越少。
就算後一種說法沒有矛盾,那樣的做法如果是人的話是沒問題的,不過是神的話,弄虛作假,勾結風浪一起來騙人,就未免不夠光明磊落。
第25句說,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心在那裡呢;他們又懼怕,又稀奇,彼此說,這到底是誰,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
這句話前半句的意思是說,我前面給你們顯示了那麼多神跡,跟你們透露了那麼多神國的秘密,跟我在一起,怎麼還要害怕風浪呢。
按照神理,既然耶穌已經在他們面前顯示過那麼多神跡,他們確實不應該沒信心。但聖經的故事畢竟是虛構的,所以不管「神」怎麼向他們顯示神跡,以色列人都要離棄他去相信偶像,不管「耶穌」怎麼用大能醫治病人,以色列人也總是不相信他。
這句話的後半句是多餘的。按照神理,既然耶穌在前面已經顯示過很多的神跡,那麼再多給他們顯示一個神跡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而且這到底是誰,前面不是有多處說過嗎,1:11說他是神的愛子,3:11說他是神的兒子。如果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誰,怎麼他叫人跟他就跟去呢。
同時這句話又不是多餘的,而且還可以說寫得挺高明。首先作者就是用這句話告訴信徒,耶穌不僅能夠趕鬼,還有命令自然力量的權柄。在猶太人傳統認識中,這個權柄就像第2章「治好癱瘓病人」故事中說的赦罪的權柄一樣,都是屬於神的,現在耶穌都掌握這些權柄,豈不讓人敬畏呢。其次作者表面上借「眾人」之口問「這倒底是誰」,其實是用顯而易見的方式暗示信徒,「眾人」都已經從耶穌所行的神跡感受到了,「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他以這種方式來說,比他自己直接寫「耶穌是神的兒子」,使人覺得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