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威廉
今日看一份世界銀行報告,總結分析了印度經濟發展面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簡單整理如下:
過度的工人保護
對於僱傭超過一百名工人的企業,《工業糾紛法》規定其在未經政府許可的情況下不得裁剪工作崗位,該法的一些條款甚至使得企業內部重新部署勞動力都十分困難。一種變通的方式是聘用合同工。但這也導致工作水準下降,《合同勞動法》也禁止在「核心」業務中聘用合同工。諸如此類限制直接提高了勞動力的實際成本,或者由於規避限制帶來的周折和不確定性而間接提高了成本。因此,國內外企業會儘可能減少勞動力使用,避免投資於勞動密集型產業
印度國有企業和銀行規模大、虧損多、效率低
印度國有企業眾多,且長期虧損。每年總虧損約佔印度GDP的1%。但歷屆印度政府一直熱衷於51%的國有企業所有權,在私有化方面態度曖昧。大部分的出售採用所謂「減資」的形式,即出售公有企業的小部分股權,事實上,減資並不能充分發揮管理激勵,提高經營自主權。此外,由於政府未放棄管制,一些出售價格也存在扭曲。
銀行的銀行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2017年,印度公共部門銀行(PSBs)的不良貸款率高達15.6%,比2008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而私營銀行不良率只有4.6%。導致全部銀行不良率高達12.1%。
教育質量低下
印度教育在入學率提高上取得了重大進步,最基礎的小學教育質量卻極其低下。在印度農村,目前只有不到一半的五年級學生可以讀懂二年級水平的簡單故事,只有四分之一的五年級學生會計算三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參見Pratham Education Foundation(2017),Annual Status of Education Report,2016)。
導致這一現象的部分原因是學校只重視每年「完成課程」,而不管學生是否真正學習。導致除了小部分優秀的學生外,多數人淪為後進生,失去學習興趣。更主要的問題在於教師體制。公立學校教師工資高,工會化程度高,幾遍行為不端也不會被解僱,導致教師缺勤率高的驚人。遺憾的是《教育權法案(2010)》仍在繼續推行注重投入而不是學習成果的錯誤教育政策,特別是其完全迴避了教師問責的關鍵性問題。
政府核心履職能力薄弱
除了腐敗,印度政府核心履職能力薄弱。從量的方面說,過度官僚化和人手不足並存。經濟再大幅增長,當前的公共部門就業卻不及25年前。即使是被視作精英的印度行政服務局,就業規模在過去20年裡也縮減了10%;警察部隊職位空缺達25%,印度的人均法官人數在G20國家中最少,最高法院職位空缺13%,高等法院空缺29%,地區法院職位空缺達到21%。從質的方面說,情況同樣堪憂。警察部隊沉迷於控制大眾的殖民傳統,而不是預防犯罪。司法部門擠壓案件數量巨大,2015年有3200萬件案件待決,其中四分之一拖延了5年以上,十分之一拖延了10年以上。最高層的公職人員仍是「通才」,沒有專業要求和跨領域進入門檻,人員調動、委任和晉升都受到政治操縱。在基層機構中,主要問題是教育和醫療等一線服務的生產率低下。印度另一個落後的領域是監管。很多監管機構缺乏專業知識和獨立性,人力資源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