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二段,耶穌差遣十二使徒。
作者說,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本段結束。
上一段引用自馬可福音第3章,這一段引用自馬可福音6:7-13。上一段路加福音引用在第6章,這一段路加福音引用在9:1-6。不止這樣,連這段話的內容,三部福音書也有三個版本。在各卷福音書中,這段話的時間、地點、上下文和內容都不一樣,從這我們可以看出,福音書的內容是隨意編造和拼湊的,根本不是對真實事情的記錄。
首先第5-8句都是馬太福音自創的,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裡並沒有。
第5-6句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兩句話顯示馬太福音作者狹隘和民族思想,他並不想把宗教傳給外邦人,甚至撒瑪利亞人都不想傳。不過狹隘本來就是他們的民族傳統,在舊約中,我們也很明顯可以看到,以色列人只想讓他們的民族之神統治全民,但是不想讓外邦人加入耶和華的會。
馬可福音福音沒有寫對外邦人的態度,不過他給耶穌編了十二個門徒,應該是代表傳說中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他即使不希望把宗教傳給外邦人,至少應該不會排斥撒瑪利亞人。
因為後來基督教傳到世界各國,而且信徒們基本上都是外邦人,所以經學家們一般是說,耶穌的計劃是先傳給猶太人,以後再傳給外邦人。但是實際上我們知道,後來猶太人大部分並不信仰基督教,他們還是堅持自己的猶太教。我們以前說過,實際上正是因為他們教派教傳教給猶太人遇到挫折沒有成功,後來才往傳給外邦人,後來因為一系列的機緣巧合,才成為世界第一大宗教。
很多基督徒可能會說,「機緣巧合」看起來是巧合,其實就是神在冥冥之中作的安排。其實巧合就是巧合,並沒有誰作安排。如果說有神安排,他為什麼要安排伊斯蘭教成為基督教的大敵,為什麼還要安排佛教和印度教等搶奪他的信徒,為什麼近代以來讓基督教在世界各國失去權力,為什麼近些年來讓發達國家中信教人數大大減少呢。
還有經學家根據15:21-28寫耶穌治好迦南婦人的女兒,說耶穌不準門徒給外邦人傳教是臨時的,後來他也沒有排斥外邦人。
但是那個故事經學家真的讀懂嗎,這個故事寫婦人一直求耶穌,他都不肯,還說不好拿兒女的餅給狗吃,接著婦人說,但是狗也吃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渣兒,然後耶穌才給她女兒治。作者的意思是說,猶太人是兒女,迦南人是狗,如果狗的信心大,耶穌也可以給點碎渣給它吃吃。
那個經學家要是讀懂故事,他還願不願意當狗呢。不過雖然一般人不願意當狗,可能他願意當也未可知,因為經學家通常都不承認自己是一般人、他們都說自己是有靈的啊。
還有最後一句、第15句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也是馬太福音自創的。這句話除了顯示馬太福音作者的狹隘,還顯示出他內心的狠毒。不接待陌生人而已,怎麼比犯死罪還大嗎。當他們出去傳教的時候,別人不接待應該怎麼樣,路加福音也有寫,不過不是在本故事裡,而是另外一個故事,恰巧那個故事也提及撒瑪利亞人。路加福音9:52-56說,耶穌去耶路撒冷,路過撒瑪利亞的一個村子,那裡的人不接待他們,耶穌的門徒們說,吩咐火下來燒滅他們吧,但是耶穌說,人子不是來滅人性命,而是來救人性命的。
路加福音的另一個故事也體現出他對撒瑪利亞人的態度。路加福音10:30-37說耶穌講故事,一個人被強盜虜掠毆打,祭司和利未人路過都不管他,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停下來幫助他。當然這個故事也未必表示作者認同撒瑪利亞人,也有可能是為了噁心祭司和利未人,指他們還不如撒瑪利亞人。
路加福音17:11-19也是差不多的故事,說耶穌路過撒瑪利亞的時候醫好了十個麻風病人,只有一個人回來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路加福音17:18說,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說明當時猶太人把撒瑪利亞人當作跟猶太人不同的外族人,不過他們又是比較特殊的外族人,所以路加福音的作者經常以他們來舉例,說有些猶太人還不如撒瑪利亞人。
我們前面說過,耶穌是虛構的,耶穌的門徒也是虛構的,作者的這些話當然也是編造的,而且作者寫這些文章的時候都不是在猶太本地,而是在小亞細亞等這些外地。他寫這些話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告訴那些虛構的耶穌門徒要向誰去傳教,而是告訴在外地的那些本教派的教徒,要向猶太人傳教,不要向外邦人、甚至是撒瑪利亞人傳教。馬太福音作者這是忘本啊,我們前面介紹過,在基督教的前身新枝派最初興起的時候,主要成員還是撒瑪利亞人呢。
第7句說「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意思是說要隨時隨地傳教。
第8句說「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這些事其實基督徒當然是做不到的,但是他們可以忽悠。比如說耶穌和他的門徒是手到病除,普通的基督徒當然沒那麼靈,但是只要你相信,他們可以祈禱,請求耶穌給你治病、幫你趕鬼。現在我國有很多基督徒是因為得病求醫而加入基督教的,而有些老資格的基督徒就號稱自己能治病和趕鬼,以此來傳教拉人。當然,他們只是忽悠,其實當然不可能有這樣的神通。我們前面說過,就算門徒,新約裡也沒有多寫他們的神跡,只有使徒行傳第3章和第9章寫彼得治好一個瘸子和一個癱瘓的人。這些事不能寫太多,因為超能力寫太多,但是大家卻都沒見過,就容易穿幫。
第8句後半句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是什麼意思呢。大約意思是說,你們平白得到傳教的權柄,就要把它使出去。本句話的前半句雖然沒有說傳教,只是說治病、趕鬼救人,但是我們都知道,所謂治病、趕鬼是忽悠人的手段,他們的目的還是傳教。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沒有神,傳教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呢。這個好處就是人多力量大,基督教後來就盡得了這個好處。還有伊斯蘭教也一樣,穆罕默德幼年失學,是一個文盲,但是他靠傳播伊斯蘭教掌握了大量的人,然後東徵西戰,建立龐大的阿拉伯帝國。後來我國的太平天國也差不多,靠傳教差點推翻大清帝國。
宗教掌握大量的人,就有與其它教派或者官府對抗的能力,就有造反的可能,所以歷史以來,不管中外的統治者對此都是很防範的。公元前耶穌的原型「耶穌」和公元後的救世主施洗約翰都因此被抓並且處死。在後來基督教發展壯大後,羅馬政府對他們也進行了打壓,用很多方法防範,但是後來他們想了一個辦法,不再對基督教進行打壓,而是採取對他們控制和利用的方法——將基督教立為國教。
羅馬把基督教立為國教,其實就跟朝廷招安起義武裝一樣,不僅把麻煩的問題解除,而且利用得當的話,說不定還有很多的好處。宗教對內可以麻痺百姓、使他們認命,對外又可以激起「聖戰」的士氣,所以在古代歐洲,農民起義比較少,但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卻總是打個不停。
成為羅馬國教之後,基督教順勢飛速發展,成為沒有別的宗教和教派可以抗衡的最大宗教。但是人多之後,就分了層次,真正能從中得到好處的人,還是那些會鑽營的富人和掌權者,那些困苦窮乏的底層基督徒,雖然沒有別的宗教和教派的人欺壓他們,但是他們也沒有外人可以欺負,卻成為被本宗教內高層人欺壓的對象。
第9-11句說「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經學家說,門徒出去傳教,不用做特別的準備,也不用帶衣物和盤纏,吃住的事情不用愁,因為6:25-33說:不要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神都會加給你們。
經學家對6:25-33的話是歪曲理解的,那裡並不是說傳教的事。作者說出門傳教只要穿一件衣服去,別的什麼都不用帶,到哪裡,只要找個好人家住下就行,吃他的穿他的不用不好意思,你向他傳教,那是你應得的。
其實那個時候新枝派的信徒都是窮人,傳教的人本來就身無長物,沒有什麼東西好帶。這幾句話的言下之意是說,出去傳教,不用花本錢,看誰好忽悠,就住在他家、吃在他家。本來在基督教沒有得勢的時候,能招待他們教派傳教者的人也都是窮人,或者忽悠人者心裡還有點過意不去,但是有福音書裡的這幾句話作指導,騙吃騙喝騙住就變得心安理得,而且根據後面的第14-15句,誰要是不招待他,他還可以堂而皇之詛咒人家。
其實古代傳教的人、出家人出門都是這樣,可以求人施捨和幫助,在得到別人施捨和幫助時要感謝人家,被別人拒絕是經常有的事、不要放在心上。把別人的施捨和幫助當作理所當然肯定是不應該的,因為別人不肯施捨和幫助就詛咒別人則更不應該。
出去傳教要帶什麼、不要帶什麼,馬可福音寫的與馬太福音有所不同。
馬可福音6:8-9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掛子。
我們可以看到,主要是兩個區別。馬可福音說鞋子要穿,拐杖要帶,而馬太福音特地指出,也不要帶鞋和拐杖。路加福音沒有提鞋子,但是也說不要帶拐杖。
對這個區別,經學家說,馬太福音說不要帶鞋,可能是指不要帶第二雙鞋,但是為什麼馬太福音說拐杖也不要帶,他們實在想不出原因。
我們很明顯可以知道一點,馬太福音作者能夠寫出與馬可福音內容重合那麼多的馬太福音,肯定是有馬可福音放在他面前可以抄的。馬可福音裡寫可以穿鞋和帶拐杖,這個句子並不複雜,他不可能理解不清楚,他改這裡的內容跟改其它部分的內容一樣,一方面為了不顯得完全抄襲馬可福音,另一方面他自己也有思想要表達。
馬可福音寫要穿鞋並帶拐杖,是因為他覺得這兩樣東西是出行必備,馬太福音說這兩樣也不用帶,應該是為了體現第10句後面說的: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人要是沒有本職的事情專門去傳教的話,他需要的不只是飲食,衣服鞋子所有東西都要靠傳教得來,所以他說不要帶的那些東西,按他的意思,應該都是要靠後面說的「好人」貢獻的。
當然,人要出去傳教,不能光著屁股出去,所以最基本的一件衣服是要的,除此之外,其它的都可以不要。
現在的人可能覺得鞋子也是必需之物,其實在古代,鞋子並不是必需之物,很多窮人一年到頭是沒有鞋子穿的。有人可能會問,不穿鞋子不會冷嗎。容我反問,冬天穿一件掛子不會冷嗎。古時候人們普遍信神,但是窮人的生存條件真的是很差的。現在我們很少聽到有人餓死和凍死,但是在古代,餓死和凍死的人是很多的。
作者說,不要帶兩件掛子。兩件掛子可不是換洗的,應該是天冷的時候可以多一件蓋的。作者說不要帶,當然不是說不用蓋,而是說住在誰家裡,就可以蹭誰家的。
第11句說,到哪個地方,就打聽誰是「好人」,住在他家裡真到要走。其實就是我們前面說的,誰好忽悠,就住他家吃他的。
第12-13句說,住到誰家就先給他家祈求平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這意思就是說,那家的招待是否讓他滿意,滿意就給祝福,不滿意就給詛咒。
這句話在馬可福音裡是沒有的,還有第10句後半句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這句話在馬可福音裡也沒有,後面第15句狠毒詛咒不肯招待他們的人或城馬可福音也沒有,可見馬可福音的作者比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地道一些。
第14句說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這句是抄自馬可福音的,作者是要表示什麼意思呢。經學家說,猶太教晚期有個觀點,認為異教地區的塵土是受汙染的,所以要跺掉,這個動作是表示對一個地方的否定。這個說法當然是沒道理的,他們去傳教的時候,那些地方不都是異教地區嗎,不是異教地區就不需要傳教。
我覺得馬可福音作者的意思應該是說,既然你們這裡不招待我、不給我吃、喝、住,那我就與你們這裡不相干,我連你們的塵土也還給你們。不相干的意思就是你們不給我好處,我有好處也不給你們。因為他們號稱是傳福音的,所以此舉就表示這個地方的人將與福音無緣。
第15句,對馬可福音的作者來說,可能他覺得說他們與福音無緣就已經夠狠,但是馬太福音的作者更狠,說他們到時比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更慘。這樣寫一方面是發洩作者的狠毒,另一方面也給他們的信徒傳教創造條件。試想,如果對方也是迷信之人,那麼一般都是害怕詛咒的,就算不是自己宗教或者教派的詛咒他們也是害怕的。所以如果有人來傳教,他們可能為了不要被詛咒,就算心裡不大願意招待,卻也得破血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