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再審,讓司法正義與人心共振

2020-12-22 新京報

▲男子強姦10歲「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審死刑改判死緩,女童家屬將申訴。新京報動新聞截圖

這是個熨帖人心的消息: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百香果女孩被害案」,要再審了。

據新京報報導,在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審查「百香果女孩被害案」期間,被害人母親提出申訴。最高法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時間或許已衝淡了很多人對該案的記憶,但這起涉姦殺幼女的案件,註定是受害者家屬心中難消的痛——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10歲女孩曉燕(化名)在賣百香果回家途中遭人強姦並殺害,之後同村男子楊光毅落網。案件一經媒體曝光,輿論就對此保持了極高的關注度。

因為此案性質惡劣,加上當事女孩懂事的性格跟最終的不幸之間的「失衡感」,等待兇犯的是「死刑」,成了很多人預期的答案。但在一審判其死刑後,2020年3月,廣西高院二審認為,楊光毅的自首行為對案件偵破起重要作用,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死緩,並對其限制減刑。

二審改判的消息一曝出,案件當事人及涉事法院立馬陷入輿論漩渦中。要知道,二審判決書披露的案發過程,完全匹配得上「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定性。

判決書透露,29歲的楊光毅先是守在曉燕回家途中的竹叢伺機作案,當曉燕經過時將其抱走並強行猥褻,曉燕反抗過程中被楊光毅掐住頸部直至昏迷,隨後被裝入蛇皮口袋帶入附近山嶺。她甦醒後企圖爬出口袋,但再次被楊光毅掐住頸部,楊光毅還用刀刺傷了曉燕雙眼及頸部,並對其實施姦淫,拿走其身上賣百香果所得的32元錢,而後再次將曉燕裝入蛇皮袋,通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拋屍。

基於這些情節,二審法院判決力度的「回調」,引發輿論反彈,也就不難想見。公眾敏感的,既是針對幼女的性侵害,也是這樣殘忍的作案手段。

而在此關鍵時刻,最高法及時出面,對已經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案調卷審查,並決定指令再審的做法,無疑是對問題的正視,對公眾關切的回應。

毋庸置疑,關乎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乃至身家性命的司法審判,是裁決勝負、定分止爭、懲惡揚善,維護社會秩序正常運轉的必要手段。司法機關必須慎重對待,明察秋毫,讓每一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和事實的檢驗,經得起公眾的審視。

但稍有法理常識者都知道,審判並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算術題,而是依照還原的事實對是非對錯進行判斷的活動。法官終究是人,加之特定時期的法律政策、不同地區的辦案理念、不同群體的認知水平不盡相同,導致一些案件的裁判結果跟公眾的樸素正義觀和是非觀之間不完全對表,這是無可避免的情形。這就決定了,裁判有可能出現錯誤和偏差,司法自我矯正系統的靈敏性因此也愈顯關鍵。

某種程度上,當公眾對某個重大案件高度關注時,是正確面對監督、及時回應關切,還是視而不見、將其拒之門外,既反映出司法機關的文明執法程度,又折射出社會的法治建設進程。

而最高法對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並決定指令再審的做法,就跟民眾期許的方向同向。這樣重視案件質量,注重內部糾錯,關注社情民意的態度和立場,本也是對法治精神的維護。

根據《刑事訴訟法》,最高法對各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即最高法有權對各級法院的裁判進行監督和糾錯,以避免發生錯案或嚴重背離公平正義的極端個案。

回到這類爭議性案件上,公眾對司法裁判及個案的高度關注,體現出了社會內嵌的公平正義訴求。而依法審判與尊重民意,絕非對立衝突。在此背景下,司法機關不能辜負民眾信任,而應讓司法與人心在正義處共振。

就現在看,「百香果女孩被害案」的兇犯從死刑到死緩,再到最高法指令再審,確實有了些「波折」,但這不是簡單地要「回到原點」,而是在公義牽引下努力校準正義天平。循此路徑,再審環節遵循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和罰當其罪原則,對該案作出妥善處理,也可以期待。屆時,「讓民眾在每一個個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也能更好地照進現實。

□史洪舉(法官)

編輯: 陳靜 校對:李項玲

相關焦點

  • 廣西「百香果女孩」案今日開庭再審 被告表示希望判自己死刑
    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一名10歲女孩被殘忍殺害並拋屍荒野。該村29歲男子楊某毅將同村10歲「百香果女孩」楊某燕強姦並殺害。廣西高院於12月15日上午9時,在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法院再審開庭審理楊某毅強姦殺害10歲女孩楊某燕一案。此前報導:《廣西「百香果女孩」案明日再審受害者家屬希望判兇手死刑立即執行》庭審前,被害人母親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想要他(被告)判死刑,自從出事,我就沒睡過好覺。
  • 最高法指令對楊光毅強姦案再審 百香果女孩案最新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調卷審查的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其間被害人母親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相關新聞  據媒體此前報導,廣西靈山10歲女童賣百香果途中失蹤,男子楊光毅因強姦罪於2019年7月12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 從「百香果女孩被害案」談起
    最近,「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有了新進展。此前廣西高院終審的結果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引發了很大的爭議。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再審。我們今天就來講講這個案件,以及案件背後廢除死刑的問題。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案情。
  • 廣西「百香果女孩」案再審 將擇期宣判
    廣西「百香果女孩」案再審 將擇期宣判  兇手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死緩;此次再審圍繞罪名、罪數、有無必要進行精神病鑑定等問題展開  12月15日上午9點,「百香果女孩」案在廣西高院再審開庭。  消失的「百香果女孩」  2018年10月4日下午1點,陳禮言從鎮裡回家,摩託車還沒在家門口停穩,三女兒楊林霏就哭著跑到跟前:小燕子不見了。  陳禮言有四女一子,小燕在家排行老四,是最小的女兒。那是國慶假期,陳禮言在門前田地裡種下的一畝百香果林,正值收穫季節。
  • 廣西「百香果女孩」再審一案今日開庭 將擇期宣判
    12月15日上午9時,廣西高院在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再審開庭審理楊某毅強姦殺害10歲女孩楊某燕一案。12月15日中午12時許,天目新聞記者從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了解到,廣西「百香果女孩」案法院審理後,將擇期宣判。
  • 「百香果女孩」遇害案: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最近,殘害「百香果女孩」案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 這起案件的案情並不複雜。2018年10月4日中午,陳禮言10歲的四女兒楊某燕,幫家裡採摘百香果到收購點售賣,卻再也沒有回來。根據我國刑法,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立法目的既是為了預防犯罪,讓犯罪分子幡然悔悟,也是為了節省司法資源。但是,法律條款中的「可以」,並不等於「應當」,能否得到從寬處理,還須法院根據具體情節再作出裁量。在現實中,不乏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犯罪分子自首後,被處以極刑的事例。
  • 廣西「百香果女孩」被姦殺一案今日開庭再審
    12月15日,廣西高院微信公號發布《廣西楊光毅強姦再審一案今日開庭》。據介紹,12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依法開庭審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
  • 百香果女孩案兇手被判死刑,家屬即將舉行葬禮,央視1問引發共鳴
    2020-12-30 04:36:14 來源: 生活趣多多 舉報   12月28日,廣西高院對百香果女孩被殺案作出改判
  • 百香果女孩死亡真相!最高法指令再審"百香果女孩"案 村中其他女童...
    2018年10月4日中午,女童獨自賣百香果獲得32元,楊光毅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強行抱起扛上山,行兇過程中,刺傷女童雙眼和頸部,拿走32元並強姦女童,將女童浸泡水中、拋棄於山野。2日後,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案件材料顯示,有證人證言,楊光毅從小性格古怪,在15歲左右,經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內褲回自己的房裡,曾多次被楊某的父親呵斥但不悔改。
  • 遲來的死刑立即執行——百香果女孩可以安息了
    百香果女童案終於迎來了最終的公開審判,撤銷原二審判決,改判兇手楊光毅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消息一出,真是大快人心!該殺,該判!殘害孩子們的兇手就應該嚴懲重判!如果祖國的花朵都得不到根本的保護,何以威懾跟風作惡者的囂張氣焰?
  • 「百香果女孩」案再審:兇手楊某毅的死刑改判之爭
    12月15日,上午9點,「百香果女孩」案在廣西高院再審開庭。新京報記者魏芙蓉攝 全文7037字 閱讀約需14分鐘 12月15日,上午9點,「百香果女孩」案在廣西高院再審開庭。庭審圍繞楊某毅的罪名、罪數以及是否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自首是否可以從輕、有沒有必要精神病鑑定等問題展開。庭審持續近三個小時。
  • 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審開庭檢方建議執行死刑兇手用手比劃槍斃自己
    12月15日上午9點,廣西欽州「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在靈山縣法院再審開庭。檢方建議對兇手楊某毅改判死刑。10歲遇害女童楊某燕的母親陳禮言在庭審過程中因情緒激動昏迷,被法警抬出法庭。法院不公開審理後,將擇期宣判。
  • 「百香果女孩案」三審結束,如果惡魔被原諒,誰保護我們的孩子?
    2018年,「百香果女孩」事件轟動一時,繁華盛世的法治社會中,在偏遠地區的大山深處竟還隱藏著如此令人髮指的罪行,若不是網絡的發達,冤死的小女孩何去何從,那個被二審減刑的作惡者是否能受到應有懲罰。時隔兩年,這起案件再次進行三審,三審的結局是否會給大眾一個正義的回覆?
  • 「百香果女童案」再審開庭將擇期宣判,女童母親情緒激動中途離場
    九派新聞記者王佳箐12月15日,「百香果女童」被楊光毅強姦殺害案再審,由於涉及被害人隱私,庭審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庭審中,檢察院建議判處楊光毅死刑立即執行。該案將擇期宣判。2018年10月4日中午,10歲女童楊某某賣完百香果獨自回家,被楊光毅強行抱扛上山實施強姦並殺害,並拿走了其賣百香果的32元。2日後,楊光毅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2019年7月12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楊光毅死刑。
  • 「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審未當庭宣判 律師:楊光毅用手比劃槍斃自己
    據廣西高院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12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10歲「百香果女童」楊曉燕被強姦殺害案)依法開庭審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
  • 官方調卷審查「百香果女孩」遭姦殺案 改判風波背後
    原標題:官方調卷審查「百香果女孩」遭姦殺案 改判風波背後   最高法調卷審查廣西「百香果女孩」遭姦殺案   一起惡性侵犯未成年人致死案件改判風波   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這起以殘忍手段強姦未成年人致死案件的二審改判,引發輿論高度關注。
  • 今天最高法終於給了殺害百香果女孩的惡魔一個完美的判決
    廣西百香果女孩案發生了兩年,牽動了社會各界的心。這名女孩叫楊曉燕,當年十周歲,父親因為救人去世,家庭條件並不好。但是楊曉燕非常的懂事,平時還會幫家裡賣百香果。就在2018年她賣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埋伏,把她強行帶到偏僻的山上,強姦殺害。
  • 「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再審:被告請求死刑,女童母親一度暈厥
    被害女童小燕2020年12月15日,備受社會關注的「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即10歲女童小燕被強姦殺害案)在廣西靈山縣人民法院再審開庭審理。中國新聞周刊從出庭律師處獲悉,庭審主要圍繞罪名、罪數、是否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自首是否可以從輕、有沒有必要精神病鑑定等問題展開。
  • 廣西「百香果女童」案將於15日再審 家屬希望依法對兇手處以死刑
    案發地之一封面新聞記者 刁明康12月1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廣西楊光毅強姦一案(百香果女孩被姦殺案)律師處獲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指令廣西高院再審決定後,廣西高院將於2020年12月15日上午9時,在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法院再審開庭審理此案。
  • 廣西百香果女孩案新證詞 村民:案發前2月 他藏竹林跑來抱我女兒
    廣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審將於12月15日在靈山縣法院開庭。12月14日,案件受害人小雁(化名)母親向記者透露,律師參加完庭前會議稱楊光毅曾騷擾多名女生。一位舉報楊光毅騷擾事件的村民稱,已向警方和法院提交材料,「小女兒向法院反映,楊光毅躲在竹林裡跑出來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