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工資單列為高度機密,洩露就辭退,算不算違法解除?

2020-12-22 安安用工風險管控

用人單位規定員工的工資條是重要機密,員工不得外傳,違者解除勞動合同。

籤訂了保密協議後,若員工將工資條外洩,單位依據制度辭退員工,算不算違法解除?

對此,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看法肯定是不同的,用人單位將員工薪酬作為保密協議的保密內容,自然有所考慮,但真以此為由解除員工,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呢?

員工工資單出現在網上,被開除索賠十六萬

季某2011年進入某公司上班,任業務拓展主任一職,該職位屬於管理層,因此公司在《聘用通知》中規定:工資屬於高度機密,員工之間不得彼此交流工資信息

同時,公司還與季某籤了一份保密協議,工資同樣是保密協議中的機密項目之一,並且協議中規定若季某違反規定,公司可以無償解除與其勞動關係。

員工工資單都是通過工資郵箱發送,並且特別註明:工資信息屬於保密信息。並且禁止同上級主管、人事部門之外的其他人員交流。

2014年某日,一款匿名社交軟體上出現了一張工資單局部截圖,該截圖中沒有出現人名和單位名稱,只記錄了社保繳納、公積金繳納的數額,這些本來沒有什麼,但其中包括了個人所得稅(月工資)5300.64元,比很多人工資都還要高。

個人所得稅都交這麼多,引起網友們熱烈討論,竟成為了一時熱點。

引起多人關注後,公司自然也發現了,經過調查後公司認定這是季某11月的工資單。

公司禁止員工洩露工資等信息,並且還籤署了保密協議,竟還有人把工資條曬成了熱點,公司自然必須嚴肅處理。

公司查明情況後,決定解除與季某之間的勞動關係,並且依照協議規定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匿名軟體,也沒有名字和公司名稱,光憑這個就被公司開除了,季某自然是不服的,於是季某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16萬元

本案經過勞動仲裁和法院審理,審理過程中,公司提供了規章制度、保密協議等舉證,該證據表明,公司規定了員工工資單是公司的機密,員工洩露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該規定已經向季某公示。

但季某否認自己在網上曬過自己的工資單,該工資單沒有姓名和單位名稱,即使社保、公積金繳納以及個稅繳納的數額與自己11月工資單吻合,單位也不能認定這是自己的工資單,公司屬於無故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支付賠償金。

最後判決公司認定洩露工資信息的證據不足,應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12萬。

保密協議的規定能否作為辭退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第九十條規定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未規定勞動者違反保密協議規定,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實踐中可以解除嗎?

答案是:可以。只要保密協議有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並且向勞動者公示,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就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由此可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僅要證明有這樣的制度條款、要證明制度程序合法、要證明已向勞動者公示,並且還要證明勞動者的違紀事實。

也就是說,上述案例中,季某無需證明自己有沒有洩露工資單,只要否認就可以了,單位必須證明是季某洩露公司機密。

退一步說,即使網上的工資單有季某的名字和單位名稱,只要單位不能證明是季某發布的,辭退也屬違法,因為公司的人事了季某的領導也能接觸到該工資單。

若真如公司所想,哪個員工的工資單洩露就可以解除合同,豈不是想辭退誰就辭退誰,只需要讓人事匿名將他的工資單發到網上即可,所以上述案例中,公司是不可能勝訴的。

相關焦點

  • 和已婚同事談戀愛被辭退,算違法解除嗎?單位二審拿出關鍵證據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禁止辦公室戀情,屬於合理但不合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辭退員工應屬違法解除。那如果是非正當的男女關係呢?比如說同事之間發生婚姻以外的男女關係,單位能以此為由辭退員工嗎?可以解除,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單位有合理合法的規章制度,內容合法、民主程序、向勞動者公示;2、制度中有相關的規定條款,如「員工之間非正當男女關係,視為嚴重違法公司制度,公司可予以辭退」;3、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錄音、錄像、情書?非常難舉證。
  • 虎牙員工拒籤辭退書 被HR抬出公司?
    聲明表示,公司在季度例行檢查調查期間發現該名當事員工存在簡歷造假、在職期間進行兼職活動等違紀行為,嚴重違反了虎牙公司價值觀,遂決定同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提到,在辭退當天,當事員工拒絕籤字,言辭過激,嚴重影響了公司正常經營秩序,公司HR員工在不得以情況下要求物業安保將該鬧事員工抬到一樓進行冷靜。虎牙方面表示,對此欠妥行為,公司真誠致歉並深刻復盤。
  • 工資基數以什麼為依據?公司辭退員工只給一倍補償合理嗎?
    某國企員工問到,公司把人辭退,為什麼不同人工資的基數不一樣?是以什麼為依據?公司辭退員工,只給一倍補償合理嗎?辭退員工也沒有給書面通知是否合理?不給工資條是否合理?劉大雄回復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39條、40條、41條的規定,企業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並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時,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公司辭退員工,被辭退員工不需要寫補償申請
    對於公司辭退員工,我們作為被辭退的員工,應該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辦理,作為被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辭退通知以後,要認真學習幾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重點從這幾個方面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去進行談判,如果沒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部門的,要和負責通知你的具體人或是分管工作的領導進行談判。
  • 公司辭退員工,被辭退員工需不需要寫補償申請?
    第一,要看辭退的程序是不是合法。對於辭退的程序,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裡的區別主要是看是否是提前了三十天通知你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提前了三十天還要看是書面通知還是口頭通知,如果屬於沒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都是不合法的,對不合法的公司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這個額外支付一個的工資,是不包含在經濟補償金裡的,當然如果公司是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就不存在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問題。第二,要分清是經濟賠償還是經濟補償金的界限。
  • 拖多久算拖工資?周末加班是不是必須給加班費……這部規定中很全
    公司沒現金,用貨品抵扣工資,我能拒絕麼?這種情況好像並不多見,但也不是沒有。當然,現實中部分人是自願接受的,我們不考慮其他因素,只看法律賦予的權利是什麼樣的。依據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而事實上法律制度的規定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將星期六和星期日作為每周休息日。企業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每周的休息日。也就是說周六和周日並不是法定強制性的每周休息日。如果企業統一規定在周一周二休息,周六周日上班是不違法的。所以,加班工資部分在規定中的提法是「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
  • 勞動法規定:辭職、辭退和自離的工資標準,看完不吃虧!
    1.解僱解僱也就是用人單位提出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用法律法規的說法:應該叫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辭退員工時,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結算應該足額支付,幹了多少天就要拿多少工資。勞動者被老闆辭退,一般分兩種情況:合法辭退、非法辭退。
  • 你是否渴望被老闆違法辭退?
    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在實踐中有多重講法,「被炒魷魚」、「被開除」、「被辭退」。有些人獲悉自己被違法辭退後,非常沮喪;有些人獲悉自己被違法辭退後則會很興奮。一、被違法辭退,有機會拿到賠償金 當老闆要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代價來驅趕一個勞動者離開公司的時候,對於被辭退的勞動者而言,其有權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尤其對於長期處於低薪酬的勞動者而言,如果在一家公司幹得時間較長,這部分賠償金的數額還是比較可觀的。
  • 員工將文件上傳到網盤遭辭退,公司是否該賠償?
    李女士因將工作文件上傳至個人網盤被公司辭退,李女士訴至海澱仲裁委,後海聯科技公司(化名)對仲裁裁決不服,將李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判決其無需向李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3 118元,並要求李女士賠償公司違反保密義務違約金50萬元和直接經濟損失215435.28元。
  •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因隔離而不能上班會被辭退嗎?最新回應↘
    疫情期間工資怎麼算?因隔離而不能上班會被辭退嗎?員工不願返崗怎麼辦?企業能裁員嗎?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企業按照原工資計發方式支付職工工資,並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
  • 2020年,疫情期間,你被公司辭退了嗎?
    許多網友諮詢,公司以疫情原因,辭退員工,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能否獲得補償或賠償?在疫情期間,很多企業無業務,沒有足夠的現金流,經營確實困難,於是很多企業通過裁減公司人員的方式減輕經營負擔。那麼經營困難如何辭退員工辭退員工才算合法呢?
  • 公司效益不好,老闆讓全體員工降薪一半,員工:乾脆不要工資算了
    另一種就是降薪,這種大多數人肯定都是不樂意的,甚至絕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辭職,畢竟公司的運營效益和員工沒有關係。一位男子就在網上分享了自己的經歷,他說由於老闆的經營上的決策性的錯誤,導致公司效益不好,公司到了難以發出工資的地步。所以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公司高層想通過降薪來緩解公司的經濟壓力,然後就能夠保證公司的基本運行。
  • 員工將文件上傳到網盤遭辭退,公司是否該賠償,法院這樣說
    李女士因將工作文件上傳至個人網盤被公司辭退,李女士訴至海澱仲裁委,後海聯科技公司(化名)對仲裁裁決不服,把李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判決公司無需向李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3118元,並要求李女士賠償公司違反保密義務違約金50萬元和直接經濟損失215435.28元。
  • 員工打聽工資被辭退,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遭拒,老闆:她嚴重違規!
    很多公司為了便於用工管理,都會對員工採用薪酬保密制度,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員工的隱私,防止員工得知彼此的薪資待遇後相互攀比,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員工的流失,為了確保員工嚴格執行,公司會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員工私底下打聽工資屬於嚴重違規,重者將被辭退。
  • 安徽安慶律師┃女職工懷孕後慘遭公司辭退?可要求公司雙倍賠償
    職場對於女性來說,有時候確實很殘忍,在職場具有先天的缺陷,因此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比如很多女職工都會結婚生孩子,那麼由於生孩子懷孕期間,不能工作或者不利於工作,公司認為該職工沒能提供正常的勞動,以此為由辭退。那么女職工懷孕辭退是否違法?
  • 違法辭退三期女職工可以得到什麼補償,怎麼規定的?
    那麼違法辭退三期女職工可以得到什麼補償,怎麼規定的?網友諮詢:違法辭退三期女職工可以得到什麼補償,怎麼規定的?北京桓標律師事務所張宗亮律師解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賠償,標準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一言不合就透露公司信息?洩露商業機密的後果深不見底!
    無論是在職期或離職,洩露公司內部文件等信息都將涉及到洩露和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對於洩露和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不僅是違反了合同的保密義務,也構成了犯罪。企業數據洩密、商業機密洩漏一般會通過哪幾個途徑?有多少商業機密的洩露存在於對商業信息的輕視,殊不知商業秘密的內容並無高低貴賤之分,所謂商業秘密保護,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間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一段期限內不得利用企業的商業秘密從事個人牟利活動,非依法律的規定或者企業的允諾,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業商業秘密。
  • 勞務派遣員工被違法解除如何維權?能不能得到賠償金
    勞務派遣員工的社保和工資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繳納和發放,那麼用工單位辭退勞務派遣員工,員工能不能的到經濟補償呢?【案例】派遣員工不服用工單位調崗安排退回 派遣公司以此為由解除賠償金該誰支付?2011年劉紅通過成都某勞務公司到某工廠工作,工作為操作工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籤訂三年的勞動合同,每月工資由勞務公司發放,社保也是由勞務公司繳納。
  • 被辭退後如何和企業談判?
    發這個是因為前段時間正好有一個好朋友在疫情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了,教了她很久也算是拿到了滿意的賠償,下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過程。1、我要她明確地知道,她目前處於什麼樣的境地,有什麼樣的需求,是想要繼續上班還是無所謂地拿賠償走人?
  • 投行副總被扣20%工資再辭退 法院判決券商賠償補發52萬元
    日前,裁判文書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就顯示了網信證券與原公司投行副總之間的勞動糾紛。網信證券主張該員工王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以及團隊虧損不達考核標準,並以此與王某解除勞動合同。但王某則駁斥上述主張,索要賠償及未發工資、獎金共計111萬元。最終,法院二審判決網信證券賠償員工52.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