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事情,有的養狗人不僅沒有牽狗繩,還相當自豪地說自己的狗很聽話,他們的狗脾氣很好,不會咬人,然而沒有人能預測到意外的發生。
小編認為,狗咬人事件發生後,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應該參照賠償的和解,然而對於如何處理咬人的狗,肯定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既然狗主人把狗帶到公共場所,而狗又對他人造成傷害,這是第一個錯誤,賠償受害者是不可避免的責任。然而狗的主人認為賠償後就可以了,但是受害者一方並沒有放棄。不過,追究其他人的民事責任也不是故意的,何況是對其他人的民事責任!
其次,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來懲罰狗及其主人,坦率地說,在狗咬人之後,狗的主人最多會道歉並給一些醫療費用,對於那些沒有錢的人來說,他們會為失去金錢而苦惱,對於有錢人來說,付一點錢不在他們心裡,所以受害者應該得到補償我們還能做什麼?
最後,我們不要忘記狂犬病病毒的潛伏期可能長達十年甚至幾十年,即使那些接種了狗咬傷疫苗的人及時接種了狂犬病疫苗,也不意味著他們沒事。即使在狗咬傷人之後,雙方都達成了和解,那麼,如果受害者在幾年或幾年後有生命危險,狗主人會繼續承擔責任嗎?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會承認。
怎麼對付狗咬人?如果我們放任他,不會可能會造成下一個傷害嗎。
因此有必要加強養狗條例的相關規定,除了賠償,對狗和養狗人必須有相應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