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月12日訊(記者鞏悅悅實習生王夢佳尹藝媛)1月12日,山東省教育廳舉行全省學校食堂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關於加強高等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記者了解到,該文件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意見指出,高校食堂應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高校食堂的大宗食品一律實行集中招標和定點採購,建立源頭可溯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意見明確,高校要制定承包或者委託經營食堂方退出管理辦法,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嚴格量化考核,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堅決予以清退;對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託經營方,學校要及時終止承包或委託經營行為。
學校要建立、完善食堂成本調查和定期公開制度,成本核算要公開、透明,價格調整要科學合理、規範有序。
要加強對食堂的審計和財務監管,嚴格成本核算,合理控制學生食堂(基本大夥)的毛利率。食堂一律實行明碼標價,以科學營養配餐為原則,規範引進特色窗口,統一管理。食堂高、中、低價位的菜品搭配合理,低價菜(2元以下)所佔比例不得低於20%。
意見強調,根據在校生數,高校要統籌財政撥款、學費收入及其他收入等資金渠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資金,設立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平抑基金,根據市場物價上漲情況,適時對學生食堂(包括社會力量承包或委託經營的食堂)進行補貼,抑制飯菜價格過快上漲,並將當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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