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百香果女孩案發生了兩年,牽動了社會各界的心。這名女孩叫楊曉燕,當年十周歲,父親因為救人去世,家庭條件並不好。
但是楊曉燕非常的懂事,平時還會幫家裡賣百香果。
就在2018年她賣完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光毅埋伏,把她強行帶到偏僻的山上,強姦殺害。
2019年7月,一審死刑,退還受害者家人32元(女孩賣百香果的錢)。二審卻突然改為死緩,讓群眾驚愕!百香果女孩的遺體一直沒有下葬,其母親堅持上訴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就在今天,依照最高法的指令,再審結果公開宣判,判處楊光毅死刑立即執行。百香果女孩終於可以入土為安。
該案子的受害者是一名十周歲的兒童,這個案子也沒有任何受害者有罪論調發酵的空間。該女孩生活條件不是很好但是卻樂觀積極的生活,遭到這樣的傷害,失去了自己將來一切可能的人生,有什麼理由去讓犯罪者活著一條命!他在犯罪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別人的人生和生命!
希望這個案子警示那些有這種骯髒想法的人,管好自己,中國的法律還是保護少年兒童和弱勢群體的,和以前的封建社會有所不同了!