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書法的學派、流派?形成學派、流派的因素是什麼?
答
書法流派,就是在一個或長或短的時期內,由一些在藝術追求、思想傾向、表現方法及其風格等方面相近的書法家,通過其作品所顯示出來的有明顯的藝術個性的書法派別。
這些書家經常互相磋商、研討、爭論,思想、認識也可以不一致,藝術追求也不必強求統一,但基本有一個大的目標。歷史上的北魏和兩晉,在書風上顯然屬於兩大流派,這是由於地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人的氣質不同所決定的。
但在這不同流派中,又各自有多種風格:龍門造像不同於雲峰山石刻;王獻之有別於王羲之。
而對於不同流派的研究,以及對書法藝術本質、形態的不同認識、理解,又構成了鮮明的書法學派。
書法藝術流派的名稱形成大致有幾下幾種不同情況
一、以地區為標誌,如前面所提北魏與兩晉,還有以蘇州為基地的明四大家,以揚州為基地的八家等。
二、以某個書法大師名字為標誌,如以王羲之為代表的帖派,統治了中國一千多年;以鄭道昭為代表的碑派,在沉寂了千餘年後,又重以鮮明的藝術特色形成一大流派。近代有以吳昌碩為代表的吳派,以于右任為代表的於派。他們的追隨者不是固定在某時某地,而是既有橫的地域性,又有縱的歷史性。
三、以創作思想與創作方法不同為標誌,如歷史上的尚韻、尚法、尚意、尚態之說,即表明了不同的藝術觀點和不同的創作方法。當然,不能把流派與創作方法混為一談。流派是比方法更為複雜的藝術現象。
書法流派的產生,都與客觀的社會因素與書法家的主觀因素有關。它受制約於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又受制於時代的藝術思潮,流派、學派是自覺形成的,而不能人為地建立。各種流派、學派的形成、自由競爭,意味著社會的開明和進步。
一種流派、一個學派想壟斷其它流派、學派,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李世民想以王羲之一統天下,其結果唐代產生了那麼多風格迥然不同的大書法家;康、乾提倡趙、董,且風靡一時,其結果是碑學大興。
王學仲教授提出了書法流派、學派產生的幾個條件
一、每個學派、流派應有一個巨擘大師為指導;
二、提出不同於前人的美學觀;
三、明確的創見和立論,提出學說或卓見;
四、書風有突出特點;
五、對國內外書壇有影響。
這些在清代的碑派中表現得最為明顯:阮元、康有為立論,鄧石如、黃小松實踐,鄧遍臨古代碑刻,黃小松爬遍崇山荒嶺,到處訪碑,一個功夫在室內,一個功夫在室外。理論上有人張目,實踐上有人創造,使清中晚期的書法藝術形成了書法史上繼魏晉、盛唐後的第三個高潮。
歷史上的諸多流派,儘管由於社會的發展會逐漸被社會淘汰,但各流派遺留給人們的優秀作品,卻會以其藝術價值永遠在歷史上放射著光輝。
( 註:出自《書法知識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