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兩點半,北京東交民巷27號最高法院第二法庭,轟動一時的北京二環「黃金地」案將在這裡由最高法院審判監督庭主持,組織兩造展開第一輪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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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前的8月20日9時,在本部第四法庭,信達投資、信達置業、信達北分與莊勝公司的合同糾紛案再審開庭。待各方當事人、委託代理人籤完庭審筆錄後,已是21日凌晨1點10分。該案此前18日的4小時庭前會議和20日的8個小時庭審均進行了庭審直播,據悉,直播觀看人數突破10萬,可見該案被社會關注的程度。
此番再審合議庭反覆提及的是,要以最高領導人在企業家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為指引,將該案辦成標杆性案件。可以想見,五位最高法院法官庭上庭下的一舉一動,不僅為利益攸關的兩造所高度關注,也為法學界、媒體及公眾所高度矚目。
作為關心此案的一名公民,筆者從頭到尾仔細觀看了庭前會議和正式庭審共計12個小時直播,梳理了若干該案旁聽心得,和各位分享。
合議庭成員的四次變動
2017年3月24日,最高法院關於本案的二審生效裁判下達,二審敗訴方信達投資、信達置業、信達北分這三家公司即提出再審申請。5月2日,最高法院即向被申請方莊勝公司下達應訴通知書,表明已立案審查信達方提出的再審申請。經莊勝公司電話詢問,該案由陳佳、楊心忠、李相波三位法官組成再審審查三人合議庭。到當年7月,書面通知顯示,又增加了孫祥壯、張代恩兩名法官,變成了五人合議庭。2018年3月,書面通知顯示,五人合議庭中的楊心忠又換為馬成波。2019年12月6日,最高法正式下達再審裁定書,正式裁定本案再審,該再審審查合議庭的裁定書署名是,陳佳擔任審判長,孫祥壯、張代恩、李相波、馬成波四名法官擔任審判員。
而在2020年4月的應訴通知書上,審判長變成了最高法審判監督庭庭長顏茂昆,其餘審判員不變,組成5人合議庭。其中,孫祥壯為承辦人,馬赫寧為法官助理。這也是本月18日和20日最高法院本案再審合議庭的成員組成。查閱公開資料可知,本案承辦人孫祥壯系江蘇江都人,法學博士,曾任職江蘇高院,2007年11月調最高法院審監庭任職。
總結一下,民事再審程序,分為再審審查程序和再審程序,前者決定是否啟動再審程序,後者負責再審本身(一般是直接再審、提審或者指定再審三種方式,本案原生效裁判本身就是最高法院作出,所以就是最高法院直接再審)。本案中有兩個引人注目的特點,一是再審審查程序合議庭成員名單先後變動了四次,二是再審審查合議庭和再審合議庭的合議庭有四名法官重複,即除審判長顏茂昆外,孫祥壯、張代恩、李相波、馬成波四名法官既參加了再審審查合議庭,也直接參加了再審合議庭。
一位民訴法學教授告訴筆者,司法實踐中,因調崗、工作周期以及身體等原因,合議庭成員偶爾發生變動倒是不罕見,但像本案這樣,僅僅兩年多時間內,一個再審審查合議庭就先後變動了四次,確實不多見。另外,如前所述,本案有4名法官先後參加了再審審查合議庭和再審合議庭,但民訴法及最高法司法解釋均規定,凡在一個審判程序中參與過本案審判工作的審判人員,不得再參與該案的其他程序的審判。儘管有觀點認為司法實踐中有些地方將再審審查程序和再審裁判程序視為同一個再審程序,但總歸難以解惑,讓人擔心合議庭組成人員的遴選標準是否公正,擔心已經在再審審查程序裡對該案做出過判斷的法官,在後面的再審程序裡是否會產生先入為主的刻板成見。
對北京二環黃金地這種標的巨大、社會影響巨大的案件,最高法院應當對這兩點作出公開說明比較穩妥,以儘量避免公眾對將來裁判後果的質疑——這位學者最後如是說。
據悉,莊勝公司已於4月30日書面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迴避申請書,提出了對現任再審合議庭5名法官的迴避。
當庭異議和最後陳述
在18日的庭前會議證人作證環節,發生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細節。
信達方申請證人出庭,試圖說明信達公司轉讓股份給中信國安之前和莊勝公司進行過會談的三份會議紀要的真實性。繼而,審判長顏茂昆提問證人是否記得會議的具體時間,是否與紀要顯示時間一致。此時,承辦法官孫祥壯拿起會議紀要,示意法官助理遞交證人辨認。隨後,莊勝公司第一代理人王湧律師舉手反對,「依據民訴法的規定,審判員不應當將會議紀要當庭交證人辨認,這是對證人作證能力的歧視!」孫祥壯隨即示意法官助理將會議紀要收回,代理人的當庭異議顯然起到了作用。
「具體的時間記不太清了」「具體的人也不是特別清楚」「不是當場籤的字」,這是各方向證人發問後得到的回答。
20日庭審中,審判長詢問各方當事人是否還有證人需要出庭時,王湧律師繼續提出對此前證人作證環節的程序質疑,提出證人沒有當庭宣誓,違反了最高法院規定的關於證人作證的程序要求,應屬無效證言。
這次,合議庭未就代理人提出的異議當庭作出回應。值得一提的是,兩次提出異議的莊勝代理人王湧,另外一個身份是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知名民商法專家。
經過法庭質證、辯論等環節後,審判長顏茂昆給予各方每人三分鐘的最後陳述時間。莊勝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周建和表示了對終審判決不執行的憤懣。此時,審判長顏茂昆打斷其發言說,「周先生,一個是時間問題,你已經超過三分鐘了。一個是希望你表達案件觀點,不要評論最高法院,懂嗎?因為你剛才的最後陳述已經嚴重影響了最高法院的權威!」
周建和在隨後的陳述中表示,最高法作出的生效判決,在長達近1000天的時間裡竟然沒有得到執行,成為一紙空文,這才影響了它的權威!但他仍表示相信中國的法律和最高法院,「一定會讓人民群眾——包括我這樣的外商投資企業,都能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周伸手指向法庭外面,他指的是最高法院審判大樓前電子屏幕上,最高領導人那句眾所周知的著名題詞。
從一審敗訴、二審勝訴到再審,這句話是他維權七年的救命稻草。
五個法官的27個發問
本案庭審另外一個引入矚目的現象是,不像一般民事案件基本都是兩造互相質證和辯論,法官居中裁判很少發言。本案法官依職權主動發問頻頻,據庭審直播顯示,5位合議庭成員共計提出了大大小小27個問題,顏茂昆、馬成波、張代恩三名法官提問最多,均為7個。其中,單獨問莊勝公司的佔11個,單獨問信達的5個,同時問雙方的11個。
有關股權轉讓、增資入股的問題最受合議庭關注,佔據7個之多,包括「信達投資為什麼要轉讓信達置業股權」、「 既然信達認為莊勝公司享有20%的股權,為什麼轉讓100%的股權」等問題。
張代恩法官的發問集中於莊勝公司的「老合作夥伴」中冶置業和「不信任」的中信國安,包括「莊勝為什麼認為和中冶合作更好」、「中信國安和信達投資的不同和差距是什麼」等問題,而非庭前會議明確的焦點問題。
在該案的庭前會議及再審過程中,合議庭反覆強調的是調解結案,審判長顏茂昆也表達了希望各方本著誠信、公正、合理、適度、現實的原則,珍惜調解機會,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而在此前的媒體報導中,莊勝已對外公布調解方案,表明願意補償對方合法、有據的成本,甚至可以減免違約金。而信達方的調解方案,始終未見公開披露
該案二審判決作出後,央視曾評論稱,最高法院的權威比雙方爭議的這塊黃金地更珍貴。今天下午兩點半的調解,將考驗雙方的誠意,也將考驗主持調解的五位法官的功力,更將考驗最高法院的權威與司法公信力。
標杆性案件的基礎來自標杆性的程序正義,前述學者如是說。
據最新消息,最高法院合議庭將今天的調解地點從第二法庭改為最高法院圖書館,希望籍此營造更好的調解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